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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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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重庆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重庆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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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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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实现了新的进步。

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达91.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4%;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覆盖率提高到6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5%。

教育改革呈现新气象。探索推进依据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步构建了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完成委直属中小学管理体制调整;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一委三院”格局已经形成。

教育经费实现新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教育投入累计达到270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2%;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均建立了财政投入生均拨款标准体系,对民办教育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015年地方教育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7%,通过强化财政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教育成果获得新拓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在首届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重庆有18项成果获得国家一、二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成绩连续多年保持中西部前茅,17项成果获首届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高等教育呈现许多新的亮点,比如,重庆科技学院等首批6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走在全国前列;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进入部市共建行列,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进入中西部高校能力提升计划;重庆文理学院新药创新团队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冠军;重庆大学牵头的“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认定,西南大学对口帮扶的“石柱模式”入选“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重庆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彰显。

“十二五”时期,重庆教育在学生成长、科技创新、服务经济、文化传承和惠及民生方面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为“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二五”主要成就表
分类 指标 2010年 2015年 “十二五”变化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70.9 91.6 20.7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70.9 81.0 10.1
义务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328.1 303.4 −24.7
 其中:普通小学 199.9 207.3 7.4
    普通初中 128.2 96.0 −32.2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0.3 93.4 3.1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114.2 108.6 −5.6
 其中:普通高中 62.6 62.3 −0.3
    中等职业教育 51.5 46.3 −5.2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0.0 93.1 13.1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万人) 76.0 103.0 27.0
 其中:研究生(万人) 4.3 5.1 0.8
    普通本专科(万人) 52.3 71.6 19.3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30.0 40.5 10.5


第二节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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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重庆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面临的形势、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教育事业发展还必须面对“重庆市仍然处在欠发达阶段,仍然属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市情。教育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优质多元需求、教育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治理体制机制与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调整,对城乡基础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的学位容量、教师配备、教育教学条件保障等提出新挑战。在教育内部还存在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公共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普惠率、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还不高,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还不够明显,职业教育产教对接、校企合作还需加强,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各级各类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第三节 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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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我市提升教育发展、开放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了新机遇。

中国制造2025》、人才资源强国战略和国家及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为重庆教育发展适应产业需求提供了新机遇。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通过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改善供给约束、更新供给结构、提高供给效率成为新的增长点,要求教育发展也应从供给侧寻找增长的动力源,最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各主体积极性,培育各类创新主体,推进各类要素高效参与教育服务提供了新机遇。

重庆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带来了新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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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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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以提升育人质量为总目标,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教育最薄弱环节作为优先任务,把调整资源配置作为基本措施,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重要保障,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增有效、去无效、调结构、补短板,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

坚持促进公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城乡和区域教育,提升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供给能力,促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坚持深化改革。把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作为工作重点,建立标准,完善机制,简政放权,营造办学良好环境,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我市建成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第二节 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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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

——形成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享有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教育公共服务的优质公平。

——形成更加合理的城乡教育一体化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全面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较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大力支持“万开云”教育协同发展。

——形成更加协调的教育发展体系。加快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形成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教育格局。

——形成更加强劲的教育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体系,发挥高校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形成更加完善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而富有特色的教育服务。

——形成更加便捷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推进“互联网+教育”,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形成更加开放的教育合作体系。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对外开放运行机制,有效拓展教育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升教育的综合竞争力。

