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世名言十二樓/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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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覺世名言十二樓
卷二 奪錦樓
作者:李渔
卷三

第四回 生二女連吃四家茶 娶雙妻反合孤鸞命[编辑]

  詞云:

    一馬一鞍有例,半子難招雙婿。失口便傷倫,不俟他年改配。成對,成對,此願也難輕遂。

    ——右調《如夢令》

  這首詞,單為亂許婚姻、不顧兒女終身者作。常有一個女兒,以前許了張三,到後來算計不通,又許了李四,以致爭論不休,經官動府,把跨鳳乘鸞的美事,反做了鼠牙雀角的訟端。

  那些官斷私評,都說他後來改許的不是。據我看來,此等人的過失,倒在第一番輕許,不在第二番改諾,只因不能慎之於始,所以不得不變之於終。

  做父母的,那一個不願兒女榮華,女婿顯貴?他改許之意,原是為愛女不過,所以如此,並沒有什麼歹心。只因前面所許者或賤或貧,後面所許者非富即貴,這點勢利心腸,凡是擇婿之人,個個都有。但要用在未許之先,不可行在既許之後。未許之先,若能夠真正勢利,做一個趨炎附勢的人,遇了貧賤之家,決不肯輕許,寧可遲些日子,要等個富貴之人,這位女兒就不致輕易失身,倒受他勢利之福了,當不得他預先盛德,一味要做古人,置貧賤富貴於不論,及至到既許之後,忽然勢利起來,改弦易轍,毀裂前盟,這位女兒就不能夠自安其身,反要受他盛德之累了。這番議論,無人敢道,須讓我輩膽大者言之,雖係未世之言,即使聞於古人,亦不以為無功而有罪也。

  如今說件輕許婚姻之事,兼表一位善理詞訟之官,又與世上嫁錯的女兒伸一口怨氣。

  明朝正德初年,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有個魚行經紀,姓錢,號小江,娶妻邊氏。夫妻兩口,最不和睦,一向艱於子息。到四十歲上,同胞生下二女,止差得半刻時辰。世上的人都說兒子象爺,女兒象娘,獨有這兩個女兒不肯蹈襲成規,另創一種面目,竟象別人家兒女抱來撫養的一般。不但面貌不同,連心性也各別。父母極醜陋、極愚蠢,女兒極標緻、極聰明。長到十歲之外,就像海棠著露,菡萏經風,一日嬌媚似一日。到了十四歲上,一發使人見面不得,莫說少年子弟看了無不銷魂,就是六七十歲的老人家瞥面遇見,也要說幾聲「愛死,愛死」。

  資性極好,只可惜不曾讀書,但能記賬打算而已。至於女工針指,一見就會,不用人教。穿的是縞衣布裙,戴的是銅簪錫珥,與富貴人家女兒立在一處,偏要把她比並下來。旁邊議論的人,都說縞布不換綺羅,銅錫不輸金玉。只因她搶眼不過,就使有財有力的人家,多算多謀的子弟,都群起而圖之。

  小江與邊氏雖是夫妻兩口,卻與仇敵一般。小江要許人家,又不容邊氏做主;邊氏要招女婿,又不使小江與聞。兩個我瞞著你,你瞞著我,都央人在背後做事。小江的性子,在家裡雖然倔強,見了外面的朋友也還藹然可親,不像邊氏來得潑悍,動不動要打上街坊,罵斷鄰里。那些做媒的人都說:「丈夫可欺,妻子難惹,求男不如求女,瞞妻不若瞞夫。」所以邊氏議就的人家,倒在小江議就的前面。兩個女兒各選一個女婿,都叫他揀了吉日,竟送聘禮上門,不怕他做爺的不受。「省得他預先知道,又要嫌張嫌李,不容我自做主張。」有幾個曉事的人說:「女兒許人家,全要父親做主。父親許了,就使做娘的不依,也還有狀詞可告,沒有做官的人也為悍婦所制,倒丟了男子漢憑內眷施為之理!」就要別央媒人對小江說合。當不得做媒的人都有些欺善怕惡,叫他瞞了邊氏,就個個頭疼,不敢招架,都說:「得罪於小江,等他發作的時節還好出頭分理,就受些凌辱,也好走去稟官;得罪了邊氏,使她發起潑來,『男不與婦敵』,莫說被她咒罵不好應聲,就是揮上幾拳、打上幾掌,也只好忍疼受苦,做個『唾面自乾』,難道好打她一頓,告她一狀不成?」所以到處央媒,並無一人肯做,只得自己對著小江說起求親之事。

