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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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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于福州市
发布机关: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18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与费用

1.报名时间:3月15日—23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8日-10日补报名。

2.报名费:每生每科16元,于中考报名时由报考点代收。

三、资格审查与建档

(一)应届考生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本市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持①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③地理、生物成绩证明(2019年开始未参加福建省统一考试的省外成绩证明将不予认定)、④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应届考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志愿表;③考生体检表;④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⑤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⑦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⑧休学审批证明(休学经历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往届生)

1.社会考生(往届生):持①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社会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报考普通高中按中考学科投档总分扣减15分后再参加普高录取。

2.社会考生(往届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志愿表;③考生体检表;④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力证明;⑤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定向生

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在本地(截至2018年5月10日),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24日)。

在第一次统招生第一志愿投档线下25分以内,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第一志愿1A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定向生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定向生录取只降低中考投档的总分,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不变。

(四)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的国内考生)

随迁子女因户籍不在本地,无定向生资格。与本地学生一样可报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但学籍在五城区(2019年开始将调整为六城区)未满三年(2015年9月1日至初中毕业),不能报考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等8所学校。

(五)普高自主招生

根据普高学校各自的自主招生方案实施,普高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考试形式等实施方案另文公布。

(六)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及特长生

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及特长生报名资格、专业测试方案详见《关于福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40号)。

(七)职业学校推荐免试生

部分职业学校招收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报名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实施方案详见《2018年福州市部分中职学校“非遗保护及紧缺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实施方案》

(八)资格审查工作

各中学的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组织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年龄、学籍、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经审查无误后,省属和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凡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档案移交

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审阅。所有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初中学校负责密封盖章移交)后自带到录取学校报到。凡私自涂改年龄、户籍或提供假证明、假材料,骗取报考、加分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加分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区域说明

“本地”对福州市区的学生指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对七县(市)的学生分别指福清、长乐区、闽侯(含高新区)、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七个不同区域。

2019年开始“本地”对福州市区的学生将指六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对六县(市)的学生分别指福清、闽侯(含高新区)、闽清、连江、罗源、永泰等六个不同区域。

四、考试科目设置与安排 考试科目分为学校考查和统一考试两类。

(一)学校考查科目

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查时间与办法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工作的通知》(榕教中〔2018〕10号)文件执行。

(二)统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两年内(即考试当年、第二年)有效,其它学科考试在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详见《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教体〔2018〕7号)。

2.考试形式:文化课考试均实行闭卷笔试(A卷)。

3.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与思想品德两科考试时间各90分钟;历史、生物、地理三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化学考试时间为45分钟。具体为:

科目

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22日(星期五)
语文
8:30—10:30
数学
15:00—17:00
6月23日(星期六)
物理
8:30—10:00
英语
15:00—17:00
化学
10:45—11:30
6月24日(星期日)
历史
8:30-9:30
地理
15:00—16:00
思想道德
10:15—11:45
生物
16:45—17:45

其中6月23日下午进行英语听力考试,使用光盘播放,分值约占英语考试总分的20%。14:45禁止考生进入考场,14:45-15:15迟到考生由专人引导至考点主考室,待听力考试结束,这部分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英语科目考试。

4.考试卷面与投档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5个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化学学科试卷卷面分数为75分。

2018年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650分,其中语数英各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思想品德20分、历史20分、体育10分。2019年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670分,其中体育30分,其他学科分值不变。物理按卷面成绩的9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化学先将试卷卷面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再按6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思想品德和历史各按卷面成绩的2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

5.考试等级划分与认定: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5个学科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划分,化学学科试卷卷面成绩先换算成百分制后,再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缺考和成绩0分的不记等级。若当年等级学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

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仅认定等级,分数不计入投档总分。九年级转学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回我市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按隶属关系到中招办认定等级,2019年开始未参加福建省统一考试的省外成绩证明将不予认定。

6.考试资讯通知:考试成绩、志愿填报与否、录取情况将通过预留电话发短信通知考生本人或监护人,考生成绩单在报名的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领取,考试成绩、录取情况也可通过电话、短信及网络等渠道查询,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模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逾期不再受理。

