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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氏南唐書/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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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陸氏南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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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李皇甫江歐列傳第十

張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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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義方,不知其所以進。 烈祖代吳,用為侍御史。 義方既就職,即上疏曰:“古之任御史者,非止平獄訟、肅班列也。有怙威侮法、棄忠賊義、樹朋黨、蔽聰明者,得以糾彈。至於人主好遊畋聲色、說奢侈佞媚、賞非功、罰非罪,得以論爭。使諸侯不敢亂法,百司不得盜權,則御史為不失職。今文武材行之士,固不為乏,而貪墨陵犯、傷風教、棄仁義者,猶未革心。臣欲奉陛下德者,先舉忠孝潔廉,請頒爵賞;然後繩糾乖戾,以正典刑。小則上疏論列,大則對仗彈奏。臣每痛國家之敗,非獨人君不明,蓋官卑者畏罪而不言,位尊者持祿而不諫。上下苟且,至於淪亡。今臣誠不忍忘君親之義,有所不盡,惟陛下幸赦之!”疏奏,烈祖親札曰:“孤始受禪,仁義方以風憲,乃能力振朝綱。詞皆讜切,可宜示朝野。”賜義方衣一襲,以旌直言。 義方始名元達,烈祖方倚以肅正邪慝。 取前朝王義方名以易之,故義方得盡忠焉。 後之議者,謂義方為御史,彈劾奸邪,諫正過失則可。 若請舉善、頒爵賞,則為奪輔相權矣。 然所言凜然守正,有漢唐名臣之風。 惜其事蹟散落,不得盡載雲。

李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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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全,其先吐谷渾人,事唐明宗為廝養,以戰功貴,事具五代史。 晉高祖時,為安州節度使,任中門使明漢榮。 漢榮貪戾專政,失軍民心。 高祖遣賈仁沼代歸京師,金全奏漢榮病不任行。 仁沼至,鴆殺之。 事聞,高祖乃以馬全節代金全鎮安州。 漢榮懼,給告日邸吏劉珂,密遣人馳報,朝廷召公有異處分。 金全懼,使其從事張緯奉表詣金陵請降。 烈祖命鄂州屯營使李承裕、段處恭,帥兵三千人,迎金全,陳於城外,俟金全出,殿之而東。 承裕等至之夕,金全帥數百人來奔。 而承裕違命,輒大掠城中,得金帛不可計數,乃還。 晉將安審輝追敗於馬黃谷,處恭死於陣。 承裕帥餘兵扼雲蒙橋,復為審輝所敗,執而殺之。 金全至,拜天威統軍,出為潤州節度使。 漢隱帝時,李守貞以河中叛,來乞師。 魏岑、查文徽議,宜為出師。 劉彥貞以攻取自任。 元宗欲籍金全宿將威望,以為北面行營招討使,救河中。 彥貞副之,文徽為監軍使,岑為沿淮巡檢使。 師出沐陽,次沂州,金全曰:“諸軍以河中在何處,而欲自此轉戰以前耶?勢必不相及,徒為國生事爾!”嘗會食帳中,候騎告北兵數百並澗,皆羸弱。 諸將欲掩擊之,金全下令曰:“敢言過澗者斬!”及暮,伏兵四起,旗幟蔽日,金鼓聲聞數十餘里。 諸將乃服金全善料敵。 踰月,退保海州,遂引歸。 金全曰:“吾全軍而還,不得為無功矣。”拜右衛聖統軍,領義成軍節度使,兼侍中。 保大八年八月,卒於金陵,年六十。 多內寵,子男女凡三十二人。 元宗命少府監王仲連持節冊贈中書令,諡曰順。 金全卒後,閩楚之役興,用事者皆少年,不更軍旅,覆敗相踵。 週人乘我罷弊,攻取淮南,國遂衰削,不復能振。 人始思金全,恨其已卒雲。

