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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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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24 年 5 月 31 日 制定24條
中華民國 24 年 6 月 15 日公布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
中華民國 26 年 8 月 31 日 修正全文25條
中華民國 26 年 9 月 7 日公布2.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25 條;並自二十六年十月十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 26 年 10 月 16 日施行
中華民國 41 年 4 月 18 日 修正全文25條
中華民國 41 年 5 月 3 日公布3.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25 條
中華民國 60 年 6 月 29 日 修正全文21條
中華民國 60 年 7 月 12 日公布4.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2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83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第7, 12條
中華民國 84 年 1 月 18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246 號令修正公布第 7、12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4 日 修正第10條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公布6.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8110號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4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4 日公布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584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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