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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韓泰自代狀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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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韓泰自代狀袁州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公自潮州移刺袁州,舉泰以自代。時元和十五年春也。

使持節漳州諸軍事守漳州刺史韓泰。[1]

右伏準建中元年正月五日制:常參官及刺史授上訖,三日內舉一人自代者。前件官詞學優長,才器端實,早登科第,[2]亦更臺省。[3]往因過犯貶黜,至今十五余年。自領漳州,悉心為治。官吏懲懼,不敢為非。百姓安寧,並得其所。臣在潮州之日,與其州界相接,臣之政事,遠所不如。乞以代臣,庶為允當。謹錄奏聞。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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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泰永貞元年十一月,坐王叔文之敗,貶虔州司馬。元和十年三月,遷漳州刺史。
  2. 貞元十一年,泰登第。
  3. 貞元中,泰累遷至戶部郎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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