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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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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大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大方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0日
http://www.gzdafang.gov.cn/zwgk/dfxzfxxgkml/tjsj/tjgb/202203/t20220310_72922280.html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家、省、市三调办统一部署,我县“三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省的相关技术要求,依据国家下发的县级调查界线和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图,运用航天航空遥感正射影像、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00余人先后参与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汇集调查图斑21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全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角度反映出我县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和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全县国土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反映出了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大方县“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93571.76公顷(1403576.40亩)。其中,水田1859.85公顷(27897.75亩),占1.99%;旱地91711.91公顷(1375678.65亩),占98.01%。

全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34.11公顷(21511.65 亩),占全县耕地的1.5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13.34公顷(87200.10亩),占全县耕地的6.2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753.40公顷(701301.00亩),占全县耕地的49.9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3641.70公顷(354625.50亩),占全县耕地的25.2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929.21 公顷(238938.15亩),占全县耕地的17.02%。

(二)林地188647.34公顷(2829710.10亩)。其中,乔木林地80008.47公顷(1200127.05 亩),占42.41%;竹林地176.35公顷(2645.25亩),占0.09%;灌木林地107133.09公顷(1606996.35 亩),占56.79%;其他林地1329.43公顷(19941.45亩),占0.70%。

(三)草地594.09公顷(8911.3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61公顷(54.15亩),占0.61%;其他草地590.48公顷(8857.20亩),占99.39%。

(四)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300.29公顷(274504.3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66.56公顷(12998.40 亩),占4.74%;村庄用地15985.18公顷(239777.70亩),占87.35%;采矿用地1202.49公顷(18037.35 亩),占6.5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6.06公顷(3690.90 亩),占1.34%。

(五)交通运输用地6004.16公顷(90062.40亩)。其中,铁路用地325.04公顷(4875.60亩),占5.41%;公路用地2568.71公顷(38530.65亩),占42.78%;农村道路2962.23(44433.45亩),占49.34%;机场用地145.33公顷(2179.95亩),占2.42%;港口码头用地0.09公顷(1.35亩);管道运输用地2.76公顷(41.40亩),占0.05%。

(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98.32公顷(64474.80亩)。其中,河流水面1400.58公顷(21008.70亩),占32.58%;水库水面2182.04公顷(32730.60亩),占50.76%;坑塘水面376.24公顷(5643.60亩),占8.75%;沟渠238.07公顷(3571.05亩),占5.54%;水工建筑用地101.39公顷(1520.85亩),占2.36%。

二、全县专项调查数据

(一)大方县土地利用坡度调查。全县2度(含2度)以下的土地占1.10%;2~6度(含6度)的土地占3.76%;6~15度(含15度)的土地占23.86%;15~25度(含25度)的土地占16.39%;25度以上的土地占54.89%。全县超过一半的土地分布在25度以上,6度(含6度)坡度以下相对平缓的土地仅占4.86%。

(二)全县石漠化耕地443.94公顷(6659.1亩)。

我县“三调”成果是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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