皇甫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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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暉,魏州人,事唐晉,事具五代史。 契丹人入中原,暉時為密州刺史,與棣州刺史王建俱來奔。 元宗遣使具舟楫迎之,將至。 暉念本起盜賊,不自安,至秦淮,赴水,不死。 舟人援出之,自言如履大石。 入朝,歷歙州刺史,神衛軍都虞侯,江州節度使,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周師攻淮南,為北面行營應援使,會劉彥貞、姚鳳兵以行。 彥貞舉動躁撓,人測其必敗。 暉獨持重,部分甚整,士亦樂為用,週人頗憚之。 及彥貞敗死,暉、鳳退保清流關。 周世宗親帥眾精銳攻壽州,而分兵​​襲清流。 暉陳山下,周兵出​​山後邀擊。 暉大敗,猶收兵且行。 入滁州,滁州刺史王紹顏已棄城遁,暉無所歸,方斷橋自守。 周兵涉水窬城而入,執暉、鳳送壽州行在。 見世宗曰:“臣力憊,欲暫坐。”及坐,曰:“欲暫臥。”不俟命而臥,神色自若,曰:​​“臣非不盡力國事,南北勇怯不敵。臣在晉屢與契丹戰,安能如今日大朝兵甲之盛!昨退保滁州城,不意大軍攀堞,如飛而入。臣智力俱殫,故被擒耳。”世宗賜之馬及衣帶。 數日創甚,暉不肯治而死。 子繼勳。

繼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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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勳,少從暉兵間,為軍校。 以父死難,擢將軍。 歷池饒二府刺史,頗以吏事稱,入為神衛統軍都指揮使。 諸老將繼死,繼勳雖尚少,且無戰功,徒以家世,遂為大將。 資產優贍,名園甲第,冠於金陵,多蓄聲妓,厚自奉養。 及開寶中,大兵傳城,繼勳保惜富貴,無效死之意,第欲後主亟降。 聞諸軍敗績,則幸災見於詞色。 偏裨有募死士,謀夜出奮擊者,輒鞭而囚之。 自度罪惡日聞,稀复朝請,後主召議事亦辭以軍務不至。 內結傳詔使,一切蔽塞。 及後主登城,見王師旌旗壘柵,彌遍四郊,始大駭失色! 繼勳從還至宮,乃以屬吏始出宮門,軍士云集臠之,斯須皆盡。

