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2民初32282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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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02民初32282号

2018年12月11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225号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霞,女,1969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波,北京市中企国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安进,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梅森,男,1956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文,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

法定代表人:乔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玉成,男,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辑。

原告李霞与被告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出版集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霞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波、杨安进,被告周梅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杰、杨文,被告北京出版集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杰、陈玉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1、被告北京出版集团立即停止对涉案侵权作品的出版发行;2、二被告在《检察日报》、新浪网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被告周梅森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80万元,被告北京出版集团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4、被告周梅森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5、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本案制止侵权,维护权益所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6、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李霞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李霞先后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部门工作。原告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生死捍卫》。该小说于2010年9-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并于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原告经对比分析发现,小说《人民的名义》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关键情节、一般情节、场景描写、语句表达等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原告《生死捍卫》一书,且未给原告署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被告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辩称:一、《人民的名义》与《生死捍卫》二部小说的人物和人物关系设置不同。《人民的名义》中设置的人物有检察官侯亮平等七十多位有名有姓、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和人物关系的设计上,与小说《生死捍卫》有实质性区别:一是人物的经历描写不同;二是人物的个性特征描写不同;三是人物之间发生的故事冲突不同;四是人物之间交往和联系不同。至于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设置,以及检察、行政人员等职务设置的部分雷同,属于司法和行政机关设置的固定模式,不构成侵权。二、《人民的名义》与《生死捍卫》二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不同。《人民的名义》是以检察官侯亮平查处小官巨贪赵德汉入手,以侯亮平的侦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检察官查办贪腐案件中的艰辛和曲折故事。将大风厂作为故事的辅助线索来描写,通过检察官侯亮平查处案件,揭露了高育良、祁同伟、丁义珍等腐败贪官和利益集团,同时揭示了汉东省官场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最终使贪官受到法律的惩罚。小说《生死捍卫》是以杨天翔为主人公,从描写杨天翔出任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当日,检察院发生爆炸案入手,带领检察官查处贪腐案件,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忠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经受住亲情,友情和金钱的考验,捍卫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两部作品虽然在总体上都是描写检察官查办案件,但在故事情节上存在实质性区别。三、《人民的名义》与《生死捍卫》二部小说的场景描写不同。《人民的名义》在场景描写上跨度很大。从检察官查处小官巨贪赵德汉,到牵出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外逃;从反贪局长陈海被撞昏迷,到揭露山水集团高晓琴的利益集团黑幕;从查处公安厅长祁同伟,到逐渐发现高育良;从查处赵立春的儿子赵瑞龙,到揭露腐败官员与利益集团的勾结等等。小说《生死捍卫》从访问学者杨天翔奉调回国,到出任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从上任当日遇到爆炸案,到牵连出反贪局长为获取非法利益,徇私枉法;从杨天翔接待上访群众,到发现弱势群体的利益遭受严重侵害;从开展公益诉讼,到查处腐败官员等腐败案件等等。两部作品对于故事场景的描写上均存在实质性区别。在语句表达和其他内容方面,两部作品同样存在实质性区别。综上,《人民的名义》与《生死捍卫》描写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在表达方式上具有实质性区别,不存在抄袭和剽窃的事实,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提交的证据及被告的质证意见:

一、权属证据

证据一、(2017)广恒信内证字第285号公证书,在检察日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查询《生死捍卫》。证明原告创作的小说《生死捍卫》于2010年9-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

证据二、小说《生死捍卫》图书,证明该书由原告创作完成;

证据三、(2017)广恒信内证字第277号公证书,证明小说《生死捍卫》于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二、侵权证据

证据四、(2017)广恒信内证字第407号公证书,证明原告于2017年7月24日在新华文轩广元书城购买了小说《人民的名义》;

证据五、小说《人民的名义》图书,证明该书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被告侵权。

二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质证意见:

证据1、2016年12月3日的中国作家网网页截图,内容为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名单;

证据2、2017年6月15日的中国作家网网页截图,内容为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证据3、2015年4月29日的江苏作家网网页,内容为江苏省作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证据4、1997年,《人间正道》获中宣部颁发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六届“入选作品奖”;

证据5、1999年,《中国制造》获中宣部颁发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七届“入选作品奖”;

证据6、1999年,因《中国制造》荣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50个重点献礼文艺项目,中国作家协会颁发嘉奖状;

证据7、1999年,《中国制造》获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第四届国家图书奖;

证据8、1998年,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颁发荣誉证书,《人间正道》电视剧获第18届“飞天奖”长篇一等奖;

证据9、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颁发获奖证书,《人间正道》、《天下财富》、《中国制造》荣获第三届人民文学奖;

证据10、2008年,江苏省作家协会颁发获奖证书,《我本英雄》获江苏省第三届(2005-2007)紫金山文学奖长篇小说奖;

证据11、2017年,中国数字出版创新论坛组委会颁发奖牌,《人民的名义》获数字出版创新奖。

二被告以证据1-证据11证明周梅森为作家、编剧。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著有《人间正道》、《中国制造》、《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我主沉浮》、《人民的名义》等政治小说,这些小说均被其亲自改编成影视剧。这些文学和影视作品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

原告认为上述证据1-证据3均来源于网上资料,真假难辨,因此不认可该证据真实性,且该等证据也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因此,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认可。

原告对证据4-证据11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认为被告作品曾经获奖与本案涉案作品是否构成侵权是两回事,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

证据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26日作出的(2015)苏商终字第00054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为周梅森,被告为江苏丰裕粮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徐州市隆硕米业有限公司,案由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证明《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股权纠纷的素材来源,人物蔡成功的设计原型源自于周梅森的实际生活。股权纠纷案中的自然人是周梅森的发小,二人的特殊经历是蔡成功的设计素材。

原告对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

证据13、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干[1996]3号)关于周梅森任职的通知,“任命周梅森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原告对证据13的真实性认可,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

证据14、江苏省作家协会党组文件(苏作党字(97)2号),关于推荐周梅森到交通厅挂职体验生活的报告。证明周梅森在政府挂职,经历官场体验,为其创作政治小说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原告对证据14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该证据资料标题为“关于推荐周梅森到交通厅挂职体验生活的报告”,只是推荐的报告,与实际挂职交通厅不是一回事,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

证据15、小说《人间正道》,证明其中改革历程中发生的一系列矛盾斗争以及胜利煤矿改制等故事,是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

证据16、小说《中国制造》,证明其中以新老书记接班、平轧厂改制、烈山县腐败、特大洪峰来袭这四条线为主,也是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

证据17、小说《至高利益》,证明小说围绕国际工业园排污泄漏事件和红峰服装厂官司的群访事件,突出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是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中蔡成功的服装厂及易学习处理园区污染的参考素材来源之一;

证据18、小说《绝对权力》,其中关于官商结合,通过操纵股权的方式掏空国有企业,再以收购、破产重组的名义,收购国有企业,借壳上市等,从中获利的桥段,是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来源之一;

证据19、小说《国家公诉》,其中关于反腐败及反腐败代价的描述,是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来源之一;

证据20、小说《我主沉浮》,其中关于资本运作、市场经济、权力经济的描述,是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来源之一;

证据21小说《我本英雄》,其中关于官场的描述是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的参考素材来源之一;

证据22小说《梦想与疯狂》,小说中有三个典型人物孙和平、杨柳、刘必定,展现了国家发展和社会正义的博弈,各种社会力量在利益和精神两个层面上的博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与博弈,财富欲望与道德坚守的博弈。《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陈海、祁同伟三兄弟的定位和关系,参考了《梦想与疯狂》里孙和平、杨柳、刘必定三兄弟。甚至侯和孙的绰号都叫猴子。是参考素材之一。

被告认为证据15-证据22这八部小说是在原告小说发表之前发表的,八部小说涉及的人物情节和事件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告小说《人民的名义》创作素材来源,和原告小说没有实质性相似的地方。

原告对证据15-证据22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本案诉的侵权小说是《人民的名义》,和其他图书无关。

证据23、小说《人民的名义》,证明《人民的名义》是以检察官侯亮平查处腐败官员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与李霞的作品《生死捍卫》内容有本质区别。

原告对证据23的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

证据24、情况说明(宋世明证人证言);

证据25、亲历周梅森创作《人民的名义》过程(范子文证人证言)。

原告认为证人依法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本案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也不认可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

证据交换过程中,被告未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周梅森为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亦未提交周梅森实际到交通厅挂职体验生活的证据,且不申请证人出庭。原告不提交合理支出证据。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上述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一、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定

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故本院对原告提供的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定。

二、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认定

1.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4-证据13、证据15-证据23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故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定。

2.原告认为证据1-证据3为网上资料,因此不认可该证据真实性。而被告提供证据1、证据2、证据3的目的是证明周梅森为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因周梅森在作家协会曾出任的职务只能说明其具有一定声望,与本案所诉侵权是否成立无关,在与本案无关联性的情况下,本院对该3份证据不予认定。

3.证据14是江苏省作家协会的“关于推荐周梅森到交通厅挂职体验生活的报告”,该报告没有批复件,被告亦未提交周梅森实际到交通厅挂职体验生活的证据,故本院对该报告不予认定。

4.证据24、证据25是证人证言。原告认为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也不认可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由于原告所持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故在被告不申请证人出庭的情况下,本院对证据24、证据25的证人证言不予认定。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10年9月至11月,李霞创作完成的小说《生死捍卫》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

