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史/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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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憲大夫工曹判書集賢殿大提學知 經筵春秋館事兼成均大司成鄭麟趾奉 敎修

明宗二[编辑]

九年[编辑]

○(己亥)九年春正月庚申朔,放朝賀。甲子,遣郞中李俊材如金,進方物,將軍孫碩賀萬春節。壬申,燃燈,王如奉恩寺。丙子,金遣大府大將軍少府監左光慶來,賀生辰。戊寅,宴金使。

二月辛卯,西賊復起。壬辰,門下侍郞平章事奇卓成卒。戊午,王如靈通寺。

三月己未朔,始修宮闕。辛酉,親醮于內殿。戊寅,慮囚。

夏四月己丑朔,千齡殿成。壬辰,隕霜殺草。庚戌,西北面知兵馬事李富患西賊遺種,乘閒復起,思欲盡誅之。聞其乏食,爲公牒,紿諸賊屯曰:『以某日,受糧于所在某城。』仍密誘諸城曰:「若賊來入城,宜閉門悉誅之。」於是,承牒捕誅者凡五城,龜州所殺,至三百餘人。嘉州人引賊百餘人,入倉鎖門。賊脫出無計,洶踊曰:「不意官家,見紿如此。吾寧自絶,豈可見制於人手?」乃鑽燧燒倉,自焚而死,穀米無慮十萬斛,盡爲煨燼。獨牛方田等賊帥覺之,復嘯聚爲賊。兵馬使奏,發諸城兵擊之,官軍失利,安北都護判官咸壽山戰死。於是,復濟師,屢戰乃滅之。癸丑,幸外帝釋院。丙辰,幸普濟寺。

五月甲子,同知樞密院事于學儒卒。丙寅,以閔令謨同中書侍郞平章事判吏部事,宋有仁同中書侍郞平章事判兵部事,以左承宣知兵部事鄭筠改爲知都省事。甲戌,守司空左僕射洪仲方卒。丁亥,停修宮闕。

六月戊子朔,王如奉恩寺。辛卯,叅知政事陳俊卒。壬寅,王受菩薩戒于明仁殿。己酉,慮囚。

秋七月己未,左遷樞密院使文克謙爲尙書左僕射,樞密院副使韓文俊判司宰寺事。甲戌,太白經天六日。庚辰,以廉信若爲吏部尙書。壬午,設仁王道場于明仁殿十餘日,以禳災變。

九月庚申,幸王輪寺。辛未,將軍慶大升誅鄭仲夫、宋有仁。甲申,金牒告閔宗皇帝廟諱亶字及同音字,並令回避。

冬十一月戊午,地震。己未,宣旨,二罪以下,除刑付處。慶大升累起大獄,用刑深峻,王惻然故,有是命,中外皆悅。辛酉,設百座會于開國寺。是年,兵刃數起,國家患之,術僧致純奏曰:「舊制,三年一設百座會,前年十月,雖已行之,今宜別例復行,以禳其災。」從之。丁卯,設八關會,幸法王寺。丁丑,設消災道場于明仁殿五日。

十二月辛卯,地震。戊申,以宋詝爲衛尉卿右諫議大夫。壬子,重房聞妖言歲抄有變,大懼,使禁軍露刃環衛。其近侍閹宦逃匿者,過半。

十年[编辑]

○(庚子)十年春正月甲寅朔,放朝賀。丁卯,燃燈,王如奉恩寺。庚午,金遣少府監盧珙來,賀生辰。乙亥,宴金使。

二月壬辰,始營宮闕。壬子,王如靈通寺。

三月庚午,幸王輪寺。

夏五月己巳,幸外帝釋院。

六月壬午,王如奉恩寺。丁亥,賜李得玉等及第。甲午,金橫宣使少府監郭喜國等來。壬寅,宴金使。己酉,設法華會於崇敎寺。庚戌,內嬖明春死,王哀戀不已,失聲號哭。太后驚駭,寬譬之曰:「雖是情鍾,然不可使聞於重房也。」然猶嗚咽不能止。遂親製悼亡詩,令宗親和進,以自慰。王天資孱弱,加以屢更變故,動輒驚懼。凡軍國機務,皆牽制武臣,至如聲色,猶不敢自專。及賊臣誅夷,始得溺受牀第,內嬖專房者五人,尤寵幸者,唯純珠明春二人。自去年冬,純珠死,明春又亡,後宮無可悅意者。乃命召二公主入內,令掌服御諸務,俾朝夕不離於側,間或同裯[1]共寢,眷念有不可道者。其壻令公,累月曠居,不勝憤恚,遂欲絶婚,王聞之,乃召令公,俾居壽昌宮東太后行宮,日令公主,微服往見,慰藉[2]之。至十一月,還公主于私第。王又召集純珠明春及諸嬖所生兒女,數十于宮內,皆衣斑[3]斕,載以鳩車,嬉戱內庭。啼呼暄鬧,不類宮禁,故武臣等,悉皆腹誹,或有偶語咨嗟者,王懲艾毅宗不孝悌,故自卽位以來,至誠事太后,敦睦宗戚。

秋七月丁丑,叅知政事李紹膺死。

八月庚寅,減死罪二十餘人,配有人島。丙申,移安太祖、靖宗神御于大安寺。戊戌,設消災道場于明仁殿。

九月癸丑,放還二罪以下流竄者。辛酉,設消災道場于大觀殿,以禳天變。

冬十月辛巳,賜將軍慶大升,犀紅鞓一腰,馬一匹。甲午,幸普濟寺。己亥,設佛頂道場於明仁殿。庚子,王如奉恩寺,以重修落成也。

十一月壬子,重新康安殿成,其門額,舊曰嚮福,以門近接重房東隅,故武臣等議以爲:「嚮福與降伏,聲相近,盖文臣欲以此禳壓武官,而降伏之也。」奏請改其額,命平章事閔令謨,改曰永禧,武臣等復以爲:「文臣之意不可測,安知永禧別有深意耶?禧者福也,永字之意,吉凶未可知也,重字,本房之稱,請改爲重禧。」王從之。乙卯,幸妙通寺。己未,遣秘書少監王度如金,謝橫宣,郞將沈進升謝賀生辰。庚申,移御景禧宮。壬戌,設八關會,幸法王寺。癸亥,遣兵部郞中陳士龍如金,賀正。戊辰,移御壽昌宮。甲戌,太白晝見。