——形成更加高效的教育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区县和学校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育活力,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专栏2 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三五”主要目标表
分类 指标 2015年 2017年 2020年 “十三五”变化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91.6 93.0 105.0 13.4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1.0 84.0 90.0 9.0
在园幼儿普惠率 73.0 77.0 85.0 12.0
义务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303.4 317.4 334.1 30.7
 其中:普通小学 207.3 222.1 226.0 18.7
    普通初中 96.0 95.4 108.1 12.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3.4 ≥94.2 ≥95.0 ≥1.6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108.6 102.7 98.7 −9.9
 其中:普通高中 62.3 60.0 58.7 −3.6
    中等职业教育 46.3 42.7 40.0 −6.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3.1 95.0 97.0 3.9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万人) 103.0 106.0 110.0 7.0
 其中:研究生(万人) 5.1 5.5 6.3 1.2
    普通本专科(万人) 71.6 74.3 76.2 4.6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40.5 43.0 50.0 9.5
人力资源开发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4 9.6 10.0 0.6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3 10.6 11.0 0.7
教育投入 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 17.0 18.2 ≥20.0 3.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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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优化教育结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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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教育布局。坚持产业跟着功能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建设用地等要素跟着产业和人口走、公共服务跟着功能和人口走,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都市功能核心区部分优质教育公共服务机构有序疏解、辐射带动,着力优化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提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教育公共服务功能。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根据功能区定位、人口出生率变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龄人口流动预测机制,合理规划中小学(含幼儿园)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各功能区教育布局规划,应突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产业园区、高校集中区、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人口流动集聚区等重点,特别是规范小区配套学校(含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健全配套学校建设机制,鼓励人口密集的产业园区、高校集中区等举办附属幼儿园,探索“小综合学校”办学模式,满足居民就近划片入学需求。根据产业集聚区等情况,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作为职业教育的核心区,依托城市发展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打造职业教育发展新区,其它功能区原则上不再开办新校,因地制宜办好现有职业学校。以直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控制现有高校基本建设规模为重点。通过新建、搬迁、分立、举办分校、集团化等方式向产业集聚区聚集,新增高校原则上布局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

调整教育结构。建立城乡学校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严控超大规模学校建设,严格农村学校撤并工作程序,确保满足老百姓对教育的需求。控制中职学校数量,调减到140所左右。控制新增专科层次学校数量,稳定在40所左右。科学确立高校办学规模的“天花板”政策,并探索民办高校退出机制。逐步提高本科高校比例,设置中医药等填补空白的本科高校,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具备设置条件的高职学校升本、独立学院转设。强化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探索综合研究型、应用科技型、技术技能型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应用科技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

统筹教育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学校内外教育的协调发展,强化学校教育主体责任,强化家庭育人基本责任,引导企事业单位尽社会责任关心员工子女教育,加强社区教育、网络教育、文体艺术场馆教育等。统筹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开展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推进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支持和依法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民办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民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第二节 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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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围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园,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分级制定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政府统筹使用。着力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纠正和防止小学化倾向。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并完成幼儿园教师国培、市培、县培以及园本培训。完善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保教、安全、收费等监管。建立健全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到2020年,全市在园幼儿普惠率达到85%。

提升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当年新产生的D级危房做到当年消除。着力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和生活条件,建成1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开展“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力度,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办学,实施学区制管理,集成、扩大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探索对口直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等招生方式,依法治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入学条件明确、统筹有序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确保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形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材的循环使用。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学习借鉴PISA(学生能力国际评估项目)的理念和评估标准,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均衡,到2020年,部分区县达到县域优质均衡。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率先对城乡低保、建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取消重点中学的评审,建设一批试点综合高中。适度新建(改扩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强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和精品选修课程建设,配齐配足学科实验室等功能室设施设备,引导普通高中完善学科教学环境,整体提升育人水平。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教师队伍研究能力和业务水平。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知识拓展类等选修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开展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引导普通高中打造特色项目,建构特色课程,培育特色文化,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统筹发展特殊教育,支持每个区县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市域内所有区县全覆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特殊教育多元化发展,大力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进一步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支持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支持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推进民族教育科学发展。继续实施优质中小学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计划,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健全内地民族学生教育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新机制,加强民族教育科研工作,科学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内地民族学生管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工作。


专栏3 基础教育设施建设

新建幼儿园900所左右,改扩建幼儿园1200所左右。

创建500所优质单设初中和9年一贯制学校,500所百姓身边的特色学校,200所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基地学校,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及校舍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1000所左右。改造2500所农村中小学校饮用水、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

建设150所特色普通高中,60所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建成1000间普通高中理科数字化探究实验室,推进若干项普通高中内涵特色项目等。

全面完成36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配置500间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康复训练室。

改善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60项,改善重庆西藏中学、重庆文理学院附中办学条件,改善藏族学生散插班承办学校办学条件。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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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及政策导向和过程督导作用,以做好与教育部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制度建设试验区工作为契机,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与高职衔接、普教与职教沟通,结构科学、规模合理,体制灵活、对外开放,与充分就业和市场需求紧密对接,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符合重庆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丰富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完善初中起点中职三年制、中职与高职专科衔接“三.二”分段制、“五年制”贯通培养以及中职对口高职专科、应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中职与应用科技型本科“3+4”分段人才培养试点,鼓励应用科技型本科院校与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合作办学,探索高职专科与普通本科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提高职业教育扶贫的精准度。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优化专业结构,培育和建设主体专业、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群,有序构建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合理、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深化产教合作育人,推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项目,完善产教对接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支持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骨干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多样化发展的职教集团。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继续教育推进项目为核心,加强中职教育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着力提高质量,强化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培育。加强基础能力、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学校、骨干(特色)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中职学校。