2010年11月,《生死捍卫》一书由海南出版社出版发行,署名李霞,书号:ISBN978-7-5443-3489-1,239千字,定价37.00元。

《生死捍卫》主要讲述的是以访问学者身份在国外进修的杨天翔,被省委电召回国,出任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天翔上任当日,云都市检察院楼内发生爆炸案,检察院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张立言提出辞职,老检察长吕子风托病住进医院,紧接着国光厂国有资产流失案浮出水面,高阳苗木受贿案引发大规模上访。内外交困中的杨天翔带领张立言、晏秋、周海波等检察官冲破重重阻力,与以赵长青为代表的腐败分子做斗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检察官们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经受各种考验,用忠诚乃至生命捍卫法律、捍卫党的事业、捍卫人民的利益。

2017年1月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了署名周梅森著的图书《人民的名义》;ISBN978-7-5302-1619-4;300千字;定价46.90元。

《人民的名义》主要讲述的是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在查处某部委处长赵德汉受贿案时,赵德汉举报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向其行贿。抓捕丁义珍的过程中,有人通风报信,丁义珍潜逃出境。H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在去和举报人见面的路上遭遇车祸,被撞昏迷。侯亮平接替陈海出任H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顶着巨大压力开展工作。围绕大风厂股权争夺,有工人护厂风波、有离休检察长陈岩石的奔走呼吁、有各种利益的纠缠,在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的支持下,侯亮平同其他检察人员一道发现并查处了一系列违法犯罪分子。以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

原告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共同侵犯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北京出版集团侵犯了其复制权和发行权。

关于图书《人民的名义》是否侵犯原告著作权的问题,原、被告均未提交向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申请,故本院组织双方对图书进行比对。原告主张《人民的名义》在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抄袭了原告的作品,原、被告提供了比对表。因原告指控图书《人民的名义》存在抄袭、剽窃的内容均为图书中的人物、情节、场景、语句,故本院依原告的主张及图书的内容进行梳理总结。

一、破案线索推进及逻辑编排方面

1.二部图书的破案线索推进及逻辑编排

《生死捍卫》以云都市检察院发生爆炸案开篇,讲述原花石湾矿主耿顺开携带自制爆炸物,冲进反贪局长段明仁办公室,段明仁被炸身亡。爆炸案引出花石湾矿转让纠纷,反贪局长段明仁为矿山的实际买受人,二审法官汪毓敏枉法裁判。耿顺开遗留磁带和账本,磁带中段明仁让耿顺开去银行贷款的对话,将案件线索引向农业银行行长白无瑕。汪毓敏因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服刑期间,检举了携款潜逃的农业银行信贷处处长万昌给段仁明违法放贷的情况。

《生死捍卫》以国光厂转制,国有资产流失案为核心案件,主要讲述了:参加云都夏季商品交易会的常务副省长赵长青等官员在酒店宴会时,被国光厂的下岗工人围堵,国光厂改制中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赵长青临时决定,率云都市四大班子和检法两院的主要领导前去国光厂同工人见面。董事长向荣华将国光厂转赠给打手黑三。黑三通过高音喇叭将国光厂易主的消息播放出去,引发工人不满,黑三被打,工人冲击前来维持秩序的公安武警,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省委将国光事件定性为因国资流失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宣布由赵长青代表省委赶赴云都市,对国光厂问题进行彻查。政府与向荣华就国光厂问题谈判陷入僵局。国光厂原财务副厂长宋光昭在杨天翔及国光厂工人韩师傅等人的安排和保护下秘密回到云都市,揭露了向荣华收购国光厂的骗局和更多内幕,提供了向荣华收购国光厂的预付款几乎全部来自农业银行的重要线索。老检察长吕子风受到国光厂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通过激烈思想斗争,勇敢的交出了当年农业银行信贷处处长万昌一案的侦查卷宗,万昌在讯问笔录中供述违规给向荣华放贷是经行长白无瑕同意的事实。云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贺鹏程被双规。云都市副检察长施义和将准备抓捕万昌的办案机密泄露给向荣华。张立言和周海波赶赴云南抓捕万昌。向荣华设圈套,杨天翔的外甥被抓,向荣华以此威胁杨天翔,让其停止对国光厂的调查。向荣华出家的妻子麦荻将向荣华多年来向赵长青、白无瑕等官员的行贿的记录藏在画轴里交给晏秋。检察员到万昌的情妇欧燕家去寻找线索,欧燕约万昌见面,万昌被成功抓捕,返程的路上遭遇黑三开车撞击,张立言负重伤,万昌无生命危险。万昌交代了给段明仁、向荣华等人违法发放贷款,受白无瑕指使,在国光厂收购中与向荣华里应外合,骗取套取数千万银行资金,以及如何在白无瑕的安排下,贺鹏程帮助其从看守人员的眼皮下脱逃等犯罪事实。向荣华跳楼自杀。赵长青、白无瑕、贺鹏程等落网受审。

《人民的名义》以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查处某部委项目处长赵德汉受贿案开篇,赵德汉举报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行贿。在抓捕丁义珍的过程中,有人通风报信,丁义珍潜逃出境。H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在去和举报人见面的路上遭遇车祸,被撞昏迷。侯亮平接替陈海出任H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顶着巨大压力开展工作。公安机关从陈海的被轧坏手机中提取了一段举报人的录音,其中提到一个账本(没有其他举报内容),市公安局长赵东来根据陈海车祸前后京州人口情况,确定车祸同一天出国旅游的山水集团会计刘庆祝是录音中的举报人,但没有找到账本。将案件线索引向山水集团。

《人民的名义》以大风厂股权案为核心案件,大风厂老板蔡成功主动揭发自己向京州城市银行副行长欧阳菁行贿被抓。欧阳菁刷卡购物,暴露受贿证据。离休检察长陈岩石到反贪局提交举报材料,将矛头指向高小琴和山水集团。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清泉嫖娼被抓,前省委书记赵立春的儿子赵瑞龙斡旋捞人,赵瑞龙、高小琴以及山水集团的利益链浮出水面。欧阳菁供出省油气集团及其董事长刘新建,交代大风厂的过桥款其实来自高小琴找来的省油气集团,蔡成功把大部分利息打给了山水集团。蔡成功交代大风厂的过桥款是山水集团的财务总监刘庆祝帮其从省油气集团拉来的。刘庆祝的妻子吴彩霞反映了高小琴称刘庆祝死于心肌梗塞,并给了其二百万抚恤金,赵立春的儿女在山水集团有股份以及刘庆祝给丁义珍等高官打钱等情况。刘新建欲持刀、跳楼拒捕,在侯亮平的斡旋感召下放弃抵抗。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和赵瑞龙在山水庄园摆下鸿门宴,预谋对侯亮平拉拢不成则暗杀,祁同伟承认其在山水集团有股份,侯亮平脱险。赵瑞龙和高小琴外逃香港。高育良安排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陷害侯亮平,蔡成功受人胁迫举报侯亮平受贿,侯亮平被停职接受审查。赵瑞龙的前生意合伙人杜伯仲为了向赵瑞龙索要利益,向侯亮平抛出三张高育良与高小琴胞妹高小凤亲密照片。赵瑞龙和杜伯仲和解,引出二人当年如何利用美色让高育良腐败的往事。侯亮平被诬陷受贿的关键证人找到,侯亮平获得清白,重新开始工作。刘新建全面交代赵立春、赵瑞龙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祁同伟自杀,高小琴、赵瑞龙、高育良、赵立春等人最终均被查处。

2.破案线索中的具体设置

(1)检察院反贪局长遇害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反贪局长遇害的情节安排为:检察长杨天翔上任当天,原花石湾矿主耿顺开引爆捆绑在身上的雷管,与云都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段明仁同归于尽。其作用是通过反贪局长被炸身亡,引出矿产纠纷,将案件线索引向白无瑕主管的农业银行违法放贷,并暗示案件牵扯人员的情况复杂。

《人名的名义》中反贪局长遇害的情节安排为:陈海接到举报电话,在接近案件真相时,遭遇不明车祸,被撞昏迷。其作用是通过反贪局长被撞昏迷,引出侯亮平接替陈海出任省反贪局长,并暗示检察工作的危险性。

(2)关于录音和账本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的录音和账本为耿顺开所留,是耿顺开的妻子和女儿交给晏秋的。磁带中的录音是耿顺开与段仁明的对话,录音的作用是将案件线索指向农业银行的副行长白无瑕。账本则是花石湾矿的收支明细,对小说后续发展并无推动作用。

《人民的名义》中的录音是赵东来从陈海手机里恢复的,是举报人的举报电话,只描述录音中有账本要交给陈海,没有描述其他的录音内容。通过调查确定举报电话中的举报人是山水集团的财务总监刘庆祝,最终没有找到账本,将案件线索引向山水集团。

(3)关于寻找污点证人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万昌脱逃,为寻找万昌,周海波和姚笑笑找歌厅小姐了解万昌是否回过云都,又去万昌情妇欧燕的母亲家,冒充欧燕的朋友,向欧燕的母亲打探。最后通过欧燕约万昌见面的方式,将万昌抓捕归案。

