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大专院校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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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大专院校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
中发〔67〕81号
(供讨论和试行用)
1967年3月7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一、大专院校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进行斗、批、改。

二、下厂下乡和在外地串连(包括参加外单位夺权的和设在外地的联络站)的革命师生,一律在三月二十日前返回本校,参加本校文化大革命。

三、各大专院校的革命师生,必须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按着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地进行短期军政训练。

四、各院校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资产阶级反动学书“权威”,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学术上、深入地进行批判和斗争。着手研究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学方针和教学方法。

五、各大专院校,除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动的学术“权威”以外,对各级领导干部、教授、讲师、助教、职工,都应当采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吸收他们参加文化大革命,并且安排他们的工作。对犯错误的人,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而又坚持不改和累教不改的,就要允许他们改过,鼓励他们将功赎罪。

六、大专院校必须由革命师生、革命教职员工和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临时权力机构,领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行使本校的权力。已经由革命左派学生组织掌握领导权的,应着手吸收革命教职员工和革命领导干部参加。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全面选举制,正式建立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作为领导文化大革命的正式权力机构。

七、大专院校的革命的红卫兵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先锋,应该在运动中整顿、巩固和发展。红卫兵应该以劳动人民家庭(包括工农兵和革命干部以及其他劳动者)出身的革命学生为主体。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学生,对毛主席有深厚感情,有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一贯在政治思想上表现比较好的,也可以参加。

八、大专院校所属工厂、企业和科学研究单位,必须坚决实行毛主席、党中央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

这一文件,可在全国各大专院校张贴。

本作品来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的中国共产党文件。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CPC 1],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直属机构)制定的公文,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1.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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