江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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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蔚,字君章,建安人。 博學,工屬文。 後唐明宗時擢第,為河南府館驛巡官。 坐秦王重榮事,奪官南奔。 烈祖輔吳,用為宣州觀察巡官,歷比部員外郎知制誥。 國初,改主客郎中,拜中書舍人。 烈祖殂,元宗以喪亂之後,因卹舊典,散亡命。 文蔚以給事中判太常卿事,與韓熙載、蕭儼共加討論,時稱其精練。 保大初,遷御史中丞,持憲平直,無所阿枉。 馮延巳當國,與弟延魯、魏岑、陳覺竊弄威福。 及伐閩敗績,詔斬覺及延魯以謝國人,而延巳、岑置不問。 文蔚對仗彈奏曰:“賞罰者,帝王所重。賞以進君子,不自私恩;罰以退小人,不自私怒。陛下踐阼以來,所信重者,馮延巳、延魯、魏岑、陳覺四人,皆擢自下僚。驟升高位,未嘗進一賢臣,成國家之美。陰狡圖權,引用群小。陛下初臨大政,常夢錫居封駁之職正言議論,首罹譴逐。棄忠拒諫,此其始也!奸臣得計,欲擅威權。御史有保大二年正月八日敕:公卿庶僚,不得進見。履霜堅冰,言者洶洶。再降御札,方釋群疑。御史張緯論事,忤傷權要,其貶官敕曰:'思職分,傍有奏論。'御史奏彈,尚為越職,況非御史,孰敢正言!嚴續國之戚里,備位大臣,不附奸邪,尚遭排斥;張義方上疏,僅免嚴刑。自是守正者得罪,朋邪者信用。上之視聽,惟在數人,雖日接全臣,終成孤立。陛下深思遠慮,始信終疑。復常夢錫宥密,擢蕭儼侍從,授張緯赤令。群小疑懼,與酷吏司馬正彝,同惡相濟,迫脅忠臣。高越之於盧氏,義兼親故,受其寄託,痛其侵陵,訴於君父,乃敢蔽陛下聰明,枉法鼠逐。群凶勢力,可以回天!在外者握兵,居中者當國。師克在和,而三凶邀利,迭為前卻。天生五材,國之利器,一旦為小人忿爭妄動之具,使精銳者奔北,饋運者死亡。谷帛戈甲,委而資寇,取弱鄰邦,貽譏海內。同列之中,有敢議論,則馮、魏之於中,正彝持之於外,構成罪狀,死而後已。今陳覺、延魯雖已伏辜,而魏岑猶在,本根未殄,枝幹複生;馮延巳善柔其色,才業無聞,憑恃舊恩,遂階任用。蔽惑天聽,斂怨歸上!高審知累朝宿將,境土未乾,逐其子孫,奪其居第。使興台竊議,將卒狐疑。陛下方以孝理天下,而延巳母封縣太君,妻為國夫人,與弟異居,捨棄其母;作為威福,專任愛憎,咫尺天威,敢行欺罔。以至綱紀大壞,刑賞失中,風雨由是不時。陰陽以之失序,傷風敗俗,蠹政害人。蝕日月之明,累乾坤之德!天生魏岑,道合延巳,蛇豕成性,專利無厭,逾逃歸國,鼠姦狐媚,議疾君子,交結小人。善事延巳,遂當樞要,面欺人主,孩視親王,侍燕喧嘩,遠近驚駭。進俳優以取容,作淫巧以求寵,視國用為私財,奪君恩為己惠。道路以目,征討之柄,在岑折簡,帑藏取與,系岑一言。先帝卑宮勤儉,陛下守之勿失,而岑營建大第,廣役丁夫,孽子止居,過於內殿,亭觀之侈,逾於上林。前年建州勞還,文徽入覲,西苑會燕。舍爵策勳,岑披猖無禮,狂悖妄言,於延巳用意多私,行恩不當。俾軍士懷恨怒之志,受賞無感勵之心,將校爭功,喧動京邑。奸謀詭計,誑惑國朝,致漳州屠害使者,福州違拒朝命,百姓肝腦塗地,國家帑藏空虛。福州之役,岑為東南面應援使,而自焚營壁,縱兵入城,使窮寇堅心,大軍失勢。軍法逗留畏懦者斬,律雲:'主將守城,為賊所攻,不固守而棄去,及守備不設,為賊掩覆者皆斬。'敕赦諸將,蓋以軍威政令,各非己出。岑與覺、延魯更相連戾,互肆威權,號令並行,理在無赦。烈祖孝高皇帝,櫛風沐雨,勤勞二紀,成此慶基,付之陛下,比諸鄰邦,我為強國。奈何賞罰大柄,肆姦宄之謀;軍國資儲,為凶狡所散!昨天兵敗衂,統內震驚,將雪宗廟之羞,宜醢奸臣之肉!已誅二罪,未塞群情,盡去四兇,方祛眾怒。今民多饑饉,政未和平,東有伺隙之鄰,北有霸強之國,市裡訛言,遐邇危懼。陛下宜軫慮殷憂,諸鉏虺蜮。延巳不忠不孝,在法難原,魏岑同罪異誅。觀聽疑惑,請行典法,以謝四方!”文蔚將上疏,先具小舟,載老母以待左降。 元宗果怒,貶江州司士參軍。 而覺、延魯以宋齊丘救解,复皆不死。 延巳雖暫罷,旋复柄用。 方宣延巳制,百官在廷,常夢錫大言曰:“白麻雖佳,要不如江文蔚疏耳。”逾年召還。 南唐建國以來,憲度草創,言事遇合,即隨材進用,不復設禮部貢舉。 至是始命文蔚以翰林學士知舉,略用唐故事,放進士廬陵王克貞等三人及第。 元宗問文蔚:“卿知舉取士,孰於北朝?”文蔚曰:“北朝公薦私謁相半,臣一以至公取才。”元宗嘉嘆。 中書舍人張緯,後唐應順中及第,大銜其言。 執政又皆不由科第進,相與排沮,貢舉遂復罷矣。 保大十年卒,年五十二,諡曰簡。

歐陽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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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廣,吉州吉水人。 保大中,詣闕上書曰:“臣近遊潭州,伏見節度使邊鎬。偶逢聖代,初非將才,措置乖刺,大失人心。致奉節兵乘夜呼躁,共焚譙門,會明而遁。不然,幾至大變,是仁不足惠下也;朗陵近在肘腋,會不為虞,乃圖桂林,以取奔敗,是知不足謀遠也;與監軍使昌延不相協和,動輒疑阻,是義不足和眾也;幕府無賢才,是禮不足得士也;號令朝出夕改,是信不足使人也。五者無一長,考之前古,未或不敗。請擇帥濟師,以全境土!”書入,不省。 及失湖南,元宗思廣言,命授以官。 執政請召試,廣言非人尊賢待士之意,不肯就試。 乃授本縣令,辭不受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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