十二月癸未,又晝見,經天。乙未,設消災道場于內殿。辛丑,夜,三司災。有司請罪直宿官及諸司不赴救者,王知直宿官爲副使李純,憚其怒,命貰之,但罪不救者。中書省固請以爲:「若不罪失火官,而罪他人,則罰不中矣。」王不得已從之。乙巳,慮囚。以閔令謨爲太子太師,李光挺爲太傅,並以本官兼之。崔忠烈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太子少傅,韓文俊叅知政事太子少保,文克謙爲太子少師,崔遇淸爲樞密院使太子賓客,李應招知樞密院事太子賓客,崔世輔同知樞密院事,丁黃載爲戶部尙書,杜景升爲工部尙書。

十一年[编辑]

○(辛丑)十一年春正月戊申朔,放朝賀。己酉,以李知命爲右諫議大夫。辛亥,寫經院火。先是,命寫成銀字藏經,公私競納錢財,而助之,無賴輩,欲盜其物,因火之。甲寅,知樞密院事李應招卒。戊午,遣衛尉少卿李輔德如金,獻方物。庚申,移御景禧宮。辛酉,燃燈,王如奉恩寺。翌日大會,御帳殿看樂,夜與群臣酣飮,日晏未罷。軍校皆使酒鼓譟,牽龍爭高其榻,至與浮階相齊,尊卑無等。王亦醉甚,欲起舞,左承宣文章弼諫止之。遣將軍申寶至如金,賀萬春節。甲子,金遣大府監任倜來,賀生辰。癸酉,移御壽昌宮。乙亥,白虹逼日。

[4]月戊寅朔,設帝釋道場于明仁殿。

三月丁未朔,王如靈通寺。丙寅,慮囚。戊辰,群盜入大倉,隊正宋康淸募卒力鬪,不克而死。辛未,入奉恩寺,鼓譟劫掠,盜太祖鋪銀甁三十餘口。

閏月戊戌,幸王輪寺。

夏四月丁未,直翰林院李元牧製進祈雨䟽,多言時政之失,王召元牧傳旨曰:「野諺曰:『春旱與糞田同。』間或有雨澤,則天心之仁愛,盖未可知。比者,太史請禱雨,予重違而許之,汝䟽何引我過擧,以飾辭乎?」卽命改撰,自正月,至此不雨,而王言如此,由群小導之也。辛酉,禱雨于宗廟、陵寢、岳瀆及諸神祠。乙丑,幸普濟寺。癸酉,親醮內殿,又望祭北[5]郊于玄武門樓,禱雨。

五月辛巳,再雩。辛卯,設仁王道場於明仁殿。以崔忠烈判刑部事,李富直門下省。

六月丙午朔,王如奉恩寺。辛亥,設大歲道場于明仁、康安二殿。辛酉,大雨。壬申,慮囚。是月,殿中省奉詔遣使。賜酒果于上將軍致仕宋慶寶私第,慶寶聞使臣至,燕服出迎,令使臣脫公服,使臣據舊例,遲回不敢,慶寶怒叱,强令脫之,便執手入廳,設草具,酒三行卽撤。慶寶官至三品,年踰七十,而不知禮,罵辱使命,時議譏之。

秋七月己卯,宰樞、臺諫、重房會京市署,檢斗斛,察奸僞。以市人於斗米,雜沙秕賣之也。是夜,自壽昌宮北垣投石,抵御寢北牖者三四,宿衛皆驚,巡索禁垣,竟不得。重房奏請:「每夜,一將軍領手下軍校,伏兵宮門外,及諸要害處,以備警急。」從之。乙卯,減死罪,配有人島。癸酉,百官習射于西郊。

九月丙子,詔曰:「朕聞,往年十道察訪使,黜陟官吏,多有乖戾。其濫蒙褒賞者,猶之可也,誤被罪罰,寃抑無告者,可不惜哉?其悉原免,依舊敍用。」仍命二罪以下,悉除刑付處。歲戊戌,宰相宋有仁、李光挺等建議奏,發十道察訪使,俾往陞黜,坐贓落職者九百九十餘人,悉皆錄籍。於是,共出銀五十餘斤,賂鄭仲夫,求去其籍,仲夫未果而敗。自是,大賂權貴,請去之,然國家朝章,綿綿不絶,故累歲而未能削。至是,用事者指言:「天譴屢彰,訛言浸興,皆因寃濫所致。」下詔原之。臺閣無一言,識者歎之。癸未,百官習射於東郊。壬寅,幸妙通寺。

冬十月癸丑,設消災道場于明仁殿。壬戌,設仁王道場于大觀殿,飯僧三萬于毬庭。

十一月乙亥,幸外帝釋院。癸未,遣將軍崔璉如金,謝賀生辰,金用純賀正。甲申,移御景禧宮。乙酉,設八關會,幸法王寺。己丑,移御壽昌宮。

十二月壬子,移安毅宗眞于宣孝寺。初,安其眞於城西海安寺,至是,武臣議曰:「毅宗讎武人,不宜安眞於武方。遂請以城東吳彌院,改號宣孝寺,構眞殿移安,以海安寺爲重房願堂。戊辰,設仁王道場于內殿。庚午,以韓文俊爲寶文閣大學士判禮部事,文克謙守太[6]尉,崔遇淸爲翰林學士承旨,崔世輔知樞密院事,宋淸、韓約爲樞密院副使,丁黃載爲兵部尙書,杜景升爲戶部尙書,曹元正爲工部尙書,文章弼爲樞密院知奏事左散騎常侍,金光軾爲殿中監,獨孤孝爲樞密院右承宣,李知命爲右散騎常侍,申寶至爲御史中丞。