  小江看見做媒的人只問妻子,不來問他,大有不平之意。

  如今聽見「求親」二字,就是空谷足音,得意不過,自然滿口應承,哪裡還去論好歹?那求親的人又說:「眾人都怕令正,不肯做媒,卻怎麼處?」小江道:「兩家沒人通好,所以用著媒人,我如今親口許了,還要什麼媒妁。」求親的人得了這句話,就不勝之喜,當面選了吉日,要送盤盒過門。小江的主意也與妻子一般,預先並不通知,直待臨時發覺。

  不想好日多同,四姓人家的聘禮都在一時一刻送上門來,鼓樂喧天,金珠羅列,辨不出誰張誰李,還只說:「送聘的人家知道我夫妻不睦,惟恐得罪了一邊,所以一姓人家備了兩副禮帖,一副送與男子,一副送與婦人,所謂寧可多禮,不可少禮。」及至取帖一看,誰想「眷侍教生」之下,一字也不肯雷同,倒寫得錯綜有致,頭上四個字合念起來,正合著《百家姓》一句,叫做「趙錢孫李」。

  夫妻二口就不覺四目交睜,兩聲齊發。一邊說:「我至戚之外,哪裡來這兩門野親?」一邊道:「我喜盒之旁,何故增這許多牢食?」小江對著邊氏說:「我家主公不發回書,誰敢收他一盤一盒?」邊氏指著小江說:「我家主婆不許動手,誰敢接他一線一絲?」丈夫又問妻子說:「在家從父,出嫁從夫。

  若論在家的女兒,也該是我父親為政。若論出嫁的妻子,也該是我丈夫為政。你有什麼道理,輒敢胡行?」妻子又問丈夫說「娶媳由父,嫁女由母。若還是娶媳婦,就該由你做主。如今是嫁女兒,自然由我做主。你是何人,敢來僭越?」兩邊爭競不已,竟要廝打起來。虧得送禮之人一齊隔住,使他近不得身,交不得手。邊氏不由分說,竟把自己所許的,照著禮單,件件都替他收下,央人代寫回帖,打發來人去了;把丈夫所許的,都叫人推出門外,一件不許收。小江氣憤不過,偏要扯進門來,連盤連盒都替他倒下,自己寫了回帖,也打發出門。

  小江知道這兩頭親事都要經官,且把告狀做了末著,先以早下手為強,就吩咐親翁,叫他快選吉日,多備燈籠火把,僱些有力之人前來搶奪,且待搶奪不去,然後告狀也未遲。那兩姓人家,果然依了此計,不上一兩日,就選定婚期,僱了許多打手,隨著轎子前來,指望做個萬人之敵。不想男兵易鬥,女帥難降,只消一個邊氏捏了閂門的槓子,橫驅直掃,竟把過去的人役殺得片甲不留,一個個都抱頭鼠竄,連花燈彩轎、燈籠火把都丟了一半下來,叫做「借寇兵而齎盜糧」,被邊氏留在家中,備將來遣嫁之用。

  小江一發氣不過,就催兩位親家速速告狀,親家知道狀詞難寫,沒有把親母告做被犯、親家填做干證之理,只得做對頭不著,把打壞家人的事都歸並在他身上,做個「師出有名」。

  不由縣斷,竟往府堂告理。准出之後,小江就遞訴詞一紙,以作應兵,好替他當官說話。

  那兩姓人家少不得也具訴詞,恐怕有夫之婦不便出頭,把他寫做頭名干證,說是媳婦的親母,好待官府問他。

  彼時太守缺員,乃本府刑尊署印。刑尊到任未幾,最有賢聲,是個青年進士。准了這張狀詞,不上三日就懸牌掛審。先喚小江上去,盤驗了一番,然後審問四姓之人與狀上有名的媒妁。只除邊氏不叫,因他有丈夫在前,只說丈夫的話與她所說的一般,沒有夫妻各別之理。哪裡知道,被告的干證就是原告干證的對頭,女兒的母親就是女婿丈人的仇敵。只見人說「會打官司同筆硯」,不曾見說「會打官司共枕頭」。

