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岡先生續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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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寒岡先生續集
卷四
作者:鄭逑
1680年
卷五

雜著[编辑]

院規爲道東作[编辑]

一。謹享祀。

鄕校。實爲本原之地。而近來頹敝太甚。雖有識之士。亦不免自混於流俗。而如視他人家事。此豈國家之尊聖衛道之意哉。自今院任。每値上丁。率境內儒生。先期齊會釋尊後。本院祀事。行於中丁。庶幾彼此一體。先後有倫也。

本院享禮。自有儀式。今不別具。但院長。前期具脩。齋肅嚴潔。恪謹行事。如有不參之員。書于籍。有故無故竝錄之。以待後會面責。至七度不參者。乃黜之。無故不參者。五度而黜之。如有疾病廢痼。衆所共知者。或出行遠方。未及來還者。皆不在此律。每於朔望。在院儒生。盛服靑衿。焚香再拜於先生廟。

一。尊院長。

院長者。所以爲一院之長。而主盟倡道。以興起朋徒者也。入院之士。所當尊畏矜式。不敢輕忽。而爲院長者。亦自端重飭厲。無自辱焉。

院長之任。不可數數輕改。至有不得已之故。不容不改。則自具狀告于院中。院中齊會商議。改卜新員。不敢胡亂薦擧。必得衆所推服一意敬信者。通可否無異辭而後定之。旣卜之後。院中具狀。遣儕輩中一人迎請。令新舊交代。凡院中規模曲折。竝皆喩告擧行。如書冊什物。亦皆傳掌之。院長或有過誤。行輩間密相箴規。庶幾令不遠而復。面責損徒之罰。不敢加於院長。或所失者大。不復可安於院長之任。則院長必自引咎而請改矣。置院長錄。錄前後院長。竝書任遞年月。令後之任此者。庶幾有所披閱而欽戒也。有司亦書之。

一。擇有司。

有司者。亦所以管攝一院之事者也。院長與院中。同議擇之。必得純謹精詳之人而任之。庶幾同心共治一院之事。如有用心麤悖。不肯盡心力於院事。或濫冒無恥。多惹外說者。小則院長飭之。大則院中責之。終不悛者。院長與院中。同議黜之。

一。引新進。

每於享祀之日。議引新進。每人各薦一員。進于院長。如無可薦。不必可擧。院長通可否。採衆議而定之。如用可否。則宜只取純點。書于案。各於名下。書所引之人。

凡所薦進。必二十歲以後有學行可觀者。雖未滿弱冠。而司馬入格。或累中鄕擧。而才行超異。可齒三益之列者。大槪只觀學行成就之如何。豈可拘拘於科擧之得失耶。旣擇之後。院長具書迎之。

入院之士。如有行實不脩。擧止踰違者。輕則院長糾之。重則院中責之。用心滅裂。終不肯改者。院長與院中。齊議黜之。前日所引之人。竝行損徒之罰。庶幾引進之際。有所愼重而不敢輕擧。噫。孟子曰。觀遠臣以其所爲主。觀近臣以其所主。後人之觀此錄者。據其所引之如何。而其人之邪正得失。亦將難逃矣。宜各謹愼勉勵。無相爲累。志氣衰惰。不復能振發者。或已經鄕任。不肯從事於問學者。竝聽出院。

遠方之士。如有願入者。雖無引之者。學行成就而別無顯失者。亦許入。

新學小兒凡在二十歲以下者。皆聽養蒙齋入學。雖二十歲以後。未及入院之選。而願入養蒙齋者。亦聽。

一。定坐次。

坐必序齒。若有異爵者。或有他客。竝皆別序。養蒙諸生。竝坐南行。

一。勤講習。

院長迎請朋徒。不廢勸講。冬春。五經四書與伊洛諸性理之書。夏秋。史學子集。任其所讀。夫入院之士。雖不能不爲科擧之事。而科擧之外。亦有古人所謂爲己之學者。苟能不全爲彼所奪。而或能用心於此焉。而求之於日用性分之內。則其存心之地。用力之方。庶幾不越乎敬之一字矣。伊川夫子。始表章之。而雲谷夫子。大發明之。

寒暄堂一生辛苦。皆是此字。願與諸君共黽勉而不敢已也。

凡入院之士。必須戰兢自持。衣冠必飭。言笑必莊。凡戲謔喧譁。狎侮鄙薄之態。皆不敢近。白鹿學規。揭在楣間。宜朝夕觀瞻。以爲勖率之地。而又略倣呂氏鄕約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庶幾無負今日責望之意。