十二年[编辑]

○(壬寅)十二年春正月壬午,遣郞將金光裕如金,進方物,郞中田元均賀萬春節。甲申,移御延慶宮。乙酉,燃燈,王如奉恩寺。戊子,金遣耶律仲方來,賀生辰。辛卯,幸神衆院。甲午,宴金使于大觀殿。己亥,移御壽昌宮。

二月乙巳,中書侍郞平章事崔忠烈卒。管城縣令洪彦侵漁百姓,滛荒無度,吏民殺彦所愛妓,又殺妓母及兄弟,遂執彦幽之,有司按問,流首謀者五六人,彦亦廢錮終身。又富城縣令與縣尉不相能,害及無辜。一縣不堪苦,遂殺尉衙宰僕及婢,因閉令尉衙門,使不得出入。有司奏:「二縣悖逆莫甚,請削官號,勿置令尉。」從之。

三月辛未朔,王如靈通寺。庚辰,軍器注簿張光富廬墓三年,旌表門閭。癸未,以上將軍權節平爲西北面兵馬使,尙書右丞宋端爲東北面兵馬使。舊制,兩界兵馬使上道之日,唯郊亭局設而已,雖親舊,不得私餞,盖重其威也。近年,祖餞成風,闐咽郊野,相與媟狎,頗損威重。至是,二人早發而行,餞者皆不及。時議多其得體。庚寅,慮囚。初,全州司錄陳大有,頗負淸介,用刑極酷,民多苦之。及國家遣精勇保勝軍,造官船,大有與上戶長李澤民等,督役甚苛。旗頭竹同等六人作亂,嘯聚官奴及群不逞者,逐大有于山寺,燒澤民等十餘家。吏皆逃竄,乃劫判官高孝升,易置州吏,孝升但授印而已。及按察使朴惟甫入州,賊盛陳兵伍,訴列大有不法狀。按察不擭已,械大有,送京師,因諭賊以禍福不從。於是,悉發道內兵討之,賊閉城固守,事聞,

夏四月戊申,遣閤門祗侯裴公淑,郞將劉永等,往問竹同等叛逆之由。公淑等入城,諭一品軍隊正,史失其名。謀去賊魁。計畫垂成,被讒見罷,以郞中任龍臂,郞將金臣穎代之。按察所遣兵,攻城不下,已四十餘日,一品軍隊正,與僧徒,殺竹同等十餘人,賊平。己巳,龍臂、臣穎等乃至,索餘黨三十餘人誅之,夷城塹而還。

五月乙亥,百官賀平全州。甲申,遣近臣,迎佛骨于十員殿。丁亥,太白晝見。癸巳,幸普濟寺。甲午,太子親試學生,取河巨源等八人,以備侍學。

六月庚子,王如奉恩寺。甲辰,罷全羅道按察使朴惟甫,以李章甫代之。以不能安撫全州,擅調兵也。甲子,制:「凡入金書狀,令國學、館翰儒官有才名者,遣之。」丙寅,賜許徵等及第。

秋九月穆親殿及麗正宮成。庚寅,幸妙通寺。

冬十一月己卯,移御延慶宮。癸未,遣將軍安允恭如金,謝賀生辰,兵部郞中崔永儒賀正。

十二月乙卯,以弟旼守太師、平涼公,王珙守司徒、邵城侯。乙丑,以文克謙叅知政事,文章弼爲樞密院副使。

十三年[编辑]

○(癸卯)十三年春正月庚辰,燃燈,王如奉恩寺。癸未,金遣大府監僕散衍來,賀生辰。遣吏部郞中文章偉如金,進方物,郞將盧孝敦賀萬春節。丙戌,移御壽昌宮。

二月戊戌,幸王輪寺。己未,設藏經道場于明仁殿,王行香,製絶句一首,賜文克謙和進。乙丑,王如靈通寺。

夏四月壬寅,大設華嚴法會于洪圓寺,薦庚癸以來死亡者。丁巳,金國報改來遠城,爲來遠軍。戊午,大雨雹如杏子。

五月癸未,幸外帝釋院。丙戌,重房奏,省東班官職。

六月金遣大理卿訖石烈來,賜羊。甲寅,宴金使于大觀殿。

秋七月丁丑,將軍慶大升卒。

八月癸巳朔,夜,城中大驚譟,聲震都下。戊申,捕慶大升都房,並流遠島。是月,兩府宰樞奏:「每歲,奉使如金者,利於懋遷,多齎土物,轉輸之弊,驛吏苦之。夾帶私樻,宜有定額,違者奪職。」詔可。居無何,將軍李文中、韓正修等使金,恐失厚利,請復舊例,王又許之。王柔而寡斷,政令無常,朝出暮改,類多如此。

冬十月丙辰,幸妙通寺。

十一月壬戌朔,日食。乙亥,設八關會,幸法王寺。癸未,王太后任氏薨,太后之病也,王親自調藥,夜不解衣者累日,病革,王泣目盡瘇。及薨,殯于義昌宮旁私第。王朝夕哭臨哀甚,宰相請抑哀,不聽。

閏月乙未,遣戶部員外郞崔孝著如金告哀,將軍李文中,謝賀生辰,郞將崔文淸賀正,員外郞鄭允當謝賜羊,金恤我有喪,辭遣,故皆至義州而還。丁未,平章事致仕李公升卒。甲寅,葬太后于純陵,王自義昌宮步至彌勒寺,釋服,移御堤上宮。戊午,兩府宰樞、臺省,表請復常膳,不允。

十二月庚寅,以李光挺守太保判吏部事,韓文俊判兵部事,文克謙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判戶部事,文章弼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杜景升、廉信若、曹元正並爲樞密院副使,李義旼爲工部尙書。

十四年[编辑]

