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決禁囚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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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決禁囚敕
作者:後唐莊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4

應御史台河南府行台馬步司左右軍巡院見禁囚徒,據罪輕重,限十日內,並悉決遣申奏。仍委西京諸道州府,見禁囚徒,速宜疏決,不得淹停。兼恐內外刑勢官員私事寄禁,切要止絕,俾無冤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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