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選宗子授臺省京縣等官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選宗子授臺省京縣等官詔
作者:李隆基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

至公之用,本無偏黨,唯善所在,豈隔親疏。四從叔知政等,鹹有才名,見推公族。秉惟清之操,兼致遠之資。朕每慮同盟,有勤於德,嘗懸右職,以勸其徒。先委宗卿,精為內舉,量能考行,歷載逾時,名數則多,升聞蓋寡。光膺是選,諒在得人,固可擢以清要,遷於臺閣,將觀誌於七子,冀齊名於八人。宜各悉行,佇聞成績。《書》不雲乎:“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冀繇內而理外,必自近而及遠。凡今懿戚,可不慎歟!違道慢常,義無私於王法;修身效節,恩豈薄於他人。斯於率先,勵我風俗,深宜自勉,以副明言。

註釋

[编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