朝廷利害。邊報差除。州縣官員長短得失。衆人所作過惡。皆不得言之。

淫媟女色不正之言。干索食物無恥之事。皆不得爲之。干索食物。始今學中所謂後接禮歸家禮等事皆是。

如今學中倒懸乘風。擊膝擧几。凡諸鄙狎之事。皆不得爲之。

持志制行。宜和厚謹愼。凡在尙氣喜激之事。皆不得爲之。蓋聖賢之學。初不在於任氣輕俠狂言妄語。咬得菜根。自是儒者本分內事。院長餽饗之事。土主養育之誠。固不敢忽。而入院之士。則不可自去理會取舍。以損其德性也。

養蒙諸生。必命蚤起晏寢。誦習小學。嚴立課程。痛加繩糾。揖拜有度。辭氣謙遜。庶幾入學之初。純熟禮義而有所進就也。

足容必重。手容必恭。目容必端。口容必止。聲容必靜。頭容必直。氣容必肅。立容必德。色容必莊。坐必端直。行必舒恭。入院之士。固不敢不勉。而養蒙諸生。尤加警飭。又令揭其窓壁。出入觀省。

羣居講習之事。固不敢廢。而誘掖作成之方。責在土主。暇日來會。倡率諸生。講明古人之學而勸導之。則觀感慕效之間。自有成就興起之不可言者矣。

古人設院之意。所以避朝市城郭之鬧。置寬閑寂寞之境。庶幾官家法令。不相拘掣。而隱居抱道之士。或相往來講說。而無所不屑。而斯文朋徒。得以樂聚而興起焉。則守令勸課之政。初不相與。而朝廷右文之化。自有浸漸不覺之效矣。

一。禮賢士。

或在境內。或住隣邑。或致事退伏之賢。或樂道高尙之士。豈無其人哉。院長宜率朋徒。以禮迎請。而師尊之庶幾有所觀感而慕悅之。則其得可勝言哉。苟能行之。此言夫豈空言而止哉。

一。嚴禁防。

莊列老釋之書。棋局博奕之戲。皆不得入院。

凡異色之人。皆不得出入。異色如武夫親術之徒

淸酌之外。不得釀酒。

尹祭之外。不得殺牛。

婢子不得出入齋堂。擧案進止。

如脩字點書。考廩會討等條。自有盧侯之規。可以遵守。今不復云。

養浩帖[编辑]

浩然之氣。天地之正氣。大則無所不在。剛則無所屈。以直道順理而養。則充塞於天地之間。配義與道。氣皆主於義而無不在道。一置私意則餒矣。是集義所生。事事有理而在義也。非自外襲而取之也。告子外之者。蓋不知義也。

壹。與一字同。一動氣則動志。一動志則動氣。爲養氣者而言也。若成德者。志已堅定。則氣不能動志。

必有事者。主養氣而言。故必主於敬。勿正。勿作爲也。心勿忘。必有事也。助長。乃正也。

只着一箇私意。便是餒。便是缺了他浩然之氣處。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這裏缺了他。則便這裏沒這物。浩然之氣。又不待外至。是集義所生者。這一箇道理。不爲堯存。不爲桀亡。只是人不到他這裏。只此便是明善。

是集義所生。非義襲而取之也。須集義這上頭。莫非義也。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喫緊爲人處。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潑潑地會得時。活潑潑地不會得時。只是弄精神。心字疑衍

