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17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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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7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17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7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02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選民向法院陳訴被妨害選舉之事實,如未含有侵害個人法益之問題,係告發而非告訴,對於不起訴處分,無聲請再議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