  邊氏見官府不叫,就高聲喊起屈來。刑尊只得喚她上去。

  邊氏指定了丈夫說:「他雖是男人,一些主意也沒有,隨人哄騙,不顧兒女終身。地所許之人都是地方的光棍,所以小婦人便宜行事,不肯容他做主。求老爺俯鑒下情。」刑尊聽了,只說她情有可原,又去盤駁小江。小江說:「妻子悍潑非常,只會欺凌丈夫,並無一長可取。別事欺凌還可容恕,婚姻是樁大典,豈有丈夫退位,讓妻子專權之理?」刑尊見他也說得是,難以解紛,就對他二人道:「論起理來,還該由丈夫做主。只是家庭之事盡有出於常理之外者,不可執一而論。待本廳喚你女兒到來,且看她意思何如,--還是說爺講的是,娘講的是?」

  二人磕頭道:「正該如此。」刑尊就出一枝火簽,差人去喚女兒。喚便去喚,只說他父母生得醜陋,料想茅茨裡面開不出好花,還怕一代不如一代,不知醜到什麼地步方才底止,就辦一副吃驚見怪的面孔在堂上等她。誰想二人走到,竟使滿堂書吏與皂快人等都不避官法,一齊挨擠攏來,個個伸頭,人人著眼,竟象九天之上掉下個異寶來的一般。至於堂上之官,一發神搖目定,竟不知這兩位神女從何處飛來。還虧得簽差稟了一聲,說「某人的女兒拿到」,方才曉得是茅茨裡面開出來的異花,不但後代好似前代,竟好到沒影的去處方才底止。驚駭了一會兒,就問他道:「你父母二人不相知會,竟把你們兩個許了四姓人家,及至審問起來,父親又說母親不是,母親又說父親不是,古語道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叫你來問:

  平昔之間,還是父親做人好,母親做人好?」這兩個女兒平日最是害羞,看見一個男子尚且思量躲避,何況滿堂之人把幾百雙眼睛盯在她二人身上,恨不得掀開官府的桌圍鑽進去權躲一刻。誰想官府的法眼又比眾人看得分明,看之不足,又且問起話來,叫她滿面嬌羞,如何答應得出?所以刑尊問了幾次,她並不則聲,只把面上的神色做了口供,竟象她父母做人都有些不是、為女兒者不好說得的一般。刑尊默喻其意,思想這樣絕色女子,也不是將就男人可以配得來的,如今也不論父許的是,母許的是,只把那四個男子一齊拘攏來,替她比並比並,只要配得過的,就斷與他成親罷了。

  算計已定,正要出簽去喚男子,不想四個犯人一齊跪上來,稟道:「不消老爺出簽,小的們的兒子都現在二門之外,防備老爺斷親與他,故此先來等候。待小的們自己出去,各人喚進來就是了。」刑尊道:「既然如此,快出去喚來。」只見四人去不多時,各人扯著一個走進來,稟道:「這就是兒子,求老爺判親與他。」刑尊抬起頭來,把四個後生一看,竟象一對父母所生,個個都是奇形怪狀,莫說標緻的沒有,就要選個四體周全、五官不缺的,也不能夠。心上思量道:「二女之夫少不得出在這四個裡面,『矮子隊裡選將軍』,叫我如何選得出?

