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满铁路管理局公函第一号
外观
西满铁路管理局公函 第一号 作者:东北人民解放军 中華民國35年(1946年)2月18日 |
案奉
东北人民自治军西满军区司令部内开“为工作需要改任锦州铁路管理局局长马钧为西满铁路管理局局长,该局原代理局长黄铎着专任为副局长”等因奉此,遵即于二月十八日分别视事开始办公相应函达即希
查照为荷,此致
西满铁路管理局局长马钧
副局长黄铎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八日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