○(甲辰)十四年春正月辛卯朔,放朝賀。甲午,太白經天。乙巳,遣員外郞文義赫如金,進方物,將軍韓正修賀萬春節,皆至義州而還。以金恤我有喪也。

二月辛未,太白,自去年十月,常晝見。乙亥,幸外帝釋院。

三月辛丑,京城地震。

夏四月己未朔,日食。壬申,燃燈,王如奉恩寺。翌日大會,御延慶宮,觀樂。以國恤,權停上元,至是行之,唯禁揷花諸技。戊寅,幸妙通寺。庚寅,以久旱,慮囚。甲午,金祭奠使大府監完顔𱑓等來。丙申,金弔慰使大將軍大仲允來。戊戌,起復使完顔三勝來。癸丑,王引起復使,受詔于大觀殿,詔曰:「君子不奪人之喪,盖將立敎,聖人有變古之禮,所以從宜,義或可行,事當無避。晧分茅守土,繼世象賢,逖居海邦,恪守侯職。頃以貢章之上,遽罹母氏之憂,朕亦惻然,卿何堪處?言念大藩之寄,豈宜小節之拘?已勑有司,俾還從政。墨衰破敵,是能達兵革之權,哀慕在心,何必重苴麻之飾。祖宗之業,不可以不念,軍民之務,不可以不修,夙夜畏天之威,安寧保國之業。」丁巳,王宴金使于大觀殿,使以不從吉禮,怒不赴。

六月戊辰,王乃宴金使于大觀殿,竟不結棚、揷花、奏樂。

秋七月丁亥朔,樞密院使崔遇淸卒。

八月甲子,王以嬖妾死,慟哭不御肉聽政。

九月丁未,流諫議大夫宋貯,右司諫崔基厚,直史館王許召等六人于遠島。庚戌,賜琴克儀等及第。

冬十月乙亥,設百座仁王會于大觀殿,齋僧一萬于毬庭。癸未,金主以謁貞義皇后寢宮于東京,詔停明年賀正,及賀萬春節等使。

十一月戌朔幸外帝釋院。甲午,親行虞祭。己亥,設八關會,王觀樂于毬庭,翌日大會,又觀樂于毬庭。丁未,奉安太后眞于靈通寺仁宗眞殿。庚戌,大閱于東郊

十二月甲申,以韓文俊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判吏部事,崔世輔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判兵部事,文克謙爲太子太保,文章弼叅知政事,金光植、林民庇爲樞密院副使,李義旼守司空左僕射,鄭邦佑知御史臺事,李知命爲翰林學士承旨,鄭允當爲吏部員外郞,李居正爲左正言。王凡用人,唯與嬖臣、宦竪議,親署叅官以上,封其草,直付政曹,名曰下批。政曹據草謄,更無奏議論。由是,奔競成風,賄賂公行,賢否混淆。嬖臣、宦竪,有所請托,王問曰:「得賂幾何?」多則,喜從其請,否則,延時日,以冀其多。故宦寺盜主權,作威福,甚於前朝。且王之潛邸也,光靖王后早薨,不復立后,故卽位之後,嬖姬孽子,招權納賄,竊弄威柄,朝野缺望。

十五年[编辑]

○(乙巳)十五年春正月丁酉,以文克謙爲中書侍郞判禮部事。戊戌,燃燈,王如奉恩寺。翼日大會,王觀樂于天敷殿,以國恤,除揷花。辛丑,西北面兵馬使李知命,獻契丹絲五百束[7]。知命之陛辭也,王召入內殿親諭曰:「義州雖禁兩國互市,卿宜取龍州庫紵布,市丹絲以進。」故有是獻。毅宗時,凡金國所贈絲絹等物,半入內府,以需御用,半付大府,以充經費,王卽位以後,悉入內府,賜諸嬖媵,府藏虛渴,徵求至此。

三月甲申朔,王如靈通寺。丁未,親設藏經道場于明仁殿。

夏四月乙亥,幸妙通寺。是月,王患虛羸。嘗餌栢子仁酒,栢子仁不佳,御醫奏云:「栢子仁産雞林者最良[8],請遣中使求之。」不許。請遣郵史,又不許曰:「今農事方殷,恐無知小人,憑藉[2]朕命,擾民妨農。寧輟藥物,豈可使東作之民,廢其業耶?」遂不復御。

五月丙戌,遣右散騎常侍宋端禖祭于白馬山,爲太子祈嗣。

六月癸丑,王如奉恩寺。丙寅,有侍御史二人,與宦官崔東秀,會于廣眞寺,爲流頭飮。國俗,以是月十五日,沐髮於東流水,祓除不祥,因會飮,號流頭飮。

[9]八月丙辰,太白經天。己未,王御便殿,斷刑部所奏重刑。壬申,親行八虞祭。是月,金男女十八人,來投登州霜陰縣,下詔發還。

九月丙申,設藏經道場于明仁殿。

冬十月庚戌朔,日食。

十一月壬午,遣上將軍梁翼京,郞中崔素如金,謝致祭。郞將康用儒謝吊慰,將軍崔仁謝起復,郞將崔文淸賀正。癸巳,設八關會,王如法王寺。己酉,工部尙書咸有一卒。

十二月甲子,命旌孝子尉貂門。丙寅,慮囚。己卯,以杜景升叅知政事,李商老爲吏部尙書,李俊昌爲太[6]僕卿。

十六年[编辑]

○(丙午)十六年春正月庚辰朔,放朝賀。癸未,令同正朴元實,以飛語告重房曰:「校尉張彦夫等八人謀亂。」重房捕詰彦夫,對曰:「方今執政用事者,貪鄙,酷愛白銀,賣官鬻爵,多行不法。擬斷如此人頭,啣其口以銀,廣示朝野,使人人,知貪銀以死也。」彦夫竟見殺,元實超拜散員。辛卯,遣侍郞文義赫如金,進方物,禮賓卿柳公權賀萬春節。癸巳,燃燈,王如奉恩寺。丙申,金遣昭毅大將軍耶律履來,賀生辰,戊戌,宴金使。辛丑,王告卽吉于景靈殿。丙午,祔恭睿太后于太[6]廟。