《人民的名义》中,刘庆祝老婆吴彩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知道的有关情况。在确认刘庆祝已经死亡后,侯亮平等到刘庆祝老婆吴彩霞家,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4)杀人灭口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万昌被成功抓捕后,向荣华为掩盖罪行指使黑三在万昌返程的路上制造车祸,黑三及司机死亡,张立言为保护万昌受重伤,万昌未受到伤害。

《人民的名义》中山水集团的财务总监刘庆祝,知道山水集团大量的犯罪事实,在旅游时被人杀害。高小琴谎称其死于心肌梗塞,并给了刘庆祝的妻子两百万抚恤金,让其不对外谈起刘庆祝的死。

(5)关于跳楼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向荣华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跳楼自杀,没有描述跳楼的过程。

《人民的名义》中刘新建为了抗拒抓捕,手持水果刀站在紧靠窗户的大办公桌上扬言要跳楼,经过侯亮平的细致劝导,刘新建内心发生变化,被侯亮平带走,交待了违法犯罪的事实。

(6)工人权益受损情节

《生死捍卫》中,国光厂改制过程中,因官商勾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工人下岗,权益受损。

《人民的名义》中,职工所持大风厂股权被山水集团侵占,工人利益受损。

(7)与工人发生冲突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向荣华想从国光厂中脱身,将国光厂转赠给手下黑三。黑三在国光厂宣布此事,引发工人不满,黑三被打,工人与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

《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股权被法院判给山水集团,拆迁队要强拆大风厂,护厂队为阻止拆迁,将汽油倒入壕沟与拆迁队对峙,意外发生,护厂队员刘三毛被烧死,没有发生正面冲突。

(8)逃亡厂长举报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以财务副厂长的身份进入国光改制领导小组,参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和重组工作的宋光昭,发现向荣华收购国光厂的骗局后,踏上了上访之路,遭到威胁恐吓,被挑断脚筋。为了家人的安全,悄悄离开。后在杨天翔等人的安排下,回到云都揭发了国光厂改制的黑幕。

《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董事长蔡成功,并未逃亡,其因股权丢失上访,因无力还款及警方调查火灾死人事件而东躲西藏。蔡成功主动要求归案,但为了自身利益,使尽各种油滑,奸商形象毕现。

(9)工人代表的情节

《生死捍卫》中的韩师傅,是国光厂一名职工,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作为工人代表参与了与赵长青的见面。在书中主要的描写是生活困难到菜市场捡菜,跟杨天翔一道安排接应宋光昭的秘密归来。

《人民的名义》中的郑西坡,是大风厂的工会主席,大风厂被判给山水集团后,临时被推选为大风厂的负责人,带领工人生产,积极保卫工厂。

二、人物设置方面

(1)秦汉民与季昌明

《生死捍卫》中的省检察院检察长秦汉民,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处事果断,坚决捍卫党的事业、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利益。其在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长时,曾因执意办理一起厅长受贿案,导致副检察长的任命被搁置三年。在提拔其为检察长的关键时刻,却因办理一起省部级高官受贿案,再次被拖延。秦汉民提名杨天翔为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并将涉及国光厂国有资产流失、涉及副省长赵厂青的匿名举报信交给杨天翔,是杨天翔查办贪腐案件的坚强后盾。

《人民的名义》中的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老练稳重,性格外柔内刚。侯亮平上任之后,作为侯亮平的直接领导,在工作中给予其诸多支持。在侯亮平遭陷害被停职时,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

(2)杨天翔与侯亮平

《生死捍卫》中的杨天翔,17岁时以全省高考法科类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西京政法大学法律系,大学毕业后分配进西京省检察院公诉处,一年后考上北大研究生,后来留美读博,加入一国际律师事务所。之后回国任母校西京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作为访问学者,应邀到英国进行为期两年的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未满前,被省委提前电召回国,出任云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家庭结构方面,杨天翔的妻子是一名大学教授,二人育有一子,还有一外甥跟其共同生活,该外甥落入向荣华的圈套,被陷害职务侵占;社会关系方面,老师叶知秋是退休教授,师妹晏秋是公诉处处长;办案遭遇方面,杨天翔主要查办了检察院爆炸案、国光厂国有资产流失案、高阳油茶树案、田军军抢劫猥亵案。

《人民的名义》中的侯亮平,毕业于H大学政法专业,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后因陈海被撞昏迷,侯亮平空降H省检察院任反贪局长;家庭结构方面,侯亮平的妻子在纪委工作,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方面,老师高育良是学者官员,任H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曾经是H大学政法系主任,侯亮平、陈海、祁同伟均系其学生。蔡成功是侯亮平的发小;办案遭遇方面,侯亮平查办了赵德汉受贿案,围绕大风厂股权丢失案,使腐败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3)吕子风与陈岩石

《生死捍卫》中的吕子风是杨天翔的前任,原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是云都政坛难以撼动的“指标性”人物。吕子风圆滑世故,明哲保身,其在任期内对国光改制过程中的种种案件线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自己的人事安排,对上级不满,托病住进医院。国光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吕子风受到震动,交出了当年万昌一案的侦查卷宗。

《人民的名义》中的陈岩石曾任H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是陈海的父亲,省委书记沙瑞金是由其资助大学毕业。陈岩石离休后,帮助大风厂解决困难,并在阻止大风厂被强拆,帮助建立新大风厂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岩石一生坚持党性原则,执着举报副国级干部赵立春。陈岩石生前将唯一一套房改房变卖,住进自费养老院,房款全部捐给慈善基金。

(4)施义和与肖钢玉

《生死捍卫》中的云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义和,为人阿谀奉承,施义和给向荣华泄露了检察院准备追捕万昌的办案机密。

《人名的名义》中的肖钢玉,为人自私自利,到处钻营。肖钢玉在省检察院待不下去后,高育良将其安排到京州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肖钢玉受高育良的指使,捏造了侯亮平受贿的证据。

(5)段仁明和陈海

《生死捍卫》中的反贪局长段仁明为反派人物,段仁明在小说的开篇就被自杀式爆炸的方式炸死,引出其与耿顺开的矿产纠纷,耿顺开留下的录音,将案件线索指向白无瑕。

《人民的名义》中的反贪局长陈海为正面人物,因接到举报电话遭到车祸暗害,一直昏迷不醒,侯亮平接替其任职。手机中的录音为调查举报人的线索。

(6)安毅与老林

《生死捍卫》中安毅为云都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在检察院爆炸案和双规贺鹏程的过程中有出现。

《人民的名义》中的老林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侯亮平被诬陷受贿,沙瑞金要求侯亮平停止工作时,其将肖钢玉挡在指挥中心门外。

(7)贺鹏程与肖钢玉

《生死捍卫》中的贺鹏程为云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青的远房侄女婿。为人贪腐好色,收受向荣华的贿赂,是向荣华在检察院中的内线,受白无瑕指使放走万昌。

《人民的名义》中的肖钢玉为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曾在省检察院工作,为人自私自利。肖钢玉受高育良的指使,捏造侯亮平受贿,致使侯亮平被停职接受审查。

(8)陈正宇与陈清泉

《生死捍卫》中的陈正宇为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因与前检察长吕子风不睦,导致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关系不顺。在段仁明与耿顺开的矿产纠纷中,法官汪毓敏在陈正宇的暗示下,枉法裁判,偏向了段仁明。在高阳油茶树案中,主动登门与杨天翔沟通,但双方意见存在分歧。

《人民的名义》中的陈清泉为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是高育良的秘书。在大风厂股权纠纷中,贪赃枉法,让山水集团胜诉。在山水庄园中嫖娼被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9)汪毓敏、杜副院长与金月梅、法官甲

《生死捍卫》中的汪毓敏是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其在耿顺开与段仁明的矿产纠纷中徇私枉法,被抓后供出万昌违规放贷给段仁明。杜副院长是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在贺鹏程为田军军案请客时替陈正宇出席宴请。

《人民的名义》中的金月梅是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陈清泉的情人。在陈清泉的授意下,违法判案。法官甲在小说中没有具体描写,与原告小说中的杜副院长没有对应关系。

(10)刘剑冰与赵东来

《生死捍卫》中的云都市公安局长刘剑冰业务能力强,履历丰富。在政治上不结盟,在最初与杨天翔接触时刻意保持距离。因房屋漏水,曾红革收受巨额现金暴露,刘剑冰将消息告诉了杨天翔。

《人民的名义》中的赵东来为京州市公安局长,为人正派,业务能力强。赵东来与侯亮平的初次见面,都给各自留下了不错的印象。随着了解的深入,两人都有一种相交恨晚的感觉,二人相互配合彻查了陈海车祸案和刘庆祝死亡案等。

(11)周海波、姚笑笑与周正、张华华

《生死捍卫》中的周海波为云都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为人风趣幽默,业务能力强,抓捕了高阳苗木案行贿人蒋宣以及脱逃的万昌,后任云都区检察院检察长。姚笑笑为云都市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性格开朗、活泼,配合周海波查到了万昌情妇欧燕的下落,与周海波系情侣关系。

《人民的名义》中的周正和张华华均为省检察院检察官。丁义珍在两人的盯守下溜走,周正参与了对蔡成功的审讯,张华华参与了对欧阳菁的抓捕和审讯,和陆亦可一块找到了尤会计等。

(12)白无瑕与欧阳菁

《生死捍卫》中的云都市农业银行行长白无瑕,为晏秋的发小,赵长青的情人。白无瑕向段仁明违规放贷,在国光厂的收购中,与向荣华里应外合,骗取银行资金,最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死刑。

