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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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四年十有一月 庚子朔

徽猷閣待制宣撫處置使司參贊軍事劉子羽,爲尚書禮部侍郎,以張浚言收復鄜延一路,乞除子羽列曹侍郎故也,旣而臺諫皆言春官高選,子羽以幕府軍功得之,於事不類,乃命進子羽三官。 子羽改命在是月丁未

壬寅

輔臣奏事,先是王以寧以私書遺張浚,桑仲得而上之,上因言以寧黨其所知,范宗尹曰:「以寧本李綱所薦。」上曰:「二聖朝,黨與之大者惟蔡京,次卽綱也。如張浚一心爲國,極不可得,但所用一二狂生爲累,若責去之,乃所以保全浚也。」

宗室秉義郎叔䕯巡轄廬州馬遞,爲羣盜所逼,自稱興德軍承宣使知南外宗正事都大制置使,擅補將士官,廬州以聞,下大理,至是獄成,詔除名,送廣州大宗正司拘管。 此據刑寺狀修入。狀又云「爲受臧文宣牒,逼令稱呼」云云,不知臧文宣何人也

初宣撫處置使張浚遣使臣楊安閒行往雲中,訪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所在,且以其家人書遺之。是日,安見虛中於南驛,翌日,虛中以礬書授安,使歸報,其書曰:「緩頰不效,被囚累年,歸望永絕,待死而已,家有艱勤,但告君父,勉思忠孝,勿負吾心,繼此勿用嗣音,有損無益。江左人錢釗、傅昇,勿令近行在,此乃勾引者。」安還至汾州,爲邏者所獲,囚之。 紹興四年七月所書可參考

癸卯

詔曰:「呂公著、呂大防、范純仁皆盛德元老,同居廟堂,國勢尊安,四裔順服,而遭罹貶斥,久歷歲時,尚拘微文,未獲昭雪。朕經此時巡之久,益知致治之難,念茲老臣,是宜褒稱。三省可撿舉,速行褒贈,並其餘黨籍臣僚,下有司,責以近限,具名取旨施行。」初上旣數下詔褒錄元佑忠賢,而朝廷多故,有司未暇撿舉,及是上諭大臣曰:「此事議論已久,終是行遣未盡。」內中收得《元佑黨碑》,卽降出,令錄,所司一一契勘褒贈,遂追封公著魯國公;大防宣國公、謚正愍;純仁許國公,皆贈太師。 公著,元佑司空平章軍國事,謚正獻,黨籍執政第二人,追貶昌化軍司戶參軍。大防,元佑左僕射,黨籍執政第五人,循州安置。純仁,元佑右僕射,黨籍執政第九人,永州安置,後謚忠宣。《中興聖政》臣留正等曰:「三人之忠,載之信史,實冠臣鄰,旌三臣之忠,則凡一時名列黨籍者,咸有光焉,雖褒贈之恩未及,猶及也,況太上皇帝成命,亦旣有在乎?其有未及者,舉行於今日,亦太上皇帝之志也。」

顯謨閣待制蔡莊,落職。莊奉祠滿歲,請於朝,詔以莊提舉江州太平觀,言者論莊乃蔡絛友壻,法當論討,遂有是命。 莊先巳嘗降旨落職

是日,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呂頤浩復南康軍。頤浩旣駐軍鄱陽,會建武軍節度使楊惟忠有兵七千屯州境,頤浩請與俱,是月朔,官軍至都昌縣,後三日,遂渡江入居南康軍 熊克《小曆》:「庚子朔,遂復南康軍。」誤也,據頤浩所奏,復南康軍在十一月初四日 ,分守要害,遣統制官巨師古以所部三千七百人救江州,是夜賊衆三萬人至南康,與官軍鏖戰,頤浩及楊惟忠皆失利,引兵渡江避之,陣於北溪州,翌日師古引兵未至江州五十里而營,詰朝出戰,遇伏,爲所敗,其衆潰去,師古奔洪州,頤浩乃傳檄王𤫉、韓世清會兵,未敢進。 案頤浩遣師古,以此月丙午,其屯五十里以丁未,潰去以戊申,今牽聯書之

