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各省提倡实业文
外观
通令各省提倡实业文 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1913年7月13日 |
臨時大總統通令:
裕國之計,藏富於民,未有民不加富,而可侈言國富者?我國一般人民,企業觀念迄未發達,皆由迷信舊習,貨棄於地,而力不出於身,未脫閉關自守之風,不知疏溶富源之術。現値軍興之後,百廢待舉,金融益見,恐慌民生,日形彫敝,流離之子,蹙蹙四方,滿目瘡痍,未遑恢復。
本大總統每念及社會經濟與國家財政息息相關,且物質救國之效與人倫道德又實互相爲資,深愧德薄能鮮,無術康濟。今幸時事漸就敉寧,元氣急宜培養,凡關於保護興業各法令,業經前淸規定者,但於民國國體毫無牴觸,應即遵照前次布令槪行適用,次第施行。
各省民政長有提倡工商之責,須知營業自由載在國憲,尤應尊重,務望督飭所屬,切實振興,以裕國計,舉凡路礦、林墾、蠶桑、畜牧以及工藝場廠,一切商辦公司,其現辦者,務須加意保護。即已停辦及有應辦而未辦者,亦應設法維持,善爲倡導。一面由農林、工商兩部迅將各種應行修訂法侓分別擬議草案,提交國會公決施行。
尤望我流寓異地之素封,共念國計艱難,民生困蹙,投資興利,相率言歸,果使全國才智之士咸趨重實業一途,不惟專門人材,得各効所長,即無業游民亦資生有路,收效之鉅,豈遜歐美?用特掬誠勸導,願我國民之上祈國利民福者三致意焉。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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