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一九五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九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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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一九五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九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959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一九五八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九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四年多来我们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成绩是巨大的;特别是1958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大跃进,不但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和思想上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它表现了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为改变国民经济和文化的落后面貌而斗争的伟大创造精神和英雄气概。大会对于我们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和1958年我国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大跃进表示满意。

大会批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所作的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以及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所作的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认为:195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是良好的、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1959年国家预算是积极的、有可靠根据的,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今年10月1日是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十周年。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对于十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将举行热烈的庆祝。大会号召,每一个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每一个爱国公民,在党和毛泽东主席所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的指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继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战线上努力实现新的大跃进,开展全民的增产节约运动,争取用新的辉煌成就迎接伟大的国庆十周年,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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