甲辰

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趙鼎罷。初上欲除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爲節度使,鼎以企宗非有軍功,持不下,上不樂,詔鼎累乞宮祠,可本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免謝辭。鼎旣免,上欲申前命,參知政事謝克家曰:「企宗非有大功,今驟命之,是使鼎得名,企宗得利,而陛下獨負謗於天下後世也。」上乃止。

中書舍人李正民,試尚書吏部侍郎。徽猷閣待制兼侍講陳戩,試給事中。

乙巳

權尚書工部侍郎韓肖胄請復天地、日月星辰、社稷之祀,事下太常,其後禮寺言:「自車駕巡幸已來,宗廟之祭文雖省而義存,則歲所常行者,亦當姑存其意,而天地社稷之祀不可輟,今裁定每歲孟春上辛祈榖、孟夏雩祀、季秋及冬日至,四祀天,夏日至,一祀地,孟冬上辛祀感生帝,立冬後祭神州地祗、春秋二社,及臘前一日祭太社、太稷,並於越州天慶觀設位,免玉與牲,權用酒脯,仍依方色奠幣,以輔臣爲初獻禮官,亞、終獻宗室奏告,並常服行事。」從之。

是日,僞福國長公主適右監門衞將軍駙馬都尉高世榮,以世榮爲貴州剌史,賜公主銀帛各三千疋兩、錢五千緡。時調度日繁,戶部不能辦,乃命諸費視故事,皆損五之四云。

丙午

秦檜入見。初檜發漣水軍寨,權軍事丁禩令參議王安道、馮由義轉行,前二日至行在,檜自言殺監己者,奔舟來歸,朝士多疑之者,而宰相范宗尹、同知樞密院李囘與檜善,力薦其忠,乃命先見宰執於政事堂,翊日,引對,檜言如欲天下無事,湏是南自南,北自北,遂建議講和,且乞上致書左監軍昌求好。【案宋史系乙巳日】

是日,通泰鎭撫使岳飛自柴墟鎭渡江。金左監軍昌旣得楚州,有經營南渡之意,乃攻張榮鼉潭湖水寨 榮初見五月乙丑 ,金人屢攻,榮阻湖淖,不得進,及是天寒水深,遂並力攻其茭城,榮不能當,焚其積聚而去,金人進犯泰州,飛以泰州不可守,棄城去,率衆渡江,屯江陰軍沙上。 飛棄泰州,據趙甡之《遺史》,在此月癸卯,《日曆》飛奏十一月七日自柴墟鎭渡江,七日,丙午也,故繫於此

丁未

奉議郎試御史中丞富直柔,守本官,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故事:簽樞有以員外郎爲之,而無三丞爲之者。中書言非舊典,乃特遷朝奉郎,自是以爲例。 直柔遷官,在是月丙寅

朝請郎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試禮部尚書,賜銀帛二百疋兩。范宗尹等進呈檜所草國書,上曰:「檜樸忠過人,朕得之喜而不寐,蓋聞二帝母后消息,而又得一佳士也。古者兵交,使在其中,第難作國書,姑令劉光世作私書與之。」宗尹言檜初歸用乏,欲賜銀帛,又言檜舊除資政殿學士,欲以經筵留之,上曰:「未湏如此,且與一事簡尚書。」檜請以本身合得恩澤授王安道、馮由義官,尋並改京秩,而舟人孫靜亦補承信郎。始朝廷雖數遣使,然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蓋自檜始。 檜初歸見上之語,史冊不載,今以檜紹興十八年八月癸丑、二十三年七月戊戌奏疏中自敘語修入。熊克《小曆》檜除在戊申,與《日曆》異

