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上海都市計劃/初稿/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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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 公用事業與計畫總圖之關係,以公共交通系統為最密切,在本機會內,會予仔細之攷慮,至其他公用事業,如給水,電氣,電話,電報,煤氣,及消防組織等項,皆留待將來計畫詳細之階段,會同專家,委為設計,茲先將初步研究所得,分別報告如左

一、公共交通[编辑]

本計畫總圖,會在土地之使用上,與交通系統互相配合,藉以為消除不需要之交通,此項處置,實為本計畫之特點,此外同人等更主張水陸空三方運輸,在交通系統上密切聯繫,並應先行計畫港口之需要,以適應近代交通爭取時間,節省人力物力,並求全系統高效率運用之原則,又主張地方交通及長途交通,應有機能性之聯繫,使內外交通,打成一片,隨意所在,無所不宜至客運與貨運,則分別設站,以便各就性能處理,而公用交通工具,則以各區之天然條件及經營需要為決定之因子,其最佳之選擇,雖尚未加研究確定,但以各種條件相對而言,其可能性實數不止一類也。

二、給水[编辑]

在本市有給水設備之區域內,居民共六十余万戶,而用水戶僅六萬戶,雖戶之大小,未有統計,然此比例實有加檢討之必要,以為將來計畫之參攷,本市過去發展,集中於數十平方公里之內,現既採用疏散政策,則將來給水,自以多設小型水廠為教經濟適宜之辦法,惟離江愈遠,水源問題,隨之發生,更應及時注意,以謀解決。

三、消防設備[编辑]

消防設備,與給水系統直接發生關係,故應合併討論,查歐美各城市之消防設備,有與給水系統相連者,亦有自成一系,單獨運用者,此兩種辦法,各有利弊,惟消防獨立系統,可以避免給水區之壓力減低,且以消防用水,毋庸精細處理,可省費用,實有加以考慮之價值也。

四、電氣[编辑]

本市各電廠,系統不一,設備陳舊,容量總計不過十五萬千瓦,本市即為全國最大都市,而將來人口之增加,及工商葉之發達,在國家工業化之過程,又將突飛猛進,本市整個之電氣供應,似有重新計畫之必要,以國防關係而言,則電源宜多,且應平均分佈,以免受集中破壞之危險,至將來宜昌水力發電成功,自是一番局面,但以目前輸電之技術而言,似尚不致影響及本市之電氣供應也。

五、煤氣[编辑]

煤氣能利用副產品,確甚經濟,然以其污濁及含有危險成份,歐美各新都市,多攷慮以電氣代之,本市現有煤氣公司二家,用戶僅一萬九千余戶,每日產量共十二萬立方公尺,以本市煤源之缺乏,及將來進展情形而論,煤氣之應用,將來是否可作大規模之發展,實堪為進一步之研究也。

六、通訊設備[编辑]

電報,電話,及郵政三項,雖屬公用範圍,但與目前計畫總圖之關係尚輕,同人等容當再作詳細之研究,但將來趨勢,必在各區單位內為個別有機之發展,殆無疑義者也。

總結[编辑]

總括上文所述,公用事業之計畫,必須保持相對彈性,過去經驗所示,因科學之進步,人類生活方式,隨之不同,公用事業為適應人類生活之需要,故亦須不時改進,方能完成其應負之使命,由是可知公用事業,一方面固須滿足現在之需要,然亦不能不顧及將來各種發展之可能,而做適當之準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