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科技型本科高校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鼓励应用科技型本科高校与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校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通过改造、整合、共建、提升等方式,推动高职院校错位发展。重点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服务业、特色效益农业等产业发展需要,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布局结构,加大与产业密切的专业点建设支持力度,建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专业体系。加大对高职学院高水平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建设。


专栏4 职业教育

在已有的示范(骨干)院校中遴选建设国家级和市级高水平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30所,市级骨干中职学校40所,建设中职校园文化示范学校60所;建设与产业高度对接的高职骨干(特色)专业(点)1000个,中职骨干(特色)专业(点)400个;完成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0个;建设1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10个产学研联合体,建设10个多方投资、合作运营的开放式、兼具生产和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中心,建设5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20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推动100个专业(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200个市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35个区域性、共享型技能大赛训练基地、高职院校协同创新中心20个,创新创业基地40个;开发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标准200个,专业教学标准168个,精品课程300门,教材200门,引进国外优质课程10门。

启动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调整专业结构,增强高职专业对接产业能力,使对接重庆新型产业专业点达到1000个。在已有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中建设2-4所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


第四节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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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委、市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推动重庆高校合理定位、突出特色,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努力创建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落实部市共建高校协议,提高共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需求、满足基本条件的高校增列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优化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支持参加国际专业教育认证,提升专业建设与发展水平。以“三特行动计划”为基础,以“双一流”为统领、形成新的特色示范专业和专业群。大力实施“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验教学平台建设计划”、“优质课程资源、慕课平台建设计划”等,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培养目标要求,实施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范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基本要求,鼓励行业部门(协会)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推动高校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评价办法。强化评估的导向作用,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

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引导高校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新常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找准定位,分类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研究型、应用科技型、技术技能型高校。到2020年,各高等学校发展定位和目标更加明确,优势特色初步显现,建成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和专业,与产业发展和创新驱动紧密相关的学科和专业比重及人才培养规模显著提升。重点建设200个重点学科,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市级重点学科,15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前10%,2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30个左右专业点进入国内前列,高校综合排名有所提升。重点在电子、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化工、环保、软件、物联网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支持建设260个本科特色示范专业点、70个特色专业群;1000个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高职(专科)专业点、150个高职(专科)骨干专业点。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紧扣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健全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能力、加强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构建适应城乡经济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融通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布局高校众创空间,建设示范性众创空间,布点市级创新创业教学资源研发中心,遴选千名技术技能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担任高校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老师,建设学生集中实训平台,创新政府购买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服务制度,建立国家、市级、校级覆盖全体学生的“以赛促学”体系,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良好环境。

促进市属高校转型发展。探索出台激励政策,引导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或向产教融合型深化,采取“两转两补”方式,扩大高校试点面。鼓励公办市属本科高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转型发展为应用科技型高校,引导高职高专学校向产教融合型深化。有意愿、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整体试点,也可以选择部分二级院系或部分学科、部分专业、部分课程试点。支持市属高校开展与国外应用类型高校国际合作和国内外企业的校企合作项目。指导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支持其设立转型发展基金等形式,实现联盟内的互联互通、互助互补。到2020年,建成1-2所在国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特色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建成一批产业贡献力大、价值创造力高、结构带动力强的应用科技型和技术技能型高校。

增强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持续支持一批绩效良好的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引领高校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深入实施“高校科研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优化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布局,打造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的重点项目。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设新型高校智库。实施“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落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大高校科研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每年从高校财政补助教育经费中安排8%-10%,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立健全高校科研和金融结合机制,完善多元化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到2020年,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研发基地和新型智库,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哲社科成果的不断涌现,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专栏5 高等教育

争取政策,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校开展博士、硕士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分别完成“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硕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工作。新增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硕士领域。建成200个市级重点学科、15个特色学科群,15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前10%,22个左右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建设150支研究生导师团队、180门研究生优质课程、100门案例库、20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2000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支持建设260个特色示范专业,70个特色专业群,1000个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高职(专科)专业点、150个高职(专科)骨干专业点。建设50个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5个市级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建设5个政府购买实习服务试点,建设20个大学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建设10个市级创新创业教学资源研发中心,资助5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建成市级高校学生工作创新项目100个,建成集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项目孵化等于一体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基地1.5万平方米。

