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書學生代齋郎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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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書學生代齋郎議後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05

或曰:「子之言辨矣。然語云『籩豆之事,則有司存』,何謂也?」曰:「此為孟敬子言之也。古之為教也,童而習禮,少長則執事於賓祭,至於四十而仕,五十為大夫,禮樂之器,豈尚有操之而不習者乎?悼公之喪,季孫尚以喪食為疑,而捷公為鄙倍之言,悍然而不顧,則其無忠信之心,而容貌顏色無一不遠於禮可知矣。乃沾沾焉詳於末數而以自喜,不亦悖乎?故曰:為敬子言之也。若學生,則宜習焉以備他日之用者也。夫俎豆之事,孔子嘗以對衛君矣。自孔子言之,則所以為東周者,即此而在矣,而自孟敬子言之,則直有司之事耳。動作禮義威儀之節,君子所以定命也。魯侯不違禮,而女叔以為亡征,則言固各有所當也夫!」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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