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靈寶淨明法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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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靈寶淨明法印式
本作品收錄於《正統道藏

(圖片)

凡得浄明法者,雕印二顆,各二寸四分,一曰太上浄明之印,一曰浄明法主之印。浄明之印,奏牘即用之。法主之印,即遣呼召鬼神等用之。又有職稱者,印雕職印。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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