勿忘勿助長之間。正當處也。

氣直養而無害。便塞乎天地之間。有少私意。卽是氣虧。

無不義。便是集義。有私意。便是餒。

勿忘勿助長必有事焉。中道上行。

配義與道。浩氣已成。合道與義。道本也。義用也。

集義所生者。集衆義而生。浩然之氣。非義外襲我而取之也。議疑作義

正。是着意。忘則無物。

必有事焉。有事于此一作敬也。勿正者。若思此而曰善。然後爲之是正也。勿忘則是必有事也。勿助長則是勿正也。後言之漸重。須默識取正一之意。

浩然之氣。所養各有漸。所以至於充塞天地。必積而後至。行不歉于心。止是防患之術。須是集義。乃能生。

配義與道。卽時體用。道是體。義是用。配者。合也。氣儘是有形體。故言合。氣者。是積義所生者。却言配義。如以金爲器。旣成則目爲金器可也。

志。氣之帥。若論浩然之氣。則何者爲主。志爲之主。乃能生浩然之氣。志至焉。氣次焉。自有先後。

至大至剛以直。不言至直。此是文勢。如治世之音。安以樂。怨以怒。粗以厲。噍以殺。皆此類。

集義所生。非義襲而取之也。集義。是積義所生。如集大成。若累土爲山。須是積土。乃成山。非是山成形乃名爲義。一作山一作土浩然之氣難識。須耍認得當行不慊於心之時。自然有此氣象。然亦未盡。須是見至大至剛以直之三德。方是見浩然之氣。若有見時。且看取地道坤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方便是剛。大便是大。直便是直。於坤不言剛而言方者。言剛則害吾地道。故下一作不復云至柔而動也。剛以其先言。柔而後云。剛無害。大只是對小而言。是大也。剛只是對柔而言。是剛也。直只是對曲而言。是直也。如此。自然不習无不利。

必有事焉。謂必有所事是敬也。勿正。正之爲言。輕。勿忘。是敬也。正之之甚。遂至於助長。

孟子養氣一篇。諸君宜潛心玩索。須是實識得。方可。勿忘勿助長。只是養氣之法。如不識怎生養有物。始言養無物。又養箇甚麽浩然之氣。須見是一箇物。如顔子言如有所立卓爾。孟子言躍如也。卓爾躍如。分明見得。方可。

配義與道。謂以義理養成此氣。合義與道。方其未養。則氣自是氣。義自是義。及其養成浩然之氣。則氣與義合矣。本不可言合。爲未養時言也。如言道則是一箇都了若以人而言則人自是人道自是道須是以人行道始得言義又言道。道體也。義用也。就事上便言義。

問。必有事焉。當用敬否。曰。敬只是涵養一事。必有事焉。須當集義。只知用敬。不知集義。却是都無事也。又問義莫是中理否。曰。中理在事。義在心內。苟不主義。浩然之氣。從何以生。理只是發而見於外者。且如恭敬。幣之未將也。恭敬。雖因幣帛威儀。而後發見於外。然須心有此恭敬。然後著見。若心無恭敬。何以能爾。所謂德者。得也。須是得於己。然後謂之德也。問。敬義何別。曰。敬只是持己之道。義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爲義也。若只守一箇敬。不知集義。却是都無事也。且如欲爲孝不成。只守着一箇孝字。須是知所以爲孝之道。所以侍奉當如何。溫凊當如何。然後能盡孝道也。又問。義只在事上。如何。曰。內外一理。豈特事上求合義也。

問人敬以直內。氣便能充塞天地否。曰。氣須是義。集義所生。積集旣久。方能生浩然氣象。人但看所養如何。養得一分。便有一分。養得二分。便有二分。只將敬。安能便到充塞天地處。且氣自是氣。體所充自是一件事。敬自是敬。怎生便合得。如曰其爲氣。配義與道。若說氣與義時。自別怎生。便能使氣與義合。

至大至剛以直此三者。不可闕一。闕一便不是浩然之氣。如坤所謂直方大是也。但坤卦不可言剛。言剛則害坤體。然孔子於文言。又曰坤至柔而動也剛。方卽剛也。因問見李籲錄明道語中。却與先生說別解至剛處云。剛則不屈。則是於至剛。已帶却直意。又曰。以直道順理已養之。則是以直字連下句。在學者着工夫處說却。先生曰。先兄無此言。便不講論到此。李籲錄得都是不知尙有此語。只剛則不屈。亦未穩當。

周伯溫問。至大至剛以直。以此三者。養氣否。曰。不然。是氣之體如此。又問養氣以義否。曰然。又問配義與道。如何。曰。配道。言其體。配義。言其用。又問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如何。曰知言然後可以養氣。蓋不知言。無以知道也。此是答公孫丑夫子惡乎長之問。不欲言我知道。故以知言養氣答之。

內直則其氣浩然。養之則爲大人。

敢問何謂浩然之氣。孟子曰。難言也。明道先生云。只他道箇難言也。便知這漢肚裏有爾許大事。若是不理會得底。便撑柱胡說將去。

必有事焉而勿正。何謂乎。且出入起居。寧無事者。正心待之。則先事而迎。妄則涉乎去念。助則近於留情。故聖人心如鑑。

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此觀人之法。心之精微。言有不得者。不可便謂不知。此告子淺近處。

持其志。無暴其氣。內外交相養也。

北宮黝之勇。必行。孟施舍。無懼。子夏之勇。本不可知。却因北宮黝而可見。子夏是篤信聖人而力行。曾子是明理。

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必有事焉。便是心勿忘。勿正。便是勿助長。

或問人或倦怠。豈志不立乎。曰。若是氣體勞後須倦。若是志怎生倦得。人只爲氣勝志。故多爲氣所使。如人少而勇。老而㥘。少而廉。老而貪。此氣爲所使者。若是志勝氣時。志旣一定。更不可易。如曾子易簀之際。其氣之微可知。只爲他志已定。故雖死生許大事。亦動他不得。蓋有一絲髮氣在。則志猶在也。