推进一批试点高校整体向应用型转变或向产教融合型深化,40个二级学院,120个学科、专业、课程向应用型转变或向产教融合型深化。建成1-2所在国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特色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

建设高校部市级重点实验室50个,部市级工程研究中心40个,市级高职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30个,市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40个,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择优支持一批效益突出的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动200项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转化(其中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各100项);建设高校市级创新团队120个,高校市级众创空间100个,建成新型高校智库10个。


第五节 加快建设终身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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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终身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继续教育覆盖率,统筹学历、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继续教育,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使继续教育惠及人人。落实国家老年教育规划,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办好老年教育机构,支持建好老年大学。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建成一批推进示范性学习型企业、示范性学习型社区等示范性学习型组织,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减少文盲人口。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营造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到2020年,劳动者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50%左右,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20%左右,街道乡镇社区教育机构覆盖率达到20%左右。

优化终身教育资源。强化政府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主导责任,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搭建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四级学习平台,构建多维“终身学习圈层”。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终身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继续教育职责任务、考核标准,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形成政府主导、民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格局,有效支撑惠及各类人群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建设。

创新终身教育机制。建立继续教育准入与退出、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和质量标准。改革现有招生、注册、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毕业办法,建立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融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的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推进继续教育实施形式多元化,实施非全日制职业教育促进项目,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或参与举办非全日制职业教育,扩大和提升远程非全日制职业教育规模与层次。实施社区教育项目,支持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建立社区职业教育机构,增强社区教育服务功能;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依法自主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建立制度化的岗位培训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支持项目,推动毕业生能力素质的再提高;实施以提升应用能力为核心的学历教育。通过开展覆盖城乡的成人职业培训,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要,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


专栏6 继续教育

建设市级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1个,区县级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40个,开发400个继续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建设100个精品继续教育数字课程资源;依托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建设社区学习中心300个。


第六节 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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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树立和广泛宣传一大批先进教师典型,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荣誉感。加大职业道德表现在评价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师德行为的社会监督,落实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改革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扩大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激励机制。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合理规划国家免费师范生培养规模,重点为普通高中培养一大批优秀教师;加大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稳定幼儿师范生的规模;办好现有师范院校,完善师范院校、地方政府、研训机构、中小学校协作培养体系,加强培养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提高培养质量;加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

优化教师配备机制。完善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一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适当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深入推进区(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机制,区县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可统筹调剂使用教师;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城乡教师的交流轮岗,建立城镇新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的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打通高校和行业企业顶尖人才流动通道,鼓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互相流动。

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完善国培、市培、区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四级培训体系,形成“国培作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学校重教研”分层互补的培训机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市教师学历水平;继续实施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在五年内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市属高校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实现全覆盖轮训;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重点加强村小、教学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加强区县教师研训机构能力建设。

壮大高层次名师队伍。依托“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国家、市级重大人才专项,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领军人才;继续实施“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实现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数量和水平的新突破。实施中小学“十百千万”名师培育计划,创新名师培育模式,建立递进式、个性化、常态性培养机制,完善名师梯队建设。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和数量;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区县将符合条件的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范围;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教师工资、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待遇;完善优秀教师定期评选表彰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专栏7 教师队伍建设

每年市级按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总数的10%进行培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达到17亿元,全市保持每年招聘特岗教师1000人左右,建成10所区县教师进修学院,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5万套。

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每年招收小学全科及学前免费师范生达到2200名左右。按照幼儿园“1:4:5”、小学“1:5:4”、初中“1.5:5:3.5”、普通高中“2:5:3”、重点高中“3.5:4:2.5”的高中初岗位结构比例进行评聘。

实施中小学“十百千万”名师培育计划,建设15—20个名师工作室,评选重庆名师、特级教师150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双千双师”流动兼职计划;资助技能拔尖人员100名;建中职优秀教学团队50个,名师工作室200个,培养名校长50个,专业带头人300名,每年培训中职“双师型”教师1500名以上;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实现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数量和水平的新突破。


