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廣總督袁樹勛為十月初一日廣東鐵路公司選舉總協理會股東紛爭情形及維持辦法達郵傳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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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郵傳部電
大清兩廣總督袁樹勛
宣统元年十月初三日
1909年11月15日

  朔。粤漢路會股東紛擾情形。陳道望曾已電陳。計達鈞覽。査粤漢鐵路開辦至今。弊竇叢生。爲天下詬病。現據王道秉恩禀揭。正擬咨請核辦。今股東紛爭選舉權。其病根由於到會股東。權限漫無限制。正本淸源。非按照商律。參以他省選舉定章。剔除種種弊竇。則雖選舉總協理有人。徒滋股黨風潮。於事無濟。勛意請大部先覆該公司。展緩選舉日期。俟勛與司道等細加討論。明日將詳情電達後。再由大部酌辦。該路已奉 旨爲大部管理。已往如彼。而現象又如此。整頓維持。不能不從根本上解決。先此奉布。餘續電。樹勛江。

  部鑒。洪密。江電計達。月朔粤路股東紛擾情形。已由陳道望曾電陳在案。査粤漢鐵路弊竇叢生。現經粤路分局總辦王道秉恩澈査。均有確據。正擬另咨辦理。欲從根本上解決。非將從前積弊推理廓淸。卽使勉强選舉。亦恐終無甯歲。査股東約分兩派。其占股多者。有四大股東之目。公司中人多其同類。小股東勢處不敵。惟公司中弊竇。旣爲小股東所指摘。遂有共濟會之設。在小股東自以爲救正。而大股東則目以爲反對。但大股東股多人少。小股東股少人多。其實股東到會。其權限皆漫無限制。以致風潮愈演愈劇。査 欽定商律。股東會議酌定一人十股以上或二十股爲一議決之權。依此類推等語。故蘇浙鐵路各公司。定爲每交足百股滿五百元者。有一議決權。其不滿百股者。得聯合而成一議決權。共推一人到會。以示限制而免紛龐。其選舉權被選權。更視公司股份之多寡。遞加權數。深合商律類推之意。粤路股東誤於一股一議決權之語。於是每股僅五元。祗有交一二期僅洋一二元者。亦厠足會場。計會議人之資格。視江浙加百倍不止。設使到會。亦無如許之廣場。其大謬病根。卽在於此。又江浙公司。其本人不到會而託他股東代表者。其代表之權。亦視股數遞減。或以兩權作一權。或以五權十權二十權作一權。卽本人股份較多。亦有至多不得過若干權之限制。蓋公司以權利公溥爲原則。不應任少數人把持。致激成水火。粤路則反是。大股本人股分權數已多。又加以展轉代表。權數更多。故未開會之先。卽知舉某人爲總協理。爲董事。卒至公司中皆爲其同黨。遂有今日之流弊。小股東自知權數不敵。乃組借他人股票。如某堂某記幷無姓名者。卽冒稱己票到會。以冀多得當選之人。其實按照商律。股票均應塡姓名籍貫。江浙公司。凡不更正姓名。仍稱某堂某記者。槪不發入場券。先期登報聲明。亦將以杜弊混。粤路事事漫無紀律。若不亟予更張。恐路未成而股款亦將不繼。該路旣奉 旨歸大部管理。似應正本淸源。飭展緩選舉期三四箇月。或派專員到粤。會同欽派之勸業道。及分局總辦王道。督同該公司。遵照商律。幷採取江浙選章辦法。限制權數。以絕紛呶之禍根。幷照章廣登各報。以示大部竭力整頓咸與維持之意。幷一面俟王道稟揭到大部時。按照各節。嚴重主持。以維路政而保桑楡。大局幸甚。勛見聞旣確。敢據實奉聞。乞鈞裁示覆。樹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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