  不意紅顏薄命,一至於此!」歎息了一聲,就把小江所許的叫他跪在東首,邊氏所許的叫他跪在西首;然後把兩個女兒喚來跪在中間,對她吩咐道:「你父母所許的人都喚來了,起先問你,你既不肯直說,想是一來害羞,二來難說父母的不是。如今不要你開口,只把頭兒略轉一轉,分個向背出來。--要嫁父親所許的就向了東邊,要嫁母親所許的就向了西邊。這一轉之間,關係終身大事,你兩個的主意,須是要定得好。」說了這一句,連滿堂之人都定晴不動,要看她轉頭。

  誰想這兩位佳人,起先看見男子進來,倒還左顧右盼,要看四個人的面容,及至見了奇形怪狀,都低頭合眼,暗暗地墜起淚來。聽見官府問她,也不向東,也不向西,正正地對了官府,就放聲大哭起來。越問得勤,她越哭得急,竟把滿堂人的眼淚都哭出來,個個替她稱冤叫苦。刑尊道:「這等看起來,兩邊所許的各有些不是,你都不願嫁他的了!我老爺心上也正替你躊躕,沒有這等兩個人都配了村夫俗子之理。你且跪在一邊,我自有處。--叫她父母上來!」小江與邊氏一齊跪到案桌之前,聽官吩咐。刑尊把棋子一拍,大怒起來道:「你夫妻兩口全沒有一毫正經,把兒女終身視為兒戲!既要許親,也大家商議商議,看女兒女婿可配得來。為什麼把這樣的女兒都配了這樣的女婿?你看方才那種哭法,就知道配成之後得所不得所了!還虧得告在我這邊,除常律之外,另有一個斷法。若把別位官兒,定要拘牽成格,判與所許之人,這兩條性命就要在他筆底勾銷了!如今兩邊所許的都不作準,待我另差官媒與她作伐,定要嫁個相配的人。我今日這個斷法,也不是曲體私情,不循公道,原有一番至理。待我做出審單與眾人看了,你們自然心服。」說完之後,就提起筆來寫出一篇讞詞道:「審得錢小江與妻邊氏,一胞生女二人,均有姿容,人人欲得以為婦。某、某、某、某,希冀聯姻,非一日矣。因其夫婦異心,各為婚主,媚灶出奇者,既以結婦欺男為得志;盜鈴取勝者,又以掩中襲外為多功。遂致兩不相聞,多生疑誤。二其女而四其夫,既少分身之法;東家食兮西家宿,亦非訓俗之方。相女配夫,怪研媸之太別;審音察貌,憐痛楚之難勝。是用以情逆理,破格行仁。然亦不敢枉法以行私,仍效引經而折獄。六禮同行,三茶共設,四婚何以並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者均不可少。

  茲審邊氏所許者,雖有媒言,實無父命,斷之使就,慮開無父之門;小江所許者,雖有父命,實少媒言,判之使從,是辟無媒之徑。均有妨於古禮,且無裨於今人。四男別締絲蘿,二女非其伉儷。寧使噬臍於今日,無令反目於他年。此雖救女之婆心,抑亦籌男之善策也。各犯免供,僅存此案。」做完之後,付與值堂書吏,叫他對了眾人高聲朗誦一遍,然後把眾人逐出,一概免供。又差人傳諭官媒,替二女別尋佳婿。如得其人,定要領至公堂面相一過,做得她的配偶,方許完姻。

  官媒尋了幾日,領了許多少年,私下說好,當官都相不中。

  刑尊就別生一法,要在文字之中替她擇婿,方能夠才貌兩全。恰好山間的百姓拿著一對活鹿,解送與他,正合刑尊之意。

  就出一張告示:限於某月某日季考生童,叫生童子卷面之上把「已冠」「未冠」四個字改做「已娶」「未娶」,說:「本年鄉試不遠,要識英才於未遇之先,特懸兩位淑女、兩頭瑞鹿做了錦標,與眾人爭奪。已娶者以得鹿為標,未娶者以得女為標。奪到手者,即是本年魁解。」考場之內原有一所空樓,刑尊喚邊氏領著二女住在樓上,把二鹿養在樓下。暫懸一匾,名曰「奪錦樓」。