《人民的名义》中的欧阳菁为京州城市银行主管信贷的副行长,是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的妻子。欧阳菁心底渴望爱情,欧阳菁在李达康身上得不到梦想中的爱情。欧阳菁因涉嫌受贿被抓,供出过桥款来自H省油气集团。

(13)赵长青与高育良

《生死捍卫》中的赵长青,曾主政云都市,与白无瑕系情人关系,任常务副省长。赵长青为了仕途,不顾人民的利益,大力推进国光厂改制和高阳油茶树项目,创造了所谓“农业学高阳,工业学国光”神话。其在土地划拨、国光厂改制等环节搞暗箱操作,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与向荣华互相输送利益,最终被判处死刑。

《人民的名义》中的H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是一位学者型官员,早年曾任H大学政法系主任,侯亮平、祁同伟和陈海均是其学生。高育良。在政法口工作的弟子众多,被称作“政法系”。高育良表明上为人正派,背后却欺瞒组织,和发妻离婚,暗地里娶了高小琴的双胞胎妹妹高小凤为妻。还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力,讨好赵立春,滥用职权为赵瑞龙敛财铺路,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

(14)向荣华与刘新建

《生死捍卫》中的向荣华为荣华集团董事长,其领导的荣华集团从最初的校办工厂,逐步发展成为云都民营经济的航母,缔造了“荣华神话”。赵长青一手缔造了向荣华的财富,向荣华也粉饰了赵长青的政绩,两人为利益共同体。在国光厂改制中,向荣华空手套白狼,侵吞国有资产。后来,国光厂改制骗局暴露,向荣华与赵长青决裂。向荣华威胁杨天翔未得逞,试图撞死万昌未遂后,自感走投无路,跳楼自杀。

《人民的名义》中的刘新建原为省委书记赵立春的秘书,官至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秘书一处处长,后被赵立春安排到省油气集团担任董事长。刘新建被赵立春安排进油气集团后,向赵家输送了巨额非法利益。后来刘新建被抓,交代了赵立春和赵瑞龙父子的全部问题。 (15)柳絮、柳眉与高小琴、高小凤

《生死捍卫》中的柳絮为荣华集团总经理,也是向荣华的情人。对柳絮的描写仅在油茶树加工厂失火,荣华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杨天翔和晏秋宴请叶知秋;陪白无瑕买包与田军军母亲显富斗气的情节中有出现。向荣华将柳絮的妹妹柳眉安排在杨天翔的外甥可儿身边,并成为可儿的女朋友。柳眉以母亲患尿毒症需要巨额手术费为由,骗可儿挪用公款,随后消失。可儿落入圈套,向荣华以此威胁杨天翔停止查案。最后,柳眉落网,真相大白。

《人民的名义》中的高小琴和高小凤为双胞胎姐妹,赵瑞龙的搭档杜伯仲发现两人的姿色后,进行培训,被赵瑞龙和杜伯仲作为工具使用。高小琴成为祁同伟的情人,两人台前幕后,使用各种手段巧取豪夺,聚敛财富,共同打造了山水非法利益集团。高小凤则被作为礼物送给了时任吕州市委书记的高育良,后与高育良结为夫妻,二人育有一子。

(16)杨天翔夫人、张立言夫人与高育良夫人、祁同伟夫人

《生死捍卫》中杨天翔的夫人,名玉苑。大学教授,为家庭无私付出。张立言的夫人,师范学院教授,讲授汉语言文学,在杨天翔到张立岩家拜访时出现。

《人民的名义》中的吴慧芬是高育良的前妻,明史专家,历史学教授,为了虚荣心,与高育良离婚不离家,假扮夫妻共同生活。梁璐为祁同伟的夫人,前省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女儿。大学期间,祁同伟拒绝了梁璐的追求。祁同伟大学毕业分配到乡镇司法所,看清了现实的祁同伟,为了权力追求梁璐。祁同伟有了情人高小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17)叶知秋和高育良

《生死捍卫》中的叶知秋为西京大学退休教授,杨天翔和晏秋的老师,高阳油茶树案诉讼代理人。

《人民的名义》中的高育良为H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是一位学者型干部,早年曾任H大学政法系主任,侯亮平、祁同伟和陈海均是其学生。高育良表明上为人正派,背后却欺瞒组织,讨好赵立春,滥用职权为赵瑞龙敛财铺路,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

(18)万昌和刘庆祝

《生死捍卫》中的万昌为农业银行信贷处长,违法放贷,从检察院脱逃。最后被检察院从云南抓捕,返程途中遭暗杀,在张立言保护下毫发无损,最后交代了全部案情。

《人民的名义》中山水集团的财务总监刘庆祝,掌握着山水集团大量的犯罪证据,因向陈海打了举报电话,祁同伟害怕山水利益集团暴露,将其杀害。

(19)宋光昭与蔡成功

在前文“逃亡厂长举报的情节”中,对宋光昭与蔡成功人物形象已有叙述。

(20)陆真与沙瑞金

《生死捍卫》中的陆真为省委书记,在小说中围绕其设计的故事情节不多。

《人民的名义》中的沙瑞金为H省省委书记,任职后反腐败,抓干部队伍建设。小说中对沙瑞金的描写较多,人物形象较丰富。

(21)钟良与李达康

《生死捍卫》中的钟良为云都市市委书记,大局意识强,具有政治谋略和胆识,对杨天翔的工作给予了支持。

《人民的名义》中的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在工作中有胆量,有魄力,不太听取别人的意见,喜欢一言堂,但其为人正直,坚持党性原则。李达康曾是原省委书记赵立春的秘书,但未向赵家输送非法利益。李达康过于爱惜自己的政治羽毛,为人无趣,与妻子欧阳菁感情不和,后离婚。

(22)易竟凡与丁义珍

《生死捍卫》中的易竟凡为云都市市长,小说中未提及易竟凡涉嫌腐败。

《人民的名义》中的丁义珍为京州市副市长兼光明湖改造项目总指挥,主管城市建设等工作。丁义珍向赵德汉行贿案发后,逃亡国外。

(23)关山、曾红革与易学习、李达康

《生死捍卫》中的关山为高阳县县委书记,书中没有对关山有过多的故事描写。曾红革为高阳县县长,在“油茶树”项目上收受贿赂,因楼房漏水,巨额现金暴露被抓。

《人民的名义》中的易学习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多年来一直没有晋升。易学习有担当,曾主动担责,保护过县长李达康。

三、人物关系方面

两部小说中均有师生、同学、发小、姐妹、家庭等关系的描写。

四、情节方面

1.与工人冲突

《生死捍卫》中对黑三挨打的情节安排为:向荣华想从国光厂中金蝉脱壳,所以将国光厂赠给手下黑三。黑三在国光厂宣布此事时,导致工人不满,被打。

《人民的名义》对蔡成功挨打的情节安排为:拆迁队要强拆大风厂,护厂队阻止拆迁,工人质问蔡成功,性急的人开始推推搡搡,蔡成功脚下一绊,摔了个大马趴,额头磕在台阶上。

2.发小情深

《生死捍卫》中晏秋与白无瑕同岁,儿时白无瑕保护晏秋不受欺负。中学时两人同校同班,是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姐妹花”。二人同时报考了省城大学,一个学法律、一个学金融。毕业后相约返乡,晏秋在市检察院,白无瑕在市农业银行,姐妹情深一直延续。白无瑕成为赵长青的情人,因受贿罪被判刑。

《人民的名义》中蔡成功像狗皮膏药一样老黏着侯亮平,抄他作业,沾他点威信,好在同学们中间抬得起头来,这也使得少年侯亮平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长大后蔡成功经商,侯亮平从政,两人没有多少来往。蔡成功因借高利贷,举报欧阳菁受贿,主动要求归案,需求侯亮平的保护。被抓后,蔡成功还受人胁迫,诬陷侯亮平受贿。蔡成功最后以行贿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商场购物刷卡

《生死捍卫》中白无瑕在商场因反感田军军的母亲购名牌包时的张狂,刷卡购物使田军军的母亲不再张狂。

《人民的名义》中欧阳菁使用了受贿的银行卡进行购物,被检察院锁定了受贿证据,被抓捕。

4.查案受阻

《生死捍卫》中杨天翔查办高阳油茶树案,在审讯林业局局长谢谦时,谢谦因“心肌梗死”意外死亡,引起非议。市委书记钟良考虑到涉案人员及背景复杂,决定终止该案侦查活动。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为了阻止侯亮平查办案件,策划侯亮平受贿案,并上报沙瑞金书记暂时停止了侯亮平的职务,但案件侦查工作并没有停止。

5.公安局长相助

《生死捍卫》中房屋漏水,物业打开房门后发现了巨额现金。因案情重大,直接呈报省公安厅,随后查到房屋的真正主人是曾红革,导致曾红革被立案侦查。该案情具有突发性,不是公安部门主动查办。

《人民的名义》中赵东来秘密调查陈海车祸案,通过侦察手段查到了举报人刘庆祝,帮助了侯亮平办案,推动了案件的进展。

6.家访

《生死捍卫》中张天翔到张立言家拜访,是想了解其为何提出辞职。客厅悬挂的“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张立言的人生态度。