二月庚申,金遣大府監耶律圭來落起復,壬戌,宴金使于大觀殿。

夏四月己酉,政堂文學致仕崔汝諧卒。丁卯,麗景門成,諸將奏,門之高廣,宜准向成門,詔可。麗景在東,向成在西,慮東高於西,文勝武故,有是議。戊辰,幸外帝釋院。壬申,賜宋惇光等及第。

五月壬午,雨雹。辛卯,幸王輪寺。宋歸我漂風人李漢等六人。

六月戊申,王如奉恩寺。庚申,金橫宣使大理卿李磐來,宴于大觀殿,磐善文章,容止可觀。自入界,所至館舍,錦綺帳褥,必命撤之,又禁屠殺,每有餘食,輒令從者,盛橐而行,道遇窮餓者,悉施之。甲子,賜羊于文武叅官以上,及近臣有差。

秋七月甲申,有人告耽羅叛。王驚愕,引兩府,問處置方略,卽遣閤門祗候獨孤忠,郞將池資深爲安撫使,以式目錄事張允文爲大府注簿[10]行耽羅縣令,各賜綾絹七端,因促上道。詔前令尉,皆加重罰,旣而聞之,無叛狀。然詔令已出,故允文上官,而前令尉,竟坐免。甲辰,內侍院奏:「自今,有進膳者,止給酒果,勿用布帛。布帛有數,而進膳者無窮,以有限之物,供無窮之費,非長計也。」詔曰「朕欲澤及萬物,而未遂其願,故因其薄物,必施厚惠。布帛雖費,皆是國人蒙利也,勿以爲吝。」王自卽位以來,有進膳者,雖微物,輒厚賜布帛。故貪利之徒,至有旁求他方以獻者。

閏月乙卯,制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比來,守令刻剝其民,無所畏忌,人不堪苦,流離日多,予甚悼焉,惟爾有司,痛懲貪吏,以戒後來。如有誅求於民,招受賄賂者,所受雖微皆從重輪。

八月[9]丁酉,謁長、純二陵,遂幸天孝寺。晋州守金光允,安東守李光實,皆貪殘屠剝,民不堪苦,謀爲叛逆,有司議臟,並流之。

九月丁卯,幸普濟寺。

冬十月丁丑,流讒人朴敦夫于遠島。時,匿名書甚多,誣人罪過,有得罪者,莫知其由,人皆危懼。重房密令禁軍伺之,敦夫懷書,將帖門,捕得流之道死,人皆快之。癸未,恭化候瑛卒。乙酉,親祫于太[6]廟,赦。

十一月甲辰,幸王輪寺。遣刑部侍郞于述儒如金,謝落起復。禮部侍郞任濡謝橫宣,中郞將盧孝敦謝賀生辰,郞將崔光甫賀正。己未,移御壽昌宮。丁卯,王如靈通寺。

十二月庚辰,幸外帝釋院。辛丑,以上將軍崔世輔同修國史,將軍崔連、金富,並爲禮部侍郞。

十七年[编辑]

○(丁未)十七年春正月癸卯朔,放朝賀。辛亥,移御延慶宮。遣將東車若松如金進方物,李文中賀萬春節。己未,金遣昭毅大將軍韓景懋來,賀生辰。宴于大觀殿。

二月戊寅,設消災道場于宣慶殿。己丑,幸神衆院。壬寅,王如靈通寺。

三月戊申,幸外帝釋院。

夏五月己未,移御壽昌宮。

六月壬申,王如奉恩寺。丙申,中書省劾奏慶尙州道按察使崔嚴威苛察,侵漁吏民,受賂無厭,命以郞將朴冲代之,冲性淸謹,庚癸之亂,武臣並奪文官第宅,而冲獨守正。

秋七月丁卯,太白晝見,經天。己巳,晦。日食。曹元正等謀亂伏誅。

九月壬子,順州歸化所安置賊數百人,潰散行掠,兵馬使發兵捕之。

冬十月丁酉,齋僧三萬于毬庭。

十一月丙辰,移御壽昌宮。辛酉,王如靈通寺。

十二月乙酉,以文克謙權判尙書吏部事。

十八年[编辑]

○(戊申)十八年春正月丁酉朔,放朝賀。癸丑,金遣耶律彦拱來,賀生辰。乙卯,宴于大觀殿。癸亥,設道場于明仁殿,以禳天變。

二月丙申,王如靈通寺。

三月戊午,慮囚。

夏四月丁卯朔,雨雹。庚午,雨雹,辛未,大雨雹,丁亥,雨雹。

五月癸卯,詔曰:「農務方興,久旱不雨,慮有寃獄,久滯不決,其令二罪以下,悉皆原免。」癸丑,少監王元之婢壻,私奴平亮,滅元之家。丙辰,流平亮于遠島。平亮,平章事金永寬家奴也,居見州,務農致富,賂遺權要,免賤爲良,得散員同正。其妻乃元之家婢也,元之家貧,挈家往依焉。平亮厚慰,勸還于京,密與妻兄仁茂、仁庇等,要於路,殺元之夫妻及數兒,自幸其無主,可永得爲良。使其子禮圭得拜隊正,娶八關寶判官朴柔進之女,又以仁茂,娶明經學諭朴禹錫之女,人皆痛憤。至是,御史臺捕鞫,流平亮,罷柔進、禹錫官,仁茂、仁庇、禮圭等,皆逃匿。

六月丙寅朔,王如奉恩寺。己巳,賜內侍中尙令李唐髦等及第。閤門祗侯李尙敦之子化龍亦登第,以寵姬子妻之,命於玄德宮,迎紅牌,賜內庫銀及匹段[11]。庚辰,王受菩薩戒于明仁殿。

