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逃軍配沒家口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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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逃軍配沒家口疏
作者:李宏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99

竊聞所司以背軍之人,身久不出,家口皆擬沒官。亦有限外出首,未經斷罪,諸州囚禁,人數至多。或臨時遇病,不及軍伍,緣茲怖懼,遂即逃亡;或因樵采,被賊抄掠;或渡海來去,漂沒滄波;或深入賊庭,有被傷殺。軍法嚴重,皆須相傔。若不給傔,及不因戰亡,即同隊之人,兼合有罪。遂有無故死失,多注為逃。軍旅之中,不暇勘當,直據隊司通狀,將作真逃,家口今總沒官,論情實可哀湣。《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伏願逃亡之家,免其配沒。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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