持國曰。凡人志能使氣者。能定其志。則氣爲吾使。志壹則動氣矣。先生曰。誠然矣。志壹則動氣。然亦不可不使氣壹則動志。非獨趨蹶。藥也酒也。亦是也。然志動氣者多。氣動志者少。雖氣。亦能動志。然亦在持其志而已。

北宮黝之勇。在於必爲。孟施舍之勇。能於無懼。子夏。篤志力行者也。曾子。明理守約者也。

有言養氣可以爲養心之助。曰。敬則只是敬。敬字上更添不得。譬之敬父矣。又豈須得道更將敬兄助之。

孟子曰。我知言。孟子不欲自言我知道耳。

志動氣者十九。氣動志者十一。

必有事事事之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養氣之道當如此。

北宮黝耍之以必爲。孟施舍推之以不懼。北宮黝或未能無懼

其爲氣也配義與道。道有沖漠之氣像。

主一無適。敬以直內。便有浩然之氣。浩然。須耍實識得他剛大直。不習無不利。

浩然之氣。旣言氣。則已是大段有形體之物。如言志有甚迹。然亦儘有形像。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者。旣生得此氣。語其體則與道合。語其用則莫不是義。譬之以金爲器。及其器成。方命得此是金器。

孟子曰。其爲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此蓋言浩然之氣。至大至剛且直也。能養之則無害矣。

志順者。氣不逆。氣順。志將自正。志順而氣正。浩然之氣也。然則養浩然之氣也。乃在於持其志。無暴其氣耳。

讀書帖[编辑]

程子曰。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

又曰。敬只是涵養一事。

又曰。涵養吾一。

又曰。一者無他。只是整齊嚴肅。則心便一。一則自是無非僻之干此意。但涵養久之。則天理自然明。

又曰。須是直內。乃是主一之義。至於不敢欺。不敢慢。尙不愧于屋漏。皆是敬之事也。但存此涵養久之。自然天理明。

又曰。古之人。動息皆有所養。今獨有理義之義心耳。但存此涵養意。久則自熟矣。敬以直內。是涵養意。

又曰。喜怒哀樂未發之前。更怎生求。只平日涵養便是。涵養久則喜怒哀樂。發自中節。

問涵養於未發之初。易爲力。若發以後則難制。曰。未發時。固當涵養。不成發後便都不管。

又曰。學至涵養其所得而至於樂。則淸明高遠矣。

謝氏曰。任意喜怒。都是人慾。須察見天理。涵養始得。

朱子曰。敬是涵養操持不走作。

又曰。涵養之則。凡非禮勿視聽言動。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皆是。

問九容。本原之地。固欲存養於容貌之間。又欲隨事省察。曰。卽此便是涵養本原。這裏不是存養。更於甚處存養。

又曰。涵養本原。思索義理。

又曰。涵養體認致知力行四者。不可先後。又不可無先後。須當以涵養爲先。

又曰。大本用涵養。中節則須窮理之功。

又曰。旣涵養。又省察。無時不涵養省察。

又曰。涵養熟者。自然中節。

又曰。涵養於未發之前。則其發處。自然中節者多。

又曰。謂當涵養者。本謂無事之時。常有存主也。

又曰。平日莊敬涵養之功至。而無人欲之私以亂之。則其未發也鏡明水止。而其發也無不中節矣云云。向來講論思索。直以心爲未發而日用工夫。亦只以察識端倪。爲最初下手處。以故闕却平日涵養一段工夫。使人胷中擾擾無深潛純一之味。而其發之言語事爲之間。亦嘗急迫浮露。無復雍容深厚之風。蓋所見一差。其害乃至於此。不可以不審也。

又曰。橫渠云。顔子未至聖人。猶是心麁。一息不存。卽爲麁病。耍在精思明辨。而操存涵養。無須臾離。無毫髮間。則天理常存。人欲消去。其庶幾矣哉。

延平先生曰。孟子有夜氣之說。更熟味之。當見涵養用力處也。於涵養處着力。正是學者之耍。若不如此。存養終不爲己物也。又曰夜氣存。則平朝未與物接之時。湛然虛明氣像自可見。孟子發此夜氣之說。於學者極有力。若欲涵養。須於此持守可爾。