第七节 提升教育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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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外办学。鼓励重庆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与国外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围绕国家和重庆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来渝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统筹多方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有序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或参与国外院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开辟境外办学市场。加强孔子学院建设,有效发挥孔子学院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加强涉外办学质量内涵建设,建立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质量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主体多元、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开放办学格局。

推进海外引智。支持高校依托“千人计划”、“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项目加快引进世界名校师资。继续实施“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引进一批高水平外籍专家、资深华裔学者来渝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多渠道、有计划地开展长短期外籍教师聘请工作,通过健全评估和激励机制,逐步提高长短期外籍教师聘用效益。

促进国际合作。瞄准“双一流”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科研人员出国研修选派力度;积极开展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大力开展科学联合攻关,主动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着力培育产学研国际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深入实施“留学重庆计划”,优化学生结构,加大品牌专业、品牌课程建设力度,有效提升教育质量,扩大来华留学规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共建丝路合作机制,加强重大产业技术、产业政策合作,加强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围绕沿线国家和区域开展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研究。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新加坡开展广泛深入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用好各类教育对外交流宣介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继续加强中小学生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理解能力以及跨文化沟通能力。

加强国内合作。强化长江流域城市间沟通协调,建立沿线城市教育交流与合作机制、争取教育部政策支持,加大与东部发达省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扩大东部高校与我市高校结对帮扶合作,建设城市间公共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引导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与长江流域产业的有序匹配和对接。进一步完善成渝区域间教育合作,重点支持成渝经济区腹心地带城市间教育交流合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扩大到黔、云两省,集聚区域内高水平大学资源,通过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专栏8 对外交流

全市接收长短期留学生达到1万人次,打造8-10所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学校。我市高校海外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3—5个,建设3-5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全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达到80个。实现“两个两千”目标,全市高校各类公派出国教师规模达到2000人/年,全市高校引进外籍专家及教师达到2000人。推动国际化“五类人才”项目的培养。

建好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开设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小语种约3-5个,开展国别及区域研究、重大产业技术、产业政策、合作战略研究的机构约3-5个,打造形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交通、法律、财经、物流等领域提供人才支撑的一批标志性成果。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专项奖学金项目。

强化长江流域城市间沟通协调,建立沿线城市教育交流与合作机制、争取教育部政策支持,加大与东部发达省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扩大东部高校与我市高校结对帮扶合作,进一步完善成渝区域间教育合作,重点支持成渝经济区腹心地带城市间教育交流合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扩大到黔、云两省,集聚区域内高水平大学资源,通过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第八节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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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教育综合服务与应用平台。按照《重庆市教育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基于“平台+应用+服务”的设计理念,建成重庆市统一的教育服务门户及综合业务支撑云平台,连通市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教育信息系统,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建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全行业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国家和我市的教育管理、教育决策提供支撑。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建成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有序开放共享。

构建全市教育宽带网络。以重庆市成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为契机,在现有区县教育城域网和高校骨干网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公共基础网络设施,搭建重庆市教育宽带网,将区县教育城域网、市级教育数据中心及高校校园网统一接入,形成覆盖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宽带网,实现全市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网络互联互通和免费、高速、安全访问,为教育系统的“互联网+”提供坚实基础。

拓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广度与深度。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推进基于“互联网+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有效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拓展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广泛开展以信息条件为背景的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培养学生信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以“人人通”的广泛、深度应用进一步体现“校校通”、“班班通”的综合效能,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并与重庆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加强教育信息化配套建设。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建设应用,提升全市教育信息化区(县)域整体推进水平。制定《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基本指南》,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通过2-3年的试点,建成一批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县)”、“示范学校”和“智慧校园”。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提升教育系统管理者、教师、学生信息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学术组织、专家咨询组织等管理体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专栏9 教育信息化

建设“渝教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建成重庆市教育门户及应用支撑云服务平台,汇聚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初步构建“渝教云”服务体系。到2016年,初步建成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的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到2017年,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师生使用率达70%以上,到2020年达到95%以上。以国家和重庆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到2017年,教育宽带网骨干链路网络形成双环路,带宽提速达100G。高校、区县教育城域网接入教育宽带网骨干节点带宽达10G 。到2018年,全市区县教育城域网完成标准化改造。到2020年,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30M,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10M,教学点接入带宽达到8M以上,“宽带网络校校通”建成率达100%。全市中小学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100%。