  告示一出,竟把十縣的生童引得人人興發,個個心癡。已娶之人還只從功名起見,搶得活鹿到手,只不過得些采頭。那些未娶的少年,一發踴躍不過,未曾折桂,先有了月裡嫦娥,縱不能夠大富貴,且先落個小登科。到了考試之日,恨不得把心肝五臟都嘔唾出來,去換這兩名絕色。考過之後,個個不想回家,都擠在府前等案。

  只見到三日之後,發出一張榜來,每縣只取十名,聽候復試。那些取著的,知道此番復考不在看文字,單為選人材。生得標緻的,就有幾分機括了。到復試之日,要做新郎的倒反先做新娘,一個個都去涂脂抹粉,走到刑尊面前,還要扭扭捏捏裝些身段出來,好等他相中規模,取作案首。

  誰想這位刑尊不但善別人才,又且長於風鑒,既要看他妍媸好歹,又要決他富貴窮通。所以在唱名的時節,逐個細看一番,把硃點做了記號,高低輕重之間,就有尊卑前後之別。考完之後,又吩咐禮房,叫到次日清晨喚齊鼓樂,「待我未曾出堂的時節,先到奪錦樓上迎了那兩個女子、兩頭活鹿出來,把活鹿放在府堂之左,那兩個女子坐著碧紗彩轎,停在府堂之右。再備花燈鼓樂,好送她出去成親。」吩咐已畢,就回衙閱卷。

  及至到次日清晨,掛出榜來,只取特等四名。兩名「已娶」,兩名「未娶」,以充奪標之選。其餘一等二等,都在給賞花紅之列。」已娶」得鹿之人,不過是兩名陪客,無什關係,不必道其姓名。那」未娶」二名,一個是已進的生員,姓袁,名士駿;一個是未進的童生,姓郎,名志遠。凡是案上有名的,都齊入府堂,聽候發落。聞得東邊是鹿,西邊是人,大家都舍東就西,去看那兩名國色,把半個府堂擠做人山人海。府堂東首,只得一個生員,立在兩鹿之旁,徘徊歎息,再不去看婦人。

  滿堂書吏都說他是「已娶」之人,考在特等裡面,知道女子沒份,少不得這兩頭活鹿有一頭到他,所以預為之計,要把輕重肥瘦估量在胸中,好待臨時牽取。誰想那邊的秀才走過來一看,都對他拱拱手道:「袁兄,恭喜!這兩位佳人定有一位是尊嫂了。」那秀才搖搖手道:「與我無干。」眾人道:「你考在特等第一,又是『未娶』的人,怎麼說出『無干』二字?」那秀才道:「少刻見了刑尊,自知分曉。」眾人不解其故,都說他是謙遜之詞。

  只見三梆已畢,刑尊出堂,案上有名之人一齊過去拜謝。

  刑尊就問:「特等諸兄是那幾位?請立過一邊,待本廳預先發落。」禮房聽了這一句,就高聲唱起名來。袁士駿之下還該有三名特等,誰想止得兩名,都是「已娶」。臨了一名不到,就是「未娶」的童生。刑尊道:「今日有此盛舉,他為何不來?」

  袁士駿打一躬,道:「這是生員的密友,住在鄉間,不知太宗師今日發落,所以不曾趕到。」刑尊道:「兄就是袁士駿麼?好一分天才,好一管秀筆!今科決中無疑了。這兩位佳人實是當今的國色,今日得配才子,可謂天付良緣了。」袁士駿打一躬道:「太宗師雖有盛典,生員係薄命之人,不能享此奇福,求另選一名挨補,不要誤了此女的終身。」刑尊道:「這是何事,也要謙讓起來?」叫禮房:「去問那兩個女子,是哪一個居長,請她上來,與袁相公同拜花燭。」袁士駿又打一躬,止住禮房,叫他不要去喚。刑尊道:「這是什麼緣故?」袁士駿道:「生員命犯孤鸞,凡是聘過的女子,都等不到過門,一有成議,就得暴病而死。生員才滿二旬,已曾誤死六個女子。凡是推算的星家,都說命中沒有妻室,該做個僧道之流。如今雖列衣冠,不久就要逃儒歸墨,所以不敢再誤佳人,以重生前的罪孽。」刑尊道:「哪有此事!命之理微豈是尋常星士推算得出的!就是幾番虛聘,也是偶然,哪有見噎廢食之理?兄雖見卻,學生斷不肯依。只是一件,那第四名郎志遠為什麼不到?

