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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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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婦主義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作者:魯迅
1926年1月10日
寫在《墳》後面
本作品收錄於《》和《莽原

一 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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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絲》五七期上語堂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 play),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只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迴避觸目起見,即並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之意。總而言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 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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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鬭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牠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牠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洒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牠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牠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 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裏,又從而打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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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產,在萬國賽狗會裏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這也是一種國光。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麼?牠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臉來。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鍾愛,種子綿綿不絕。牠的事業,只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𩓐子上拴了細鍊子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牠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牠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於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歎息。叭兒狗如可寬容,別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為牠們雖然非常勢利,但究竟還有些像狼,帶著野性,不至於如此騎牆。

以上是順便說及的話,似乎和本題沒有大關係。

四 論不“打落水狗”是誤人子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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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落水狗的是否該打,第一是在看牠爬上岸了之後的態度。

狗性總不大會改變的,假使一萬年之後,或者也許要和現在不同,但我現在要說的是現在。如果以為落水之後,十分可憐,則害人的動物,可憐者正多,便是霍亂病菌,雖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卻何等地老實。然而醫生是決不肯放過牠的。

現在的官僚和土紳士或洋紳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說是赤化,是共產;民國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說康黨,後是說革黨,甚至於到官裏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榮,但也未始沒有那時所謂“以人血染紅頂子”之意。可是革命終於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皇皇然若喪家之狗,將小辮子盤在頭頂上。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咸與維新”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牠們爬上來罷。於是牠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時候,就突出來幫著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沈入黑暗裏,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那麼多。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於鬼蜮的慈悲,使牠們繁殖起來,而此後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更多的氣力和生命。

秋瑾女士,就是死於告密的,革命後暫時稱為“女俠”,現在是不大聽見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鄉就到了一個都督,——等於現在之所謂督軍,——也是她的同志:王金發。他捉住了殺害她的謀主,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然而終於將那謀主釋放了,據說是因為已經成了民國,大家不應該再修舊怨罷。但等到二次革命失敗後,王金發卻被袁世凱的走狗鎗決了,與有力的是他所釋放的殺過秋瑾的謀主。

這人現在也已“壽終正寢”了,但在那里繼續跋扈出沒著的也還是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鄉也還是那樣的故鄉,年復一年,絲毫沒有長進。從這一點看起來,生長在可為中國模範的名城裏的楊蔭榆女士和陳西瀅先生,真是洪福齊天。

五 論塌臺人物不當與“落水狗”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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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這其實是老實人自己討苦喫。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後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說,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無力打;二是比例錯。前者且勿論;後者的大錯就又有二:一是誤將塌臺人物和落水狗齊觀,二是不辨塌臺人物又有好有壞,於是視同一律,結果反成為縱惡。即以現在而論,因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轉輪,壞人靠著冰山,恣行無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憐,而曾經親見,或親受其噬嚙的老實人,乃忽以“落水狗”視之,不但不打,甚至於還有哀矜之意,自以為公理已伸,俠義這時正在我這里。殊不知牠何嘗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經儲足的了,並且都在租界裏。雖然有時似乎受傷,其實並不,至多不過是假裝跛腳,聊以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可以從容避匿罷了。他日復來,仍舊先咬老實人開手,“投石下井”,無所不為,尋起原因來,一部分就正因為老實人不“打落水狗”之故。所以,要是說得苛刻一點,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錯誤的。

六 論現在還不能一味“費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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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人們或者要問:那麼,我們竟不要“費厄潑賴”麼?我可以立刻回答:當然是要的,然而尚早。這就是“請君入甕”法。雖然仁人們未必肯用,但我還可以言之成理。土紳士或洋紳士們不是常常說,中國自有特別國情,外國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適用麼?我以為這“費厄潑賴”也是其一。否則,他對你不“費厄”,你卻對他去“費厄”,結果總是自己喫虧,不但要“費厄”而不可得,並且連要不“費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費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對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費厄”的,大可以老實不客氣;待到牠也“費厄”了,然後再與牠講“費厄”不遲。

這似乎很有主張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於不得已,因為倘不如此,中國將不能有較好的路。中國現在有許多二重道德,主與奴,男與女,都有不同的道德,還沒有劃一。要是對“落水狗”和“落水人”獨獨一視同仁,實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紳士們之所謂自由平等並非不好,在中國卻微嫌太早一樣。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費厄潑賴”精神,我以為至少須俟所謂“落水狗”者帶有人氣之後。但現在自然也非絕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說:要看清對手。而且還要有等差,即“費厄”必視對手之如何而施,無論其怎樣落水,為人也則幫之,為狗也則不管之,為壞狗也則打之。一言以蔽之:“黨同伐異”而已矣。

滿心“婆理”而滿口“公理”的紳士們的名言暫且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現今的中國,也還不能救助好人,甚至於反而保護壞人。因為當壞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時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決不聽從,叫喊僅止於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時,好人或稍稍蹶起,則壞人本該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論者又“勿報復”呀,“仁恕”呀,“勿以惡抗惡”呀……的大嚷起來。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佔了便宜,何嘗改悔;並且因為是早已營就三窟,又善於鑽謀的,所以不多時,也就依然聲勢赫奕,作惡又如先前一樣。這時候,公理論者自然又要大叫,但這回他卻不聽你了。

但是,“疾惡太嚴”,“操之過急”,漢的清流和明的東林,卻正以這一點傾敗,論者也常常這樣責備他們。殊不知那一面,何嘗不“疾善如仇”呢?人們卻不說一句話。假使此後光明和黑暗還不能作徹底的戰鬭,老實人誤將縱惡當作寬容,一味姑息下去,則現在似的混沌狀態,是可以無窮無盡的。

七 論“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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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或信中醫或信西醫,現在較大的城市中往往並有兩種醫,使他們各得其所。我以為這確是極好的事。倘能推而廣之,怨聲一定還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於郅治。例如民國的通禮是鞠躬,但若有人以為不對的,就獨使他磕頭。民國的法律是沒有笞刑的,倘有人以為肉刑好,則這人犯罪時就特別打屁股。碗筷飯菜,是為今人而設的,有願為燧人氏以前之民者,就請他喫生肉;再造幾千間茅屋,將在大宅子裏仰慕堯舜的高士都拉出來,給住在那裏面;反對物質文明的,自然更應該不使他啣冤坐汽車。這樣一辦,真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我們的耳根也就可以清淨許多罷。

但可惜大家總不肯這樣辦,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費厄潑賴”尤其有流弊,甚至於可以變成弱點,反給惡勢力佔便宜。例如劉百昭毆曳女師大學生,《現代評論》上連屁也不放,一到女師大恢復,陳西瀅鼓動女大學生佔據校舍時,卻道“要是她們不肯走便怎樣呢?你們總不好意思用強力把她們的東西搬走了罷?”毆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劉百昭的先例的,何以這一回獨獨“不好意思”?這就因為給他嗅到了女師大這一面有些“費厄”氣味之故。但這“費厄”卻又變成弱點,反而給人利用了來替章士釗的“遺澤”保鑣。

八 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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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會激起新舊,或什麼兩派之爭,使惡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罷。但我敢斷言,反改革者對於改革者的毒害,向來就並未放鬆過,手段的厲害也已經無以復加了。只有改革者卻還在睡夢裏,總是吃虧,因而中國也總是沒有改革,自此以後,是應該改換些態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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