《人民的名义》中的沙瑞金到易学习家,是基于对易学习工作的肯定。客厅墙上挂的月牙湖规划图,反映的是易学习目前的工作重心和工作目标。

7.官商勾结腐败

原告主张《生死捍卫》中荣华集团给大批官员及亲属干股、红利,《人民的名义》中山水集团给大批官员股份、分红。

8.关键证人死亡

《生死捍卫》中的谢谦是在审讯中突发心肌梗塞意外死亡。

《人民的名义》中的刘庆祝是被杀害,谎称死于心肌梗塞。

9.车祸

《生死捍卫》中的车祸是向荣华为掩盖罪行,指使黑三制造车祸撞死万昌。

《人民的名义》中的车祸是陈海因接到举报电话,祁同伟害怕事情暴露,故意制造了车祸。

10.杀人灭口

《生死捍卫》中向荣华对万昌制造车祸的心态是,不希望黑三活着,万昌必须死亡,最好还有张立言,周海波。实施了杀人灭口的行动。

《人民的名义》中,有人希望刘新建死亡,但并未实施杀人灭口的行动。

11.老师出面讲和

《生死捍卫》中晏秋与白无瑕去看望病危的小学班主任,“但老师显然已无力将二人的手拉在一起,只好将自己的手轻轻的覆盖在她们的手上”。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出面讲和,目的是阻止侯亮平。

12.男主登门拜访公安局长

《生死捍卫》中杨天翔主动到刘剑冰办公室,要求提取爆炸现场耿顺开的残留物,想交给其家属,留作纪念。刘剑冰让杨天翔关注一起抢劫猥亵幼女案。杨天翔说“以后两家要加强配合,哪天专门抽个时间好好地交换交换意见”。

《人民的名义》中的侯亮平是在探望昏迷中的陈海时被保护陈海的警察错抓,在赵东来的办公室,两人交谈了对陈海车祸案、蔡成功、欧阳菁意见,听了陈海手机中举报人的录音,加深了感情。

13.宴请老师

《生死捍卫》中叶知秋其完成了对油茶树案起诉前的最后一次调查取证,在返回省城前通知了杨天翔。杨天翔知道老师担任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后喜出望外,在天香河上的豪华游轮设宴为叶知秋接风,并请来晏秋作陪。三人回忆了在校学习期间的过往,被柳絮搅局,才发现事前没有了解船家。

《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请高育良喝茶,一是侯亮平到H省任职后,作为学生一直想请老师尽点心意,二是想单独汇报京州市中院陈清泉副院长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想给老师打个招呼。

14.下棋

《生死捍卫》中杨天翔与张立言边下棋边交流了张立言就谢谦意外死亡主动递交处分申请的事,以及谢谦突然死亡对案件侦办可能造成的影响。

《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读书期间经常到老师高育良家下棋,顺便蹭饭,吴慧芬让二人下棋是为了重温旧时的温馨场面。但侯亮平与高育良都没心思下棋,二人一直在讨论丁义珍逃跑事件。

15.喝咖啡

《生死捍卫》中赵长青和白无瑕系情人关系,期间虽有谈及杨天翔查办案件的情况,但两人喝咖啡主要是为了重温旧日感情。

《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和陆亦可系上下级关系,二人喝咖啡是谈工作,期间陆亦可向侯亮平汇报了欧阳菁的案件。

16.内部刊物

《生死捍卫》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杨天翔在《人民检察》上看到了张立言的文章,文章观点新颖,见解独到,杨天翔看完后觉得自己与对方有了一种神交,产生了尽快见他的冲动和挽留的决心。

《人民的名义》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祁同伟潜逃后,侯亮平根据祁同伟在《公安通讯》中的讲述,推测出了祁同伟的藏身之地。

17.拜佛

《生死捍卫》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向荣华到小月庵找出家的妻子麦荻,经过灵佛寺,拜佛。

《人民的名义》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高育良在佛光寺秘密安排肖钢玉诬陷侯亮平受贿,期间高育良烧香拜佛。

18.不雅照片

《生死捍卫》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云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贺鹏程酒后与两个女子赤身裸体在水库游泳,引发舆情。纪检组长安毅将新闻图片下载后交给了杨天翔。

《人民的名义》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杜伯仲秘密拍下了高育良与高小凤的众多亲密照片。后来,杜伯仲将其作为与赵瑞龙谈和的筹码,其中的三张塞给了侯亮平。

19.讲战役

《生死捍卫》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杨天翔等人到佛手村给李月娥母女送耿顺开的遗物,耿支书向大家讲述了当年红四方面军与国民党军的坨坨峰战役。

《人民的名义》中对此情节的安排为:在省委常委会上,沙瑞金邀请陈岩石为参会人员讲述岩台攻坚战,重温党的历史,进行传统教育。

20.回乡省亲

《生死捍卫》中副省长赵长青回乡探亲,作为亲戚的老贫协主席抖抖索索地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可越想起来越起不来,情急之下,一声“阿欠”打了一个喷嚏,紧跟着鼻涕、口水、眼泪什么的全都出来了。

《人民的名义》中原省委书记赵立春回乡上坟,祁同伟陪同。祁同伟到了赵家坟头跪倒就哭,眼泪鼻涕全下来。

21.帮派山头

《生死捍卫》中,赵长青说:“据说这人(杨天翔)还独断专行,排除异己,只听有利于他和检察院的话,只做有利于他和检察院的事,听不进不同意见,在单位不是五湖四海,而是拉山头,搞派系,好像检察系统出了一个什么学院派,什么师兄妹,我看今后凡在云都市检察院工作,都必须是同宗同门,简直乱弹琴!”

《人民的名义》中,季昌明说,本省干部队伍的历史和现实状况都比较复杂,你一团,我一伙的。这么多年来,H省政法系统重要部门的干部,基本上老师来自H大学政法系。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内其他政法大学的毕业生,没有哪家比H大学政法系毕业生吃得开的。所以有人就说了,蒋介石当年有个黄埔军校,造就了一个黄埔系,高育良呢,有个政法系,弟子门生遍天下。李达康给好几位大领导当过秘书,是秘书们的天然领袖,形成H省政界的一支重要力量,被人称为“秘书帮”。

五、具体描写方面

1.省(市)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案件汇报。

《生死捍卫》中有:“会议室的气氛沉闷得令人窒息,很长时间没人开口讲话。市委书记钟良表面看来异常平静,但他的内心却翻涌着铺天盖地的波涛。”“‘应该不会出错’,陈正宇一个转体,巧妙地把球踢给了杨天翔。”“众人纷纷起身,钟良单独叫住了杨天翔,但他说的却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言辞职一事”。

《人民的名义》中有:“季昌明扼要汇报情况。高育良和李达康神情严肃地听着。气氛沉重压抑。陈海清楚,每位领导肚子里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表面上千篇一律,永远都是没有表情的表情。”“但老师就是老师,绝不会直接表露自己的意思,便把球传到省检察院这边来了。”“高育良叫住祁同伟:哦,祁厅长,留一下,我还有事和你说”。

2.办公室鱼缸摆设

《生死捍卫》中有:“此刻,向荣华正站在办公室的鱼缸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穿梭的鱼群,里面全是名贵的鱼种,仿佛一个微缩的海洋世界”。

《人民的名义》中有:“陈海办公室养着一缸金鱼,各品种的鱼儿色彩绚丽,悠然自得地漫游”。

3.外形描写

《生死捍卫》中有:“黑三忙不迭地俯身拾起碎片,轻手轻脚地拉上窗帘,他那如半截黑塔般的身躯,把窗外金色丝绸一样的黄昏,变成了一大块黑布”。

《人民的名义》中有:“这家伙(王文革)比一般人高半头,又黑又粗,浑身腱子肉,看你上去像一座铁塔”。

4.房间摆设

《生死捍卫》中有:“书架上则摆满了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一本本线装古书显衬出主人的儒商品位”。

《人民的名义》中有:“书柜里摆着不少经典书、流行书和线装书,竟然还有一套马、恩全集”。

5.发小描写 《生死捍卫》中有:“这是她生命中的另一份庆幸,晏秋与无暇同岁,只小月份,这对自小长在一起的朋友,从认识的那天起就形影相随”。

《人民的名义》中有:“主要是蔡成功像狗皮膏药一样老黏着他,抄他作业,沾他点威信,好在同学们中间抬得起头来。小学期间顽劣无比的蔡成功只听侯亮平的话”。

6.天气描写

《生死捍卫》中有:“雨紧一阵慢一阵,下了整整一个上午不停…一声惊雷乍响,天空突然放晴,一道雨后彩虹齐天横跨”。

《人民的名义》中有:“下了一上午的秋雨停了,一道彩虹横跨天际”。

7.河流描写

《生死捍卫》中有:“天香河在万家灯火的映照下宛如一条彩带,缠着、绕着,追着大路,缓缓流向远方”。

《人民的名义》中有:“银水河伴路并行”。

8.夺厂描写

《生死捍卫》中有:“一大清早黑三就通过高音喇叭将国光厂改弦易主的事播放出去。”“随从们一律着黑色西服,黑布遮面。”“面对成百上千个拳头,这个亡命之徒第一次有了害怕。”“一堆辨不清原样的碳化物”。

《人民的名义》中有:“厂内树干上的大喇叭及时响了起来。”“打手们穿着一色黑衣黑裤。”“性急的人们开始推推搡搡,蔡成功脚下一绊,摔了个大马趴。”“(三毛)被当场烧死,最终变成一截无法辨认的黑炭”。