  一來選了良時吉日,要等他來做親,二來復試的筆蹤與原卷不合,還要面試一番。他今日不到,卻怎麼處?」袁士駿聽了這句話,又深深打一躬,道:「生員有一句隱情,論理不該說破,因太宗師見論及此,若不說明,將來就成過失了。這個朋友與生員有八拜之交,因他貧不能娶,有心要成就他,前日兩番的文字,都是生員代作的。初次是他自謄,第二次因他不來,就是生員代寫。還只說兩卷之內或者取得一卷,就是生員的名字也要把親事讓他,不想都蒙特拔,極是僥倖的了。

  如今太宗師明察秋毫,看出這種情弊,萬一查驗出來,倒把為友之心變做累人之具了,所以不敢不說,求太宗師原情恕罪,與他一體同仁。」刑尊道:「原來如此!若不虧兄說出,幾乎誤了一位佳人。既然如此,兩名特等都是兄考的,這兩位佳人都該是兄得了。富貴功名倒可以冒認得去,這等國色天香不是人間所有,非真正才人不能消受,斷然是假借不得的。」

  叫禮房快請那兩位女子過來,一齊成了好事。

  袁士駿又再三推卻,說:「命犯孤鸞的人,一個女子尚且壓她不住,何況兩位佳人?」刑尊笑起來道:「今日之事,倒合著吾兄的尊造了。所謂命犯孤鸞者,乃是『單了一人、不使成雙』之意。若還是一男一女做了夫妻,倒是雙而不單,恐於尊造有礙。如今兩女一男,除起一雙,就要單了一個,豈不是命犯孤鸞?這等看起來,信乎有命。從今以後,再沒有蘭摧玉折之事了。」他說話的時節,下面立了無數的諸生,見他說到此處,就一齊贊頌起來,說:「從來帝王卿相,都可以為人造命,今日這段姻緣,出自太宗師的特典,就是替兄造命了。何況有這個解法,又是至當不易之理。袁兄不消執意,竟與兩位尊嫂一同拜謝就是了。」袁士駿無可奈何,只得勉遵上意,曲徇輿情,與兩位佳人立做一處,對著大恩人深深拜了四拜,然後當堂上馬,與兩乘彩轎一同迎了回去。

  出去之後,方才分賜瑞鹿,給賞花紅。眾人看了袁士駿,都說:「上界神仙之樂不能有此,總虧了一位刑尊,實實地憐才好士,才有這番盛舉。」當年鄉試,這四名特等之中,恰好中了三位。所遺的一個,原不是真才,代筆的中了,也只當他中一般。後來三個之中只聯捷得一個,就是奪著女標的人。

  刑尊為此一事,賢名大噪於都中。後來欽取入京,做了兵科給事。袁士駿由翰林散館,也做了台中,與他同在兩衙門,意氣相投,不啻家人父子。古語云「惟英雄能識英雄」,此真不謬也。


  〔評〕

  刑尊之判姻事,人皆頌其至公無私,以予論之,全是一團私意。其喚四婿上堂,分列左右,而令二女居中,使之自分向背,此是一段公心。及觀二女不向左右,止以嬌向已,號啕痛哭,分明是不嫁四人願嫁老爺之意;蓋因女子無知,不諳大義,謬謂做官之人亦可娶民間婦也。刑尊默識其意,而辭親話頭不便出之於口,是以屏絕四人,而於多士之中擇一才貌類己不日為官者以自代,此與駉侯舉曹參同意。謂之「曲體民情」則可,謂之「善秉公道」則不可。然推此一念以臨民,又自不為無濟。如民欲父我,我即舉一人子之;民欲師我,我即擇一人弟之;民欲神明屍祝我,我即分任數人以維持保佑之:為仁之方莫善於此,又不得以一事之隱衷而塞千萬人受福之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