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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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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埠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04月29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市近400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53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一)耕地382263.41公顷(5733951.15亩)。其中,水田114337.52公顷(1715062.80亩),占29.91%;水浇地73832.68公顷(1107490.20亩),占19.32%;旱地194093.21公顷(2911398.15亩),占50.7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0613.70公顷(5409205.50亩),占全市耕地的94.3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182.88公顷(287743.20亩),占5.0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09.40公顷(36141亩),占0.63%;位于1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7.43公顷(861.45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1940.66公顷(29109.90亩)。其中,果园1733.69公顷(26005.35亩),占89.33%;茶园3.84公顷(57.60亩),占0.20%;其他园地203.13公顷(3046.95亩),占10.47%。

(三)林地18087.05公顷(271305.75亩)。其中,乔木林地10935.79公顷(164036.85亩),占60.46%;竹林地1.37公顷(20.55亩),占0.01%;灌木林地201.24公顷(3018.60亩),占1.11%;其他林地6948.65公顷(104229.75亩),占38.42%。

(四)草地831.02公顷(12465.30亩)。其中,其他草地831.02公顷(12465.30亩),占100%。

(五)湿地3610.04公顷(54150.6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601.11公顷(54016.65亩),占99.75%;沼泽地8.93公顷(133.95亩),占0.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462.35公顷(1281935.25亩)。其中,城市用地10851.23公顷(162768.45亩),占12.70%;建制镇用地10416.08公顷(156241.20亩),占12.19%;村庄用地62590.91公顷(938863.65亩),占73.24%;采矿用地599.52公顷(8992.80亩),占0.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04.61公顷(15069.15亩),占1.17%。

(七)交通运输用地14973.47公顷(224602.05亩)。其中,铁路用地785.99公顷(11789.85亩),占5.25%;公路用地5630.10公顷(84451.50亩),占37.60%;农村道路8502.49公顷(127537.35亩),占56.78%;港口码头用地53.20公顷(798亩),占0.36%;管道运输用地1.69公顷(25.3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3519.36公顷(1252790.40亩)。其中,河流水面28023.38公顷(420350.70亩),占33.55%;湖泊水面9582.52公顷(143737.80亩),占11.47%;水库水面598.20公顷(8973亩),占0.72%;坑塘水面14840.85公顷(222612.75亩),占17.77%;沟渠25370.75公顷(380561.25亩),占30.38%;水工建筑用地5103.66公顷(76554.90亩),占6.1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蚌埠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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