秋九月庚申,慮囚。

冬十月甲申,幸外帝釋院。戊子,幸妙通寺。辛卯,太白晝見。

十一月丙申,幸普濟寺。庚子,太白晝見。遣朱光美如金,謝賀生辰,李尙儒賀正。乙卯,王如靈通寺。辛酉,憲臺請,減近臣以充各司,詔曰:「大臣子弟,雖不勤謹,不可輕黜,無權勢者,在所當去。然皆畏法奉公,除此輩,更無使令。不可依允。」

十九年[编辑]

○(己酉)十九年春正月丁未,西北面兵馬使,馳報金主崩。戊申,金遣使來,賀生辰,王宴之。

二月辛酉朔,日食。庚寅,王如靈通寺。

三月戊午,遣奉慰使及祭奠兼會葬使如金。己未,金遣使來,告喪。金使初至境上,凡軍從三十一人,邊吏以人數多於舊例,固留不迎,金使牒曰:「大行皇帝,於爾國,有大恩寵,今聞訃音,宜顚倒迎命,卽行喪禮。今旣累旬,稽留不納,大乖禮制。」命群臣會議,迎入界。庚申,王素服,率百官,迎詔于都省廳,擧哀。金使見王哀痛,莫不動色。

夏四月壬戌,釋服。己卯,遣使如金,賀登極。

五月辛亥,雨雹。

閏月辛酉,故宰相崔忠烈妻,以米一百石,納于公廩。丙寅,以久旱,禱雨于群望,宥寃獄。辛未,禱于廟社及名山、大川諸神祠,巷市。癸酉,聚巫,禱于都省。丁丑,雩,又禱于群望。己卯,雨。

秋七月丁未,遣使如金,賀天壽節,又遣使,進方物。

九月丙寅,平章事文克謙卒。

冬十一月壬申,金橫宣使完顔述來。庚辰,王如靈通寺。甲申,宴金使于大觀殿。

十二月乙巳,以崔世輔判吏部事,杜景升權判兵部事。

二十年[编辑]

○(庚戌)二十年春正月壬申,金遣耶律炳來,賀生辰。己卯,宴金使于大觀殿,賜金帶。是月,盜起東京,按察副使周惟氐率兵,欲襲賊,賊覺而拒之,殺傷甚衆。

二月己丑,金報改元明昌。

夏五月賜皇甫緯等及第。

秋八月丙戌,減內外死囚十六人,分配海島。丁酉,以秋夕,親享景靈殿。甲辰,幸普濟寺。丁未,平章事凍韓文俊卒。

九月丙辰,詔曰:「自古有國家者,所重在民。唐太宗揀[12]天下淸直有名之士,分補守令,撫綏黎民,事在簡策,垂法後世。今國家,酌古思今,揚淸激濁,黜陟之法,庶幾貞觀。乃何,近民之官,先私後公,損人益己,剝民膏血,恬不爲愧?雖贓狀已露,猶且托[13]付權勢,以圖苟免。故習俗因循,狃于姦宄,欲臻至治,其可得乎?咨!爾兩界兵馬使,五道按察使,尙一乃心力,見善若驚,疾惡讎,其有守節效職者,褒之使知勸,賣公漁利者,劾之使知戒。如此則,廉恥之風興,而貪殘之行息矣,其令有司施行。庚申,以重陽,親享景靈殿。壬戌,有司奏劾忠州牧使前上將軍鄭元獬,制曰:「代君而理民者吏也,故吏良則民安,否則必至騷擾。元獬嘗抵法削爵,竄于南荒,朕冀其自新,命以前職,假守中原。今且不悛,多行不義,剝民滋甚,罪在不赦。然以惻隱之心,不忍加誅,其令以檢校官,屛居鄕[14]里。彼忠州民,敢行告訴,罪合示懲,第愚氓,不忍荼毒,冒死仰訴,其亦可矜,有司無問。戊寅,太白晝見二日。慮囚。

冬十月壬寅,設百座仁三會於大觀殿,飯僧于毬庭三日。

十一月遣使如金,謝賀生辰,又遣使賀正。乙丑,設八關會,幸法王寺。甲戌,幸靈通寺。

十二月辛巳朔,設勝法文道場于內殿。癸巳,以中郞將姜純義爲南路捉賊使,閤門祗侯庾寬副之。戊申,以崔世輔特進守太[6]師,杜景升守太[6]尉,李義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朴純弼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史正儒守司空左僕射叅知政事,李奕㽔叅知政事,李知命爲太子少傅,白任至知門下省事,權節平爲樞密院使,趙永仁、劉升、金永存並同知樞密院事,金純爲樞密院副使,崔瑜賈爲國子監大司成樞密院副使。

二十一年[编辑]

○(辛亥)二十一年春正月辛亥,政堂文學李知命卒。丙寅,金遣完顔克忠來,賀生辰,庚辰,宴于大觀殿。

二月乙未,金遣完顔臣來,告皇太后喪,遣大將軍韓正修,郞中崔敦禮如金,弔喪,大將軍文得呂,司業李世長致祭。丁酉,幸延慶宮,邀金使,不至,夜率群臣,迎詔於都省,發哀。己亥,宴金使于大觀殿。庚子,知門下省事白任至卒。

三月乙卯,叅知政事朴純弼卒。

秋七月己酉,再雩。

冬十二月甲辰,以杜景升判吏部事修國史,李義旼判兵部事,李奕蕤爲中書侍郞平章事,權節平叅知政事判戶部事,趙永仁叅知政事政堂文學翰林學士承旨,劉升守司空左僕射,金永存知樞密院事,金純同知樞密院事,孫碩、王度並爲樞密院副使。

二十二年[编辑]