9.酒色性格

《生死捍卫》中有:“都知道这个‘皇城根儿’检察长有两大爱好,一是酒,二是色,于是私底下又有人叫他‘酒保检察长’‘蛇(色)胆’检察长”。

《人民的名义》中有:“就是喜欢泡女干部嘛,晚上经常拉扯着一帮女干部四处喝酒。只要一喝,肯定要把一两个女干部喝倒,送去挂水,影响非常不好,背地里大家都称他花帅”。

10.喝咖啡

《生死捍卫》中有:“一条僻静的小街尽头,一个名叫‘伊人吧’的咖啡屋里赵长青与白无瑕相视而坐,两杯刚刚煮出的咖啡,缭绕着赭色的水雾,在两人的眼前聚散离合,盘旋交织。”“白无瑕本来心不在焉地舀着咖啡”。

《人民的名义》中有:“二人来到接街口拐角处,推门进入一家咖啡厅。灯光幽暗,音乐袅袅,咖啡香气四下弥漫。”“街灯照着陆亦可的侧影,她低头搅拌饮品,神情忧郁”。


11.人走雪地

《生死捍卫》中有:“茫茫白雪中有一点醒目的红在移动”。

《人民的名义》中有:“侯亮平身上落满了白雪,几乎成了一个移动的雪人”。

12.老百姓对出事官员态度

《生死捍卫》中有:“(曾红革被抓)老百姓开始燃放鞭炮,敲起锣鼓…口中大呼‘共产党万岁’”。

《人民的名义》中有:“(懒政官员学习班上)老百姓那是大放鞭炮,高呼苍天有眼啊”。

13.人民表述

《生死捍卫》中有:“无论是我们的审判机关还是检察机关,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在我们名字的前面,冠有‘人民’二字。”“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我们的大门为什么不向人民敞开。”“我得提醒你,赵省长是西京人民的省长。”“因为我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属于人民,只要人民不答应,它是金也不换,亲也不换。”“只要还是人民当家作主,就绝不容许腐败有藏身之地。”“从来没有绝对的权力,更没有拥有绝对权力的官员,因为真正的权力所有者是人民”。

《人民的名义》中有:“你死了,他们就安全了,他们就可以继续以人民的名义夸夸奇谈了!老同学,你说你在这里找到了人民,那就请你以人民的名义想一想。”“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要把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亮平,你要给我记住,我们的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我们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们的公安叫人民公安,所以我们要永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永远,永远”。

14.相同句式

《生死捍卫》中有:“好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白无瑕突然骂了一句:贺鹏程这混蛋找死”。

《人民的名义》中有:“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侯亮平低声骂了一句:混账东西,找死啊”。

15.权力

《生死捍卫》中有:“赵长青对权力的依恋远远胜过对金钱的追逐”。

《人民的名义》中有:“你就是给咱老师一座金山,他也会把它转为权力”。

16.国有财产

《生死捍卫》中有:“国有财产,其实是不知道产权属于谁的财产,也往往是经营得最糟糕的财产”。

《人民的名义》中有:“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就是全民没有”。

17.下棋

《生死捍卫》中有:“双方炮马相争,相互捉吃,啪的一声,一子下去”。

《人民的名义》中有:“高育良‘啪’地拍下一颗棋子,语调严厉地说”。

本院认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生死捍卫》一书的署名作者为李霞,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李霞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对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作品指的是作者对思想、情感、主题等方面的具体表达,不是指抽象的思想、情感或者主题等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在判断两部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首先需要判断权利人主张的作品要素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只有被控侵权作品与原告主张权利作品中的表达相似,才可能认定为著作权侵权。如果只有思想相似,表达不相似,则不应认定为侵权。

涉及作品抄袭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接触”加“实质相似”是判断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基本规则。所谓“接触”,是指被诉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到、了解到或者感受到原告享有权利的作品。“实质相似”是指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在表达上存在实质性的相似,使读者产生相似的欣赏体验。图书《生死捍卫》出版于2010年11月,《人名的名义》出版于2017年1月,被告在完成《人名的名义》的创作之前,理论上可以接触到《生死捍卫》,故本院只就二部图书是否在表达上实质性相似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关于原告主张破案线索推进及逻辑编排相同或者相似的问题

通过对破案线索推进及逻辑编排的对比,一个以检察院发生爆炸案开始,一个以查办小官巨贪案为引,涉案二部小说使用了完全不同的故事开篇。核心案件的设置,一个为骗取银行贷款收购国有工厂,空手套白狼,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发生群体性事件。一个为将股权抵押借高利贷,使股权丢失、工人为保护自己的股权,自发的护厂,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在破案线索中的具体设置上,例如,1、两部小说中均有反贪局长遇害的情节,但反贪局长遇害的原因、过程、结果、描述以及在两部作品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相同;2、两部小说中虽然均设计有通过录音推动剧情发展的环节,但使用录音或者账本推动故事发展在文学作品中较为常见,关键在于对录音或者账本的来源、内容、所起作用的描述是否相同。通过对比,两部小说中录音和账本的来源、内容的描述不同,在所涉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3、两部小说在寻人的情节设计上,一个是通过查找逃犯万昌情妇的藏身地,并通过情妇抓捕了万昌。一个是刘庆祝已经死亡,侯亮平等到刘庆祝老婆吴彩霞家想了解更多情况。在具体表达上不同,一个灭口未遂,直接从万昌口中获取了段明仁、向荣华、白无瑕、贺鹏程违法犯罪的事实。一个灭口即成事实,没有从刘庆祝的身上直接获取对案件有价值的信息,但山水集团更加引起检察机关的注意;4、《生死捍卫》中只向读者交待了向荣华跳楼自杀的结果,没有叙述自杀过程。《人民的名义》中刘新建扬言要跳楼抗拒抓捕,书中详细描述了侯亮平破门抓捕、刘新建用行为语言抵抗、侯亮平劝导、刘新建内心变化、放弃抵抗的过程;5、国企改制过程中工人利益受损的情节是否受到保护在于对此情节是否有独创性的艺术加工,不能仅仅将“工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情节主张权利。并且在前文中对二部图书的核心案件进行过比对,一个是骗取银行贷款收购,空手套白狼;一个是将股权抵押借高利贷,使股权丢失。二者描写的差异明显;6、《生死捍卫》中,由于工人不满情绪的蓄积,黑三宣布国光厂易主的消息成为工人宣泄不满的导火索。《人民的名义》中,护厂队为阻止拆迁,将汽油倒入壕沟,双方都知道一旦着火后果严重,拆迁的推土机在推倒围墙后停止了推进,工人也没有点火。发生火灾是护厂队员刘三毛过于紧张犯下致命错误,导致意外发生。两部小说中对此情节的设计与表达不同;7、工人代表、逃亡厂长举报的情节在设计和表达上亦不相同。

对于检察题材的反腐小说,故事情节的推进往往与案件的查办过程紧密相连。小说中的人物及人物关系、情节及情节串联等核心要素,也往往随着案件的查办过程得以展现和推进。而案件查办过程中,核心案件的设置以及破案线索的选择和结构安排等,是作者个性化判断和取舍的结果,最能体现作者的独创性。通过比对,在破案线索推进及逻辑编排的整体设计上,二部小说差异明显。

二、关于原告主张人物设置相同或近似的问题

1.原告认为秦汉民与季昌明同为省检察院检察长,有着高超的政治谋略和斗争经验,决断力非凡,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男主办案中遇到困难时,给予兄长般的支持,尤其在遭遇诬告陷害时,以退为进。

通过比对,《生死捍卫》中的省检察院检察长秦汉民,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处事果断,坚决捍卫党的事业、国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曾因坚持自己的办案意见,被拖延提拔。其提名杨天翔为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是杨天翔查办贪腐案件的坚强后盾。《人民的名义》中的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老练稳重,性格外柔内刚,略显圆滑。侯亮平上任之后,作为侯亮平的直接领导,在工作中逐渐了解,给予其诸多支持。在侯亮平遭陷害被停职时,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两部小说在该人物性格的塑造上存在较大差异。

2.原告认为杨天翔与侯亮平在个人背景、家庭结构、社会关系、履职经历、办案遭遇方面皆相似。

通过对比,杨天翔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分配至西京省检察院公诉处,然后深造、任教、再出国交流。被省委提前电召回国出任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家庭结构方面,杨天翔的妻子是大学教授,育有一子,还有一外甥跟其共同生活,该外甥后被陷害;社会关系方面,老师是退休教授,师妹晏秋是公诉处处长;办案遭遇方面,杨天翔主要查办了检察院爆炸案、国光厂国有资产流失案、高阳油茶树案、田军军抢劫猥亵案。

《人民的名义》中的侯亮平,H大学毕业,最高人民检察院任职,因陈海被撞,空降H省检察院任反贪局长;家庭结构方面,侯亮平的妻子在纪委工作,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方面,老师是学者官员,侯亮平、陈海、祁同伟均系高育良学生。蔡成功是侯亮平的发小;办案遭遇方面,侯亮平查办了赵德汉受贿案,围绕大风厂股权丢失案,使腐败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杨天翔与侯亮平在个人背景、家庭结构、社会关系、履职经历方面描写不同。