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試侍御史。

直祕閣宣撫處置司參議官李允文殺朝奉郎知岳州袁植於鄂州。初允文以宣撫使張浚之命守鄂州,朝廷因以爲安撫使,允文先得旨,許截留上江綱運招軍,軍浸盛,范宗尹聞其專恣。奏遣高衞代之 事見九月乙卯 ,允文不悅,乃集諸兵官望闕拜表,乞留允文,允文遂拒衞不納,植聞之,邀綱舟不下,允文怒,直檄植取之,植批報曰:「李節制已承朝命,遣官爲代,其公牒不可施行。」允文怒,未有以發,會劉忠犯岳州 忠以本年十日據白面山 ,植出城避之,允文卽遣統制官吳錫、叚貴等率兵至岳州,數其棄城之罪,執植以歸,送蒲圻獄,是日,沈於江而殺之,以舟覆告,遂命錫知岳州。朝廷始聞允文擅以馬友守漢陽,戊申,詔落允文職,令還川陝本司供職。

己酉

新除鼎澧辰沅靖州鎭撫使孔彥舟,爲湖南路兵馬副總管,以所部屯潭州。上始聞彥舟據長沙,故有是命。

庚戌

詔常程事並權住。自金人破楚州,遊騎至江上,朝廷震恐,乃議放散百司,仍結絕三省樞密院文字,士民多奔竄者。

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奏:「臣昨者迂避江路,不歸本鄉,徑泛海洋,來赴行在,止爲兩宮安好,欲得及時奏稟。今來已蒙賜對,志願已畢,而臣新自敵中脫身來歸,理宜投閒,長遠事任,伏望聖慈,許臣依舊守本官致仕。」詔不允。

命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以所部討建賊范汝爲。時汝爲已破建陽,官軍多失利,朝廷以從義郎招之,不至,乃遣大將焉。

辛亥

兩浙轉運副使曾紆,請權增諸路賣酒錢,上等每斛增二千八百,下等增千八百,從之。

保義郎劉煥僞刻尚書省印,以造告身、差箚等,事覺,當死,除名,配雷州。

壬子

日南至,上率百官遙拜,二帝自渡江,至是始有此禮。

詔放散行在百司,除侍從臺諫官外,吏、戶、祠部、大理寺、量審、官告、御馬院、禁衞所、閤門、駝坊、御廚、皇城、通進司、左內藏庫、省倉榷貨務並量留官吏,餘令從便寄居,候春暖赴行在。

從政郎權知湖口縣孫咸,坐贓抵死,三省擬剌面,配連州,上謂大臣曰:「祖宗時贓吏有杖朝堂者,黥而特配,尚為寬典。」

甲寅

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黃裳卒。裳,劍浦人,事上皇爲禮部尚書。

乙卯

改樞密院幹辦官爲計議官,序位在太常博士之下。

直徽猷閣方孟卿,添差兩浙轉運副使,專一應副行在大軍錢糧,用戶部侍郎孟庾請也。

右正言吳表臣言:「饒、信州南連福、建,東接溫、台,當敵馬之衝,尤宜嚴備。自杭至嚴,自嚴至婺,皆有水陸兩路,最係緊切去處,乞速行措置。」時已命神武前軍統制王𤫉以本軍屯信上,詔以表臣章示之。

泰寧縣主簿吳明卓,特降一資。時邵武軍百姓多遷徙出城以避寇者,軍吏丁宗亦以其孥出,明卓斬其首,下吏當死,上薄其罪,乃有是命。

丙辰

金左監軍昌陷泰州。時昌有渡江之意,欲耕地而守,遂親率萬人下蔡州而屯之。

丁巳

知通州朝散大夫呂申棄城走。

桑仲旣還房陵,金均房安撫使王彥從閒道出兵斷其糧運,且求援於張浚,浚遣將楊惟直以兵來援。是日,彥濟師攻自黃水,仲奔潰,追至白磧,斬獲甚衆,招降者皆隸麾下,仲退屯襄陽府。房州平,浚承制以彥爲金均房州鎭撫使。

戊午

右正言吳表臣。直秘閣知信州。表臣以趙鼎去位,乞補外,上曰:「表臣殊不知朕意。羣臣之進,雖多因大臣薦引,至於臺諫,朕豈不能辨其賢否,而表臣用意黨私,朕何賴焉!」范宗尹曰:「昨呂頤浩罷相,所薦人多被彈擊,臣力懇陛下保全之,正欲革此也。」