又曰。當今之時。須大段涵養。韜晦始得。

又曰。韜晦一事。嘗驗之極難。自非大段涵養。深潛定不能如此。遇事輒發矣。

又曰。近日涵養。必見應事脫然處否。久久純熟。漸可見渾然氣象矣。

朱子撰延平行狀曰。操存益固。涵養益熟。精明純一。觸處洞然。泛應曲當。發必中節。

又曰。先生却不曾著書。充養得極好。凡爲學也。不過是恁地涵養將去。初無異義。只是先生粹面盎背。自然不可及。

問李先生謂常存此心。勿爲事物所勝。朱子答之。復曰。李先生涵養得自是別。眞所謂不爲事物所勝者。古人云終日無疾言遽色。他眞箇是如此。

李先生敎學者於靜中。看喜怒哀樂未發之氣象爲如何。伊川謂旣思卽是已發道。夫謂李先生之言。主於體認。程先生之言。專在涵養。其大耍實相表裏。

薛氏曰。涵養深則怒已卽休。而心不爲之動矣。

又曰。一息不可不涵養。涵養只在坐作動靜語默之間。

又曰。只觀人氣象。便知其涵養之淺深。

君子終日乾亁。夕惕若。厲無咎。

言旣終日亁亁。至于夕而猶惕若不已也。蓋人情或能終日亁亁。而到夕當息。則鮮不懈怠而安肆。故必以夕惕。垂訓於日亁之餘。夫如是則雖有厲而自无咎矣。豈惟一日之功當如是乎。少壯亁亁。至于老而猶惕乎不已。則其亦庶乎免夫。

壁上帖[编辑]

耕山釣水。養性讀書。彈琴鼓缶。以詠先王之風。亦足以樂而忘死矣。

通讀會儀[编辑]

是日早朝而會。講長有司先至旣會。有司設先聖先師遺像於北壁。○率諸生就庭中北面立。重行西上○再拜○升堂○上香○降○與在位者皆再拜。○有司升堂。藏遺像。○就堂上。有司引立於東西向立。○諸生皆再拜。○答拜。俟其俯伏而答之講長以下出。○有司引講長東序。西向立。○又引稍少者。以講長之年推之。不滿十歲者。東面北上。拜講長。再拜○講長答拜。○稍少者退立於西序。東向北上。○引少者。少講長十歲以下者東北向西上。拜講長。講長受禮如儀。跪扶而答其半拜者復位。○又引幼者少講長二十歲以下者亦如之。講長答拜當跪而扶之禮畢。○講長西向坐。有司坐其次稍退。俱西向。○餘人俱東向坐。講長與有司共准諸生所誦。如有未准。書之于冊。○准畢。講長與有司俱升堂。○以次引諸生誦講。先講小學。講小學畢。講本業。通略粗不。皆書之冊。○講畢。講長以下俱出。○未准與不通者。別定執事行楚。○其有不謹者。入告而坐之。○行罰訖。有司入告。○於是乃食。○食畢。少休復會。講長與有司。各詢問諸生行止言動之節。如有所失。分輕重共規之。謝過請改則書之。如有爭辨不服與終不能改者。入告而處之。輕則楚。重則覆黃。甚則黜讀。○講長率諸生入。通讀小學或呂氏鄕約或童蒙須知。○講長與有司。勘定諸生開朔所讀之書。○至晡。講長與諸生拜辭而退。

講法[编辑]

一。願入者。具單刺。以待僉議許入。有擧主

一。會之日。當於早朝食時謁聖。未及參者責之。

一。分左右正坐。各定有司規檢。如有起居無節。言笑失宜者。當責有司。

一。一讀之事。講長主之。當與有司議處。

一。五講不通者。黜讀。三講不參者。黜讀。

一。不通。楚三十。兩書竝不。則用甲未准。分輕重行楚。多不過甲三十。少不下楚十。旣罰後。令於後會追講。先本朔講之。

一。其有病故。未及於講者。具單刺以告。病已或事訖。卽追講。必講長與有司具然後講之。

一。讀中不參之人。除老病外。鄕校書院。皆有以處之。如非案錄之人。或被人訴。不許相救。

一。約規一從舊本。

一。所讀書。逐月有課。當先經書。亦及子史。其他文章擧業之書。雖不免餘力看讀。而不得入於課簿。

一。會之日。通讀小學等書。各歸溫習。重講於後會。

一。講會。以每月望日爲期。

一。覆黃人則不許謁聖。亦不許坐。只於講畢。入講而退。

一。黜讀之人。書名付壁。不許士友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