3.原告主张吕子风与陈岩石级别相同,都是退休检察长,工农干部出身,熟悉情况,群众基础良好,能坚守底线,两人都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情进展。

通过对比,吕子风圆滑世故,明哲保身,其在任期内对国光厂改制过程中的种种案件线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自己的人事安排,对上级不满,托病住进医院。国光厂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吕子风受到震动,交出了当年万昌一案的侦查卷宗。

《人民的名义》中的陈岩石曾任H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资助省委书记沙瑞金大学毕业。离休后,帮助大风厂解决困难,同各种腐败风气作斗争。

吕子风与陈岩石的人物刻画、人物性格,党性原则、所起作用的描写差异明显。

4.原告主张施义和与肖钢玉两人的作用相同,均为隐藏在检察院的最后一颗棋子,里应外合。主张段仁明和陈海同为反贪局长,均系影子人物,一个被炸死,一个被撞成植物人,作用相似,留下录音带和账本,牵扯出利益集团重要成员,成为重要证据。

通过对比,施义和与肖钢玉虽然均为检察院内部的反派人物,但一个为人阿谀奉承、泄露办案机密,一个为人自私自利,诬陷他人受贿。段仁明和陈海虽同为反贪局长,但分别为正、反人物,录音和账本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人物形象刻画和在小说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5.《生死捍卫》中安毅为云都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在检察院爆炸案和双规贺鹏程的过程中出现。《人民的名义》中的老林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侯亮平被诬陷受贿,沙瑞金要求侯亮平停止工作时,其将肖钢玉挡在指挥中心门外。两人的身份不同,在小说中所涉情节与所起到作用的描写不同。

6.《生死捍卫》中的贺鹏程为云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青的远房侄女婿。《人民的名义》中的肖钢玉为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曾在省检察院工作。两人虽同为下级检察院检察长,但一个贪腐好色,一个自私自利,两人的人物性格、社会关系以及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7.原告主张陈正宇和陈清泉两人姓氏相同,同为法院负责人,枉法徇私,违法裁判,引发公共事件,成为利益集团帮凶。

通过对比,陈正宇为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段仁明与耿顺开的矿产纠纷中,法官汪毓敏在陈正宇的暗示下,枉法裁判。陈清泉为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是高育良的秘书。在大风厂股权纠纷中,贪赃枉法。因嫖娼被抓。两人的职位不同,涉及的案件不同,结局不同。仅姓氏相同,不构成抄袭。

8.关于汪毓敏、杜副院长与金月梅、法官甲。汪毓敏是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杜副院长是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金月梅是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陈清泉的情人。法官甲,与杜副院长没有对应关系。汪毓敏与金月梅虽均有枉法裁判的情节,但因所涉案件不同,在各自小说故事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

9.原告主张刘剑冰与赵东来同为正面人物,由成见到配合,再到关键时刻出手相助,涉及交往的场面、情景相似。

通过比对,两部小说中均不存在男主角之间有成见的描写。描写刘剑冰与杨天翔见面的场景较为正式,因为房屋漏水巨额现金暴露,刘剑冰在知道情况后告诉了杨天翔。赵东来和侯亮平则在交谈中加深了信任,通报了调查陈海车祸案和刘庆祝死亡案的情况,赵东来在工作中给予了侯亮平诸多的配合和帮助。

10.原告主张周海波、姚笑笑与周正、张华华相似的地方在于同为检察院办案骨干、年轻情侣、喜欢打情骂俏。

通过比对,四人虽同为检察院办案骨干,但参与的案件不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人民的名义》一书中没有关于周正和张华华的性格以及两人打情骂俏的描写。

11.原告主张白无瑕与欧阳菁同为女性,同有少女心,同在银行系统担任负责人职务,同为金融腐败,放贷受贿。

通过比对,原告主张的相同属于思想范畴,在表达上,小说中两人的人物形象、社会关系、渴望爱情的具体表现,以及收受贿赂所涉案情的描写并不相似。

12.原告主张高育良以赵长青为原型,两人均被女色俘获,对权力的依恋远远胜过对金钱的追求。

通过对比,赵长青和高育良相似的地方仅“喜欢权利胜过喜欢金钱”。赵长青与白无瑕系情人关系,为了仕途,不顾人民的利益,创造了所谓“农业学高阳,工业学国光”的政绩。其搞暗箱操作,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高育良,是一位学者型官员,在政法口工作的弟子众多,被称作“政法系”其表明上为人正派,背后却欺瞒组织,和发妻离婚。两人与异性的关系、家庭结构、社会履历、人物性格等方面的描写不同。

13.原告主张向荣华与刘新建均是商人,显著特点是不但书橱摆满马恩毛列著作,还能熟读背诵运用。

首先,《生死捍卫》中向荣华的书架上摆满的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是为了显衬其儒商品味,书中并未描写向荣华可以熟读背诵运用。刘新建的书橱里的马列经典著作,是因为其对革命导师的理论有着非同一般的爱好,其也确实可以熟练背诵。其次,向荣华与赵长青为利益共同体,两人在政治和经济上双向渗透,各取所需。而赵立春安排刘新建到油气集团任职,是为了让其给赵瑞龙输送利益,刘新建实为赵家父子在企业的利益代言人。两人的个人背景、身份地位、以及人物结局等方面描写不同。

14.原告主张柳絮、柳眉与高小琴、高小凤均是两姐妹涉案,都是反派中的骨干成员、关键人物,高小琴性格、外貌描写“江湖气中夹杂书卷气”参照自柳絮,两人的妹妹都以色相勾引,牵制关键人物。

经过对比,两对姐妹的角色形象不同。首先小说中并无柳絮的性格、外貌具有与高小琴类似的“江湖气中夹杂书卷气”的描写。其次,高小琴为反派中的骨干,柳絮虽为向荣华的助手和情人,但核心事件其均未参与。柳眉和高小凤均被作为引诱的工具使用,一个诱使可儿违法威胁杨天翔,一个腐败了高育良。再次,柳眉和高小凤虽均在牵制关键人物的环节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手段、过程、结果的描写不同。

15.原告主张杨天翔夫人、张立言夫人与高育良夫人、祁同伟夫人均为大学教授,人物设定相同。

通过对比,四人相同的地方仅在于都是大学教授,但大学教授这一身份称谓,属于公知素材。二本图书中对四个的人物性格、身份背景、夫妻关系的描写不同。

16.原告主张高育良以叶知秋为原型,博学、风度翩翩,深受学生喜爱,在检察院有两个爱徒,对学生,尤其对男主角的成长产生影响。

通过对比,叶知秋是退休教授,担任公益诉讼代理人。高育良是弃学从政的省部级官员,欺骗组织,贪污腐败,人物形象的描写不同。至于教授法律课程的老师有优秀学生在政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亦是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现象。

17.原告主张万昌和刘庆祝同为污点证人,检方到家中找人,都被反派追杀。

经过对比,周海波和姚笑笑寻找万昌的情妇欧燕的下落,通过欧燕抓捕万昌,并未到万昌家寻找万昌。侯亮平等到刘庆祝老婆吴彩霞家了解情况,并不是去找刘庆祝。两人的结局也不同,万昌在检察官的拼死保护下未被杀害,刘庆祝则被杀人灭口。对二人的描写不同。 18.原告主张陆真与沙瑞金都坚持正义,有党性原则,把握全省政治方向。

通过对比,两部小说各自围绕省委书记设计的故事情节描写不同。本院认为,作为描写一省之内所发生故事的小说,省长是一省之班长,如果班长不能坚持党性原则,则后续的故事无法展开,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班长不能坚持党性原则,则全体工作会偏离方向,所以将故事中的班长定义为有党性原则,把握政治方向的正面人物,不属于表达方面的抄袭。

19.原告主张钟良与李达康注重经济发展、支持检察机关办案,形象正面。

通过比对,钟良为云都市市委书记,大局意识强,具有政治谋略和胆识,对杨天翔的工作给予了支持。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在工作中有胆量,喜欢一言堂,李达康过于爱惜自己的政治羽毛,为人无趣,与妻子欧阳菁感情不和,后离婚。

两人都注重发展经济属于思想范畴,在表达层面,钟良与李达康的人物性格、履历背景、家庭结构等描写不同。《人民的名义》中无李达康支持检察机关办案的描述。

20.原告主张易竟凡与丁义珍相似的地方同为“反面形象”。但《生死捍卫》中未提及易竟凡涉嫌腐败。丁义珍为京州市副市长,向赵德汉行贿案发后,逃亡国外。两个人物在所涉情节、人物形象、结局方面描写不同。

21.原告主张关山、曾红革与易学习、李达康相似的地方都是县长强势,风头盖过书记。

《生死捍卫》中的关山为高阳县县委书记,书中没有对关山有过多的故事描写。曾红革为高阳县县长,在“油茶树”项目上收受贿赂,因楼房漏水,巨额现金暴露被抓。《人民的名义》中的易学习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多年来一直没有晋升。易学习有担当,曾主动担责,保护过县长李达康。通过对比,人物在所涉情节、人物形象、结局方面描写不同。

在小说创作中,人物需要通过叙事来刻画,叙事又要以人物为中心。无论是人物的特征,还是人物关系,都是通过相关联的故事情节塑造和体现的。单纯的人物特征,如人物的职位、相貌、外形等,或者单纯的人物关系,如恋人关系、同学关系等,属于公有领域的素材,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部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果以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了这些“人物”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人物关系可以与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因此,所谓的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都不能简单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通过上述对比,本院认为原告主张的人物设置不近似。