五、志愿与录取 (一)各条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1.普高第一条投档线切线办法

根据中考投档总分,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等八所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班(不含特色班和自主招生,下同)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普通高中第一条投档线。福清市按福清一中和福清侨中、长乐市和连江县按一级达标校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第一条投档线。闽侯(含高新区)、闽清、永泰、罗源分别按闽侯一中、闽清一中、永泰一中、罗源一中普通班的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第一条投档线。

2.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按当年全市中考考生数前55.2%的最低中考成绩划定。即全市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55.2%名的考生中考成绩为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

3.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当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下60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

4.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切线办法

以中考成绩总分100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提前批

1.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2个志愿,可填报五年制师范类高职;鸿(宏)志班;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与普通高中不能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色班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另文通知),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普高特色班志愿代码单设。

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且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2)非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其他条件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3.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

(1)公办普高美术特色班录取办法:以学校招生人数1:3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在招生学校名额未收满的情况下,专业入围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确定为专业入围名单),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不低于当年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2)公办普高体育、音乐特色班录取办法:各招生学校在当年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各校中考成绩和专业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3)民办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入围测试,入围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可降分至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的90%分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三)第一批普通高中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设AB两个平行志愿,总共可填报6所学校。即第一志愿设1A、1B两个平行志愿,第二志愿设2A、2B两个平行志愿,第三志愿设3A、3B两个平行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另文通知),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定向生、特长生、台生班、民族班不另设志愿,与统招生志愿同一个代码,但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

2.普通高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招生程序

①先招统招生;②再招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③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

(2)普高投档轮转方式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分数先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

福州市区、七县(市)在各自第一条投档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逐10分降,按志愿轮转投档,但不低于当年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

(3)普高学校投档等级要求

①省一级达标校和七县(市)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均达到C级(含C)以上。

②省二级达标学校(不含县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不超过1科D等级。

③省三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不超过2科D等级。

④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学校考查成绩4科以上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不超过3科D等级

(4)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向各县(市)招生录取办法

两所学校分别根据在福州市区第一次招收统招生所划投档线上择优录取,等级要求按市区一级达标学校。学校未招满的计划不再调到福州市区录取。

(5)普高特长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①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

各招生学校在当年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各校中考成绩和专业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②体育、艺术特长生中的特殊人才录取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中的特殊人才,经公示,中考成绩最低可降分至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的70%分破格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体育特长生中的特殊人才指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体育赛事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获得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考生,同时参加报考学校专业入围测试获得专业成绩前三名。

艺术特长生中的特殊人才指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音乐艺术赛事取得单项比赛或集体项目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考生,同时参加专业入围测试获得专业成绩前三名。

(四)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1.志愿设置

五年制高职(含体育、艺术专业),设3个志愿。

凡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①一般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已事先公布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当年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则在学校公布的录取线上择优录取。

②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和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五)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

1.志愿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中职和技工学校),设3个志愿。

凡报考中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专业)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在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中考成绩总分100分)以上,体育、艺术专业需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若生源不足,依学校申请,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

(六)同分投档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同分考生投档办法: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投档总分、学科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七)填报志愿与录取注意事项

1.考生和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自行填报志愿。除第一批普高每个志愿可填报两所学校的代码(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每个志愿栏只填写一个学校或专业的代码,以代码为准进行投档录取,代码使用七位阿拉伯数字号码。

2.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3.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退档。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至五年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即使回原籍地就读高中,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

4.高中学校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招收普高线下生将列入失信记录,第二年将相应扣减招生计划。

六、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六科中有三科(含三科)以上达到C级,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时间为2018年9月15、16日两天;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教育局,已报送确认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原则上不更改。

七、照顾规定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享受加2分照顾

初中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24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2017年1月前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在七县(市)区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三)享受加3分照顾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户口在本市的台湾籍考生。

(四)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下列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五)其他照顾

1.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3.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

4.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

5.少数民族考生学籍或学习在城区学校的,享受3分照顾;学籍和学习均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普高批第一志愿报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六)照顾加分说明

1.加分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2.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3.根据《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处罚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顾加分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4.2018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八、凡已参加2018年福州市“非遗保护及紧缺专业”推免保送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经中考报名后由市中招办直接投档录取,不再参加2018年中考。

九、省委、省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照顾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中招录取通知书加盖福州市中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十一、《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解释由福州市中招办负责。

十二、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委托,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相关事宜由福州市中招办根据《2018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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