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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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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贵阳市花溪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贵阳市花溪区统计局
2022年4月28日
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dlygk_5804950/zrzy_5233628/202205/t20220505_73720665.html

“三调”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成果数据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关决策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管理一系列重大政策调整和制定,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先行开展一批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6号)要求,确定花溪区为全省三个先行示范县之一。接到任务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调查工作,切实做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争做表率。

花溪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三调”领导小组和“三调”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任务要求,全力推进“三调”工作,全区共动员上仟人参与调查。在克服技术要求多次调整、工作量大幅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等多个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通过了省、市成果数据核查,调查成果保质、按时上报国家。全面查清了花溪区国土利用状况。

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花溪区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25761.48公顷(386422.20亩)。其中,水田9434.22公顷(141513.30亩),占36.62%;水浇地81公顷(1215.00亩),占0.32%;旱地16246.26公顷(243693.90亩),占63.0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62.6公顷(26439.00亩),占全区耕地的6.8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106.66公顷(91599.90亩),占23.7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422.27公顷(201334.05亩),占52.1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92.82公顷(56892.30亩),占14.7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77.13公顷(10156.95亩),占2.64%。

(二)林地

林地45746.28公顷(686194.20亩)。其中,乔木林地28347.39公顷(425210.85亩),占61.97%;竹林地40.6公顷(609.00亩),占0.09%;灌木林地16062.46公顷(240936.90亩),占35.11%;其他林地1295.83公顷(19437.45亩),占2.83%。

(三)草地

草地923.06公顷(13845.9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30公顷(4.5亩),占0.03%;其他草地922.76公顷(13841.40亩),占99.97%;无人工牧草地。

(四)湿地

湿地1.52公顷(22.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947.07公顷(209206.05亩)。其中,城市用地6091.12公顷(91366.80亩),占43.67%;建制镇用地538.18公顷(8072.70亩),占3.86%;村庄用地6329.9公顷(94948.50亩),占45.39%;采矿用地398.03公顷(5970.45亩),占2.8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89.84公顷(8847.60亩),占4.23%。

(六)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4596.08公顷(68941.20亩)。其中,铁路用地536.67公顷(8050.05亩),占11.68%;轨道交通用地48.13公顷(721.95亩),占1.05%;公路用地3209.37公顷(48140.55亩),占69.83%;农村道路790.08公顷(11851.20亩),占17.19%;港口码头用地0.08公顷(1.20亩);管道运输用地11.75公顷(176.25亩),占0.25%。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06.59公顷(24098.85亩)。其中,河流水面349.27公顷(5239.05亩),占21.74%;水库水面967.22公顷(14508.30亩),占60.20%;坑塘水面212.84公顷(3192.60亩),占13.25%;沟渠53.49公顷(802.35亩),占3.33%;水工建筑用地23.77公顷(356.55亩),占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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