朝散大夫路允迪,復龍圖閣學士。 允迪七月乙丑已復端明,不知何時又奪之,當考

成忠郎權知漣水軍丁禩,爲閤合門祇候知楚州;保義郎劉靖,爲楚州淮陽軍都巡檢使;迪功郎王安道、馮由義,並爲承務郎,安道簽書楚州,由義簽書漣水軍判官廳公事。 禩等當是秦檜所薦,趙甡之《遺史》云:「檜請以本身合得恩澤授安道、由義官,由是皆補迪功郎。」與《日曆》不同,或者二人初以禩借文階,至是先補正,而又改京秩也,當求他書參考之

武義大夫兼閤門宣贊舍人劉彥,知廬州。初巨寇李伸在廬,朝廷因以爲廬壽鎭撫使,伸所爲凶恣,和州無爲軍兵馬鈐轄武翼郎王亨以所部討擒之,故命彥代領州事 龔相《記歷陽死事》云:「水寨得閒,卽出掠敵營,執巨寇李伸,獻之闕下伏刑焉。」他書不見李伸事,以史考之,建炎四年十一月三日壬寅秉義郎趙叔䕯斷案內一項:「叔䕯在廬州,因李伸保明與蕃人接戰有功人,自已用特字、可字」;紹興元年正月十七日乙卯武德大夫權淮西總管知廬州張琦奏:「朝奉郎牛際可通判本州」;二月九日丙子廬壽鎭撫使司統制官高彥狀:「本軍元係廬壽鎭撫使李伸下人馬,先蒙差在六合縣,後來不知本官下落」;三月十四日辛亥和州鎭撫使趙霖奏壽春府僞皇侄事,稱:「自去年十一月擒獲羣寇李伸之後,道路通行」、五月十一日趙霖奏:「新知廬州王亨,先統兵在本鎭管下駐紮,備見李伸不遵分守,恣為凶惡,靡所不至,奮發忠義,生擒賊首李伸,肅清淮甸。」今以前後行遣參考之,初見本末,霖以王亨獲李伸在十一月,故因附此,然趙叔䕯與伸事相連,而廬州奏叔䕯以去年九月五日甲辰至行在,不知所奏卽伸,或是權州也,此事本不必書,以伸嘗爲鎭撫使,欲詳分鎭本末,故具著之。明年正月甲辰,以王亨知廬州,當是劉彥辭行,史蓋未見,當考 。亨,東都衛士,嘗爲張所部曲所奏官,之至是以獲伸功,稍得進用。

己未

詔崔增人船就聽江州路副都總管楊惟忠節制。增旣犯太平州,不克,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遣人招之,增不從,乃泝流而上,至魯家口,遇邵青舟師出江,不及備,爲所敗,增沿道以擄掠爲資,所至無遺,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呂頤浩在饒州,以書招之,增遂納款,至是至彭澤縣,知縣事通直郎楊士明言於朝,乃有是命。時頤浩參謀官降授朝議大夫劉洪道亦奏遣統領官李貴引所部擊增,逐之,乃復洪道右文殿修撰。 洪道復修撰在是月辛酉

是日,金人陷通州。

庚申

詔學士、兩省講讀官,依舊輪日進故事。先是量留百司,而講筵所不與,上特命留之。

通泰鎭撫使岳飛以失守待罪,詔飛赴江陰就糧,極力捍御金人,毋得透漏。

辛酉

詔福國長公主每月科錢,增爲七百千。

是日,僞齊劉豫改元阜昌。豫初僭立,止用天會之號,至是奉金命而改之。 《僞齊錄》:「十一月二十二日,奉聖旨:『王者受命,必建元以正始,近古以來,仍紀嘉號,以與天下更新,乃者卽位之初,有司請遵舊制,朕以大國之好,遜避未遑,而使命逼臨,促立別號,以昭受命之元,用新我齊民之耳目,嘉與諸夏,共受天休,其以十一月二十三日,建元爲阜昌元年,布告天下,咸使聞知。』」僞尚書工部侍郎鄭億年,移吏部;前知越州李鄴,知東平府;僞監察御史李儔,知單州。淮寧鎭撫使馮長寧至偽庭,請行什一稅法,除尚書戶部郎中兼權侍郎。 紹興三年五月,稅成法 。豫又建歸受館於宿州,招延南方士大夫軍民,置榷場通南北之貨。 此非一日事,今並書之

