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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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3〕30号
2003年12月12日
发布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解放思想,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本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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