○(壬子)二十二年春正月乙巳朔,金遣䅶盌溫都說來,賀生辰,癸亥,宴于大觀殿。

二月癸巳,平章事李奕蕤卒。

夏四月壬子,命吏部尙書鄭國儉,判秘書省事崔詵,集書筵諸儒於寶文閣,讎校增續資治通鑑。分送州縣,雕印以進,分賜侍從儒臣。戊午,賜孫希綽等及第。

六月壬寅,王如奉恩寺。甲寅,金遣橫宣使孛木魯至忠來。

秋七月乙亥,遣使如金,進方物。壬午,遣使,賀天壽節。庚寅,遣使,謝橫宣。戊戌,幸王輪寺。

八月癸丑,德寧公主卒。壬戌,太白經天。癸亥,宋商來,獻《太[6]平御覽》,賜白金六十斤,仍命崔詵校讎訛謬。

九月庚午朔,遣郞將金元義等二十餘人,往西都,度畿內田。

冬十月辛丑,李義旼以御史大夫王度起第於壽德宮傍,劾罷,朝野失望。丁卯,幸妙通寺。己巳,政堂文學致仕廉信若卒。

二十三年[编辑]

○(癸丑)二十三年春正月乙酉,金遣禮部侍郞張汝猷來,賀生辰,丁亥,宴于大觀殿。

二月丁卯,王如靈通寺。東南路按察副使金光濟討賊不克,請遣京兵。

三月乙酉,平章事林民庇卒。

夏五月丁丑,迎日縣,獻瑪瑙。

六月丙申朔,王如奉恩寺。

秋七月辛未,遣使如金,進方物。乙亥,遣使,賀天壽節。時,南賊蜂起。其劇者,金沙彌據雲門,孝心據草田,嘯聚亡命,摽掠州縣,王聞而患之。丙子,遣大將軍全存傑,率將軍李至純、李公靖、金陟候、金慶夫、盧植等討之。是月,太白晝見,經天。

八月辛丑,李公靖、金慶夫等擊賊,敗績。甲辰,減死刑十五人,分配海島。

冬十月戊申,平章事崔世輔卒。甲寅,設百高座道場於內殿,飯僧三萬。

十一月壬申,遣使如金,謝賀生辰,又遣使賀正。乙酉,以恭睿太后諱辰,設齋于內殿,自諸王、侯、伯,兩府宰輔,近衛之臣,各獻餚饌。諱辰,群下供饌始此。丁亥,王如靈通寺。壬辰,以上將軍崔仁爲南路捉賊兵馬使,大將軍高湧之都知兵馬事,率將軍金存仁、史良柱、朴公襲、白富公、陳光卿,往討之。

十二月壬寅,太白晝見,經天。丁巳,南賊魁得甫詣闕,請許安業,命有司,放還,聽兵馬使區處。

二十四年[编辑]

○(甲寅)二十四年春正月己卯,金遣大理卿紇石烈珵來,賀生辰。辛巳,宴于大觀殿。

二月癸巳,南賊魁金沙彌自投行營,請降斬之。甲寅,將軍史良柱擊南敵,敗死。庚申,左道兵馬使崔仁率銳卒數千,擊賊,至江陵城,設伏以待。賊至,執一女,問曰:「兵馬安在?」女曰:「在城中。」賊驚駭而退,伏發,追斬百五十級。

三月丁丑,門下侍郞平章事致仕閔令謨卒。壬午,遣奉御柳澤如金,進方物,將軍權信賀天壽節。

夏四月戊戌,南路兵馬使擊賊于密城楮田村,斬獲七千餘級,器械牛馬,稱是。乙巳,賜金君綏等及第。癸丑,右道兵馬使擊賊,擒斬四十級,又連戰三日,賊敗北。

六月庚寅,諫官奏:「旱暵日久,亦由祈禱未早,請治太史之罪。」王曰:「咎在寡人,太史何罪?勿問。」丁酉,太史奏:「昔甲寅,歲,久旱,仁考因太史之請,以七事修省,一曰治寃獄,二曰賑鰥寡孤獨,三曰輕徭薄賦,四曰進賢良,五曰黜貪邪,六曰恤怨曠,七曰減膳羞。今旱魃爲災,乾文屢變,請依舊制,側身修行,以答[15]天心。」戊戌,親禱雨于妙通寺,澍雨大降。

秋八月丁酉,南賊魁遣其黨李純等四人,詣闕請降,除純等隊正,賜布遣還。甲辰,減死囚十人,杖脊配流。

九月己未,太史奏:「天文示儆尙矣。今南方未靜,國家未能討平,臣竊寒心。况我朝盛德在木,方秋葉落,變隨以生,請愼之。」王命內外戒嚴。庚申,門下侍郞平章事李光挺卒。甲子,叅知政事崔瑜賈引年乞退,時人美之,

冬十月丁酉,南路兵馬使收賊妻孥三百五十餘人,黥配西海道,充諸城奴婢。

閏月乙亥,有司奏:「左道兵馬使[16]崔仁,嘗自絀退,不肯一戰,淹延歲月,縻費不貲。請罷治罪,以右道兵馬使上將軍高湧之,兼領之。」王曰:「賊亦民也,奚多殺爲?以恩服之,可也。」有司固請從之。

十二月己未,太史奏曰:「頃來,乾象多變,意者,天儆陛下歟。宜惕[17]然修省,以答[15]天戒,不然,禍且至矣。」王懼,分遣使祈告。癸亥,南路兵馬使擒賊魁孝心。己卯,以趙永仁守太[6]尉上柱國,孫碩叅知政事,申寶至守司空左僕射,李仁成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柳公權同知樞密院事,奇洪壽爲樞密院副使,崔仁爲刑部尙書,高湧之爲工部尙書,文迪爲右散騎常侍。辛巳,南路兵馬使高湧之班師,王引見,獎諭甚厚。

二十五年[编辑]

○(乙卯)二十五年春正月癸卯,金遣李敬義來,賀生辰。王聞水州廷谷村,有老嫗,年百有四歲,子孫丁壯者,共九十五人,悉供徭役,賜嫗穀三十石。

三月丙戌,日食。丁亥,親命題,試文臣詩賦,金君綏爲魁,大加稱賞。癸巳,詔曰:「比年旱災,禾稼不稔,而民不足食。吏猶徇私,戶歛尤暴,或以不急,發郵,所至侵擾。又勢家,日益侵民,妨農害穀,朕甚憂之。自今,諸道使臣等,察吏臧否,問民疾苦,具狀以聞。脫有不勤,則有司存。」