三、人物关系相同或近似的问题

文学作品中,人物关系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当结合特定人物所涉的特定情节进行对比。如果人物关系结合基于特定人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高度相似,则可以认定为人物关系相似。需要强调的是,在人物关系的比对中,不能脱离情节而单独就人物关系进行比较,否则可能会构成在思想层面或者公知素材层面的对比。

原告主张两部小说中均有师生关系、学长关系、同学兼发小关系、裙带关系、姐妹关系、帮派山头关系、秘书关系、家庭关系、情侣关系。但原告并未结合具体情节说明人物关系如何相似,原告仅在思想层面或者公知素材层面进行了比对。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主张的所有人物关系,要么属于单纯的人物关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要么在特定人物所涉及的具体情节与内在表达上与被告小说不同,不构成相似。

首先以师生关系为例,《生死捍卫》中叶知秋与杨天翔、晏秋为师生关系。叶知秋为西京大学退休教授,是杨天翔和晏秋的老师,高阳油茶树案诉讼代理人。杨天翔和晏秋,一个为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一个为云都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两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上下级关系。杨天翔带领晏秋等检察官查办了一系列案件。《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与侯亮平、祁同伟、陈海为师生关系。高育良为H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曾任H大学政法系主任。高育良表明上为人正派,背后却欺瞒组织,同时滥用职权为赵瑞龙敛财,诬陷侯亮平受贿,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候亮平原为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后任H省检察院反贪局长。最终查办了老师高育良,学长祁同伟等。祁同伟为H省公安厅厅长,为非法利益制造车祸加害陈海,企图暗杀侯亮平,最后自杀。陈海为H省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因车祸被撞昏迷。

其次以发小关系为例,《生死捍卫》中描写的晏秋和白无瑕。儿时形影不离,中学和大学均在一起,毕业后返乡,晏秋到检察院、白无瑕到银行工作,交往依然密切。白无瑕对晏秋帮助多。白无瑕因涉嫌犯罪被判刑,但晏秋忠实履责,未徇私情。《人民的名义》中描写的侯亮平和蔡成功。少年时,蔡成功借侯亮平的威信,侯亮平的虚荣心也得到满足。长大后蔡成功经商,侯亮平从政,蔡成功因借高利贷,寻求侯亮平的保护。被抓后,蔡成功受人胁迫,诬陷侯亮平受贿。蔡成功被判处有期徒刑。

再次以亲姐妹关系为例,《生死捍卫》中的柳絮为荣华集团总经理,帮助向荣华管理荣华集团,同时也是向荣华的情人。柳眉被安排在杨天翔的外甥可儿身边,诱骗可儿挪用公款,向荣华以此威胁杨天翔停止查案。《人民的名义》中的高小琴和高小凤为双胞胎姐妹,被赵瑞龙和杜伯仲作为工具使用。高小琴成为祁同伟的情人,两人台前幕后,巧取豪夺聚敛财富。高小凤则与高育良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子。

原告主张两部小说中设计有相同的关系。本院结合相关情节进行比对,认为两部小说人物关系所涉情节上的描写不同。

四、关于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的问题

在前文梳理总结的“情节方面”,对二本图书中情节的安排进行了列明,其中:

1.与工人冲突的情节比对:黑三在国光厂宣布工厂易主时,导致工人不满,被打。蔡成功是脚下一绊,摔了个大马趴,额头磕在台阶上。原因、过程、结果不同。

2.发小情深的情节比对:儿时白无瑕保护晏秋不受欺负。大学毕业后,晏秋在市检察院,白无瑕在市农业银行,姐妹情深一直延续。白无瑕成为赵长青的情人,因受贿罪被判刑。而蔡成功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侯亮平,沾他点威信,也使得少年侯亮平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长大后蔡成功经商,侯亮平从政,两人交集不多。蔡成功还受人胁迫,诬陷侯亮平受贿。都是儿时的玩伴,但感情的表现描写不同。

3.查案受阻的情节比对:杨天翔在审讯林业局局长谢谦时,谢谦因“心肌梗死”意外死亡,市委书记钟良考虑到涉案人员及背景复杂,决定终止该案侦查。《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为了阻止侯亮平查办案件,策划侯亮平受贿案,暂时停止了侯亮平的职务,但案件侦查工作并没有停止。二部图书中关于此情节的表达不同。

4.公安局长相助的情节比对:因房屋漏水发现了巨额现金呈报省公安厅,致曾红革被立案侦查。刘剑冰打电话告诉了杨天翔。赵东来秘密调查陈海车祸案,通过侦察手段查到了举报人刘庆祝,推动案件进展。一个是公安局长主动查案;一是意外发现案情,公安局长告知,二个情节的描写不同。

5.谢谦是在审讯中突发心肌梗塞意外死亡。刘庆祝是被杀害,被谎称死于心肌梗塞。对关键证人死亡的描写不同。

6.晏秋与白无瑕去看望病危的小学班主任,老师并未说话,书中所写的“但老师显然已无力将二人的手拉在一起,只好将自己的手轻轻的覆盖在她们的手上”文字表达的含义,是对二人的看望表达感谢,还是希望二人保持友谊,又或者是…,可由读者自己得出不同的结论。但书中没有交待小学老师知道二人存在的问题,所以不会有讲和的起因,而高育良出面讲和,目的是阻止侯亮平。

7.杨天翔是主动到刘剑冰办公室,属于登门拜访。而侯亮平是被警察错抓到赵东来的办公室,是被动见面,没有登门拜访公安局长的描写。

本院认为,单以下棋、喝咖啡、内部刊物、拜佛、不雅照片、讲战役、帮派山头、回乡省亲、商场购物刷卡、车祸、杀人灭口、家访、宴请、入股分红、行贿、官商勾结等情节而论,属于公知素材,不为某人专有。通过对“情节方面”列明的内容比对,两部小说在原告指控的所有情节上的具体描述、细节设置以及在各自小说中的作用上均存在差异。

五、关于具体描写相同或者相似的问题

在前文梳理总结的“具体描写方面”,对二本图书中的“具体描写”进行了列明,在本节中不再将具体内容详述,只举例说明。

1.关于召开会议,听取案件汇报的描写,二书中虽然都有会议气氛凝重、转移矛盾、会后留人谈话的情节表述,但一个是直接表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行为表现,另一个是通过第三者的观察及内心想法表述出主人公的内心活动、行为表现,具体表达存在差异。虽然都有会后留人谈话,但谈话内容的描写不同。

2.关于办公室鱼缸、书架的描写,办公室鱼缸、书架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趣味,不属于作者的创作,是否相同,要看表达。《生死捍卫》中描写的是人与鱼的互动,同时也描写鱼缸“仿佛一个微缩的海洋世界”;《人民的名义》中直接描写的是一缸金鱼,悠然自得地漫游。《生死捍卫》中“书架上则摆满了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一本本线装古书显衬出主人的儒商品位”《人民的名义》中“书柜里摆着不少经典书、流行书和线装书,竟然还有一套马、恩全集”。具体描写上存有差异。

3.关于夺厂的描写,《生死捍卫》中国光厂已完成改制,因国有资产流失,工人下岗而引发的风波,工人只是不满情绪的爆发,没有工人夺厂的场面。《人民的名义》中是工人的股权丢失,工人自发的保护工厂,才有与拆迁队争夺的场面。原告指控的内容起因不同、背景不同、描写不同。大喇叭、黑衣服装等词汇不属于个人独有。

4.关于“人民”的表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权力属于人民是固定名称、语句。二书中关于“人民”的语句表述不同。

5.关于身体外形的描写,(黑三)“他那如半截黑塔般的身躯”,(王文革)“看上去像一座铁塔”。虽然都有“塔”,但其他描写不同,不构成相似。

6.关于发小的描写,“晏秋与无暇同岁,只小月份,这对自小长在一起的朋友,从认识的那天起就形影相随”。“主要是蔡成功像狗皮膏药一样老黏着他,抄他作业,沾他点威信,好在同学们中间抬得起头来。小学期间顽劣无比的蔡成功只听侯亮平的话”。从用词、语句上比对,不是相同描写。

7.关于喝咖啡的描写,《生死捍卫》中:“一条僻静的小街尽头,一个名叫‘伊人吧’的咖啡屋里赵长青与白无瑕相视而坐,两杯刚刚煮出的咖啡,缭绕着赭色的水雾,在两人的眼前聚散离合,盘旋交织。”“白无瑕本来心不在焉地舀着咖啡”。《人民的名义》中:“二人来到接街口拐角处,推门进入一家咖啡厅。灯光幽暗,音乐袅袅,咖啡香气四下弥漫。”“街灯照着陆亦可的侧影,她低头搅拌饮品,神情忧郁”。二处的文字、意境不同,描写不同。

其余的具体描写,除了“揣着明白装糊涂”“混蛋(混账东西)找死”句式相同外,其余的描写在文字表达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而“揣着明白装糊涂”“混蛋(混账东西)找死”属于生活中发泄不满的俗语,不具有独创性。

综上,涉案两部小说在原告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通过具体比对,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700元,由原告李霞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 判 长  温同奇

人民陪审员  张玉成

人民陪审员  郑耀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 助理  赵克南

书 记 员  张 杉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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