强化深度融合,加强应用示范。持续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发挥教师的资源建设主体作用,形成资源开发新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涵盖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同步微课教学资源库。建成200门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成中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100个,建成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600门。开发400个终身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到2020年,评选10个“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区县”、300所“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10000个“教师示范网络空间”。形成200个左右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到2020年,全市建成“智慧校园”350所,其中普通中小学300所,中职学校20所,高职高专10所,本科高校20所。


第九节 全面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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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立法建设。开展教育考试、学校安全、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的立法调研,新制定或修订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教育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审查办法。力争到2020年,教育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协助各级人大、法制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健全高校和中小学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区县”。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制定中小学章程建设指导意见,全市大中小学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自主办学。力争到2020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普遍提高。

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编修法治教育教材,重点完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充实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依托高等院校等资源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五年内新建市级法治教育基地2个,各区县至少有1个区级法治教育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培养更多具有职业素养的法治人才。


专栏10 依法治教

实施教育法规一揽子立法和修法计划,开展校园安全、民办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学生管理立法调研。

建成市级法治教育基地2个、法治教育培训中心1个;培育5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0个依法治教示范区县;编修一批法治教育校本教材,建设法治教育信息资源库1个、互联网+法治教育平台1个。


第十节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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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好未成年人德育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加强和改进体育、艺术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切实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基本形成适合学生、服务社会的人才培养机制。

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制度,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评价方式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构建高考投档录取新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通道。

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健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管理机制,建立鼓励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优质特色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体系,扩大优质特色民办学校在民办教育中的占比。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着眼学校内涵发展和育人质量提升,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服务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万开云”板块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落实“万开云”板块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推进基础教育同城化、推动优质教育互联共享。聚焦“精准扶贫”,继续实施库区与民族地区教育扶持工程,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县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差距,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到2020年,形成科学合理、优质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推进教育治理向管办评分离。健全政府统筹管理教育机制。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动教育治理从计划监控模式向现代法治模式转变,形成依法治教、充满活力的教育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机制、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机制和各级各类学校督导机制,严格落实督导结果运用、奖惩和问责制度,督促区县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督导责任区,推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区县积极创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国家和市级创新区县,建设教育强区(县)。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治理。


专栏11 教育综合改革

以教育实验区建设引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建设5个区县域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县和3个实验高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300个市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并推广教育改革成果。

建设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中心1500个,建设区域性心理危机援助中心100个,建成4000门德育精品课程,通过以奖代补建设50个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大学城共享体育艺术场馆建设,建设体育共享设施15个,面积14.8万平方米,文化艺术共享设施3个,面积2万平方米。建设500所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40所中小学建设校园足球种子学校,18所高校建设高水平校园足球运动队,建设5个校园足球试点区县。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率大于50%。

聚集资源,精准扶贫,改善贫困地区教育基本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寄宿床位、洗浴设施,保障食堂、饮水、厕所等设施,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建设,建设500所民办优质幼儿园,120所民办优质特色中小学,5-10所特色重点中职,推动有条件的专修学院转设。


第四章 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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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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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业与主责意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以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支撑,以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为基础,以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工作方式为抓手,以加强教育系统行业指导为着力,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着眼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加强网络、课堂及人文社科类论坛、报告会、讲座等阵地管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科学构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内容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向民办高校建立派驻党委书记制度,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和育人能力。强化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思想和政治保障。

强化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实施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本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十三五”规划的中期和末期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

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及后勤保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长期抓、抓长期的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积极争取综治、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配合,整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关心高校师生切身利益,完善和创新学校后勤管理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和动态调控机制,为教育规划的实施营造和谐的环境。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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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多元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在保持教育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占比,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用于教育的比例;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落实土地出让金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净收益10%用于教育的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通过激励政策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积极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服务的免税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各项政策。

强化生均经费保障。强化教育经费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生的生均经费拨款水平和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坚持公平的同时加大办学绩效的支持力度;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逐步提高民办高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对民办高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民办学校收费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

加强贫困学生资助。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特殊群体接受继续教育的政府资助政策。实施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资助资金监管,突出精准资助,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的精细化管理。围绕三年滚动规划及预算编制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探索实施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实行重大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教育系统阳光财务,全面公开预决算。

第三节 健全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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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大力加强教育领域智库建设,整体提升我市高校、教育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评估院等教育机构的智力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亟需的重大课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性、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推动规划的执行。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监测督导制度。完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每年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定期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各区县、高校、委直属单位在实施规划中的经验教训,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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