夏四月庚申,中外賀天禧節。太子受賀,遂朝於王,王問民閒之語,對曰:「人皆笑臣爲老太子。」王曰:「寡人之久生,亦過也。」太子失色。太子之意,稱美王之壽考,然語涉疑諱故也。

六月辛酉,再雩。丁卯,金橫宣使納蘭昉來,庚午,宴于大觀殿。

秋八月戊辰,減死囚十四人,放流。

冬十一月戊申,仁宗出妃福昌院主李氏卒。

二十六年[编辑]

○(丙辰)二十六年春正月丁酉,金遣賈益來,賀生辰。宴于大觀殿。

二月丁卯,京城地震。壬申,遣樞密院事李俊昌,奉宣孝寺毅宗神御,移安于佛住寺。

三月己丑,詔曰:「盖聞,君道得則風雨時,否則反是。近者,歲不登稔,飢饉荐臻,今又久旱,朕甚懼焉。庶幾除苛政,恤寃枉,以答[15]天譴。惟爾有司,体朕此意,凡繫囚罪,非殊死,悉原之。」

夏西月戊午,將軍崔忠獻,誅李義旼。己卯,以趙永仁權判吏部事,柳得義權知吏部,尙書,白存儒爲大將軍,崔忠粹、崔光允並爲將軍,朴晋材爲別將。

六月壬子,以崔忠獻、于承慶爲左右承宣。庚午,以崔忠獻知御史臺事。

秋七月丁亥,賜趙挺規等及第。丙申,政堂文學柳公權卒。

八月戊申,守司空左僕射申寶至卒。庚午,改中和殿曰延康,雲龍門曰天祐。壬申,王自壽昌宮移御廷慶宮。自辛卯,宮闕災,爲接金使,先創康安、大觀兩殿,金使至,則入御康安殿,引見于大觀殿。忌其新創,未嘗留御,禮畢,卽還御壽昌宮,至是,乃御廷慶宮。崔忠粹陳兵兵曹之南,及車駕將入廣化門,觀者多從傍出。忠粹遣人呵止,觀者辟易,亂觸太子儀仗。人訛言,變生輦下,扈駕百官,皆狼[18]狽四散,夾道士女,交相踐蹂,惟侍中杜景升按轡自若。時,人心洶洶危疑如此。

九月丁丑朔,御儀鳳門赦。

冬十一月己丑,設八關會,王勑北界諸都領等觀樂。麟州都領中郞將子冲見判閤門事王珪,長揖不拜。有司劾奏無禮,王曰:「與藩民同樂,寵之也,而罪之可乎?」有司再請,允之。子冲初發本州,謂諸都領曰:「國家召吾輩,盖有指矣。吾入朝,欲以微事,試之,如將罪我,是朝廷有人,否則是畏我也。」甲午,移御壽昌宮。庚午,以門下侍中杜景升爲中書令。

二十七年[编辑]

○(丁巳)二十七年春正月丙子,移御延慶宮。辛卯,金遣阿弗罕德剛來,賀生辰。

二月乙巳朔,日食。壬子,夜,有人入大內,鑿利賓門外西步廊柱,爲穴數十,武人曰:「此必東班蠱西也。」相傳譁譟者甚衆,東班無以自明。獨大將軍于承慶曰:「此姦人隙文,因以生事耳,非東班爲之也。」衆口乃止。

夏五月己酉,賜房衍寶等及第。

秋九月甲寅,崔忠獻兄弟設醮,以廢立事,告天。是夕,大雷電雨雹,旋風暴起,拔興國寺南道傍樹木。吹入獄中,垣墻盡頹,近獄新步廊十八閒,一時壞仆。又吹過高達坂,至賢聖寺,多拔樹木。庚申,大雷電。癸亥,忠獻兄弟逼王,單騎出向成門,幽于昌樂宮,放太子璹于江華島。迎平凉公旼立之,以子淵爲太子。神宗五年九月,王患痢疾,神宗遣中使,請曰:「欲遣醫進藥,誰其可者」王曰:「我忝位二十八年,壽七十二,豈希延生?遂不聽。

十一月戊午,薨于昌樂宮,謚曰光孝,廟號明宗,葬于長湍,陵曰智陵,高宗四十年,加謚皇明。

史臣評價[编辑]

○史臣贊曰:「自鄭仲夫、李義方、義旼等弑毅宗,竊弄國柄,爲明宗計者,當誓心自强,必欲討賊而後已。若曰力不足,則慶大升憤王室之微弱,疾强臣之跋扈,一朝擧義,誅仲夫父子,如獵狐兎,而義旼奉首鼠竄,假息鄕[14]閭,此正任用賢良,脩明紀綱,復張王室之秋也。王不能然,溺於宴安,其所施爲,殊如平居無事之時。若義旼者,特一匹夫耳,遣一介使,數其弑君之罪,誅而族之,可也。反加招置,驟登爵位,使之陵轢王室,殺害朝臣,賣官鬻獄,濁亂朝政,其禍慘矣。崔忠獻乘釁以起,而王反見放逐,子孫不保。自是,權臣相繼執命,王室之不亡,若綴旒者,幾百年,嗚呼痛哉。

世家卷第二十

註釋[编辑]

  1. 原本「禂」
  2. ^ 2.0 2.1 原本「籍」
  3. 原本「班」
  4. 原本「三」
  5. 原本「比」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原本「大」
  7. 原本「朿」
  8. 原本「艮」
  9. ^ 9.0 9.1 原本缺刻
  10. 原本「薄」
  11. 原本「叚」
  12. 原本「㨂」
  13. 原本「杔」
  14. ^ 14.0 14.1 原本「卿」
  15. ^ 15.0 15.1 15.2 原本「荅」
  16. 此处原本有誤,不知为何
  17. 原本「愓」
  18. 原本「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