癸亥

禮部尚書秦檜言:「臣伏聞敵騎宿留江北,或傳迤邐渡淮,欲往海州,度其所長,恐未必有肯舍輕騎,拏舟南渡,然在國家萬全之計,每事不得不備。竊見海州入海,當由東海縣及淮口,丁禩、馬皋地份;通州入海,當由料角及東沙,汲域、陸戡地分,乞下逐處取軍令狀,湏管專一探報,不得怠慢透漏,候得將來平安,卻與優加襃賞,其東沙以西 —— 金山、錢塘江及秀州、平江府、江陰軍、鎭江、建康府對岸去處,臣不能盡知,乞逐一依東海縣、淮口等處施行,免致萬一誤事。」從之。 《日曆》今年十一月戊午,馬皋差充漣水軍海場,今東海巡檢陸戡,未知此時爲何官?當考

初議者以爲越州三江口,係通接海道之所,遂命神武右軍遣卒三千戍之,至是守臣直祕閣陳汝錫言:「三江口乃平敞河地,中有民居,恐戍兵無以存泊,兼去城止十八里,請俟有警,然後遣兵。」從之,尋命以小海舟十艘付軍中爲斥堠。

甲子

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呂頤浩乞益兵討李成,上曰:「頤浩奮不顧身,爲國討賊,群臣所不能及;但與賊相拒,不度彼己,容易輕進,此其失也。今兵旣少衄,須令且持重。」急遣王𤫉引兵助之,范宗尹曰:「頤浩意欲更得韓世忠兵爲助。」上曰:「若遣世忠提全軍往,破賊有餘力,但敵騎尚在江北,未可遽行。」李囘曰:「成敢擁衆跨江跳梁,正倚金人南犯,朝廷不能遣發大兵,若陛下親御六師,移蹕饒信間,則成破膽矣。」上曰:「朕日夜念此不少置,決意須親往,俟敵騎稍北,遣世忠先行,朕繼總兵臨之。先以賞招攜其衆,許歸自新,則成必易擒,亦不欲多殺士衆也。」富直柔曰:「聖斷如此,此天下大幸。」

詔諸路守臣並許節制管內軍馬,以中書言艱難之際,事權太輕,緩急無以彈壓故也。時所在旣募鄉兵,往往迫縣道以取錢糧,擾平民以要犒設,朝廷知之,乙丑,詔鄉兵並聽守令節制。

丙寅

詔神武前軍統制王𤫉以本部萬人,速往呂頤浩軍前策應。

初祝友旣至龔家城,而滁河舟船已盡爲官司所斂,友遣其徒求得餘舟三柂,以數千人護送出瓜步口,泝流至馬家渡,計置渡江。時滁濠鎭撫使劉綱在溧陽,友之舟爲綱所扼,及岸不得登,是日,友以其舟星散於岸之上下沿流十餘里,綱之兵不及分,而友之徒已有得濟者,遂畢登,屯於薛店,縱兵擄掠焉。

是月 宣撫處置使張浚自泰州退軍興州。初我兵旣潰於富平,金人以所得陝西金幣,悉歸河東帥府,會張中孚、趙彬送款於金,又知慕容洧叛,乃遂引兵而西走,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吳玠自鳳翔走保大散關之東和尚原,權環慶經略使孫恂由隴關入秦與浚會。金人至渭州,得我情實,乃入德順軍,浚聞敵入德順,遂移司興州,簿書輜重悉皆焚棄。浚之出師也,幹辦公事朝請郎楊晟敦力言其不可,浚不從,晟敦乃求行邊,不隨幕下,及是來見浚,浚稍以諸事委之,晟敦言:「金人必欲舉川秦然後歸國,不若引兵金、洋一帶,俟敵騎旣去,然後收復川陝,事乃永定。」浚雖不用其說,然已置陝西於度外矣。起復朝議大夫知興元府王庶亦來見浚計事,力陳保秦之策,衆議不同,庶請歸持餘服。浚之自邠南歸也,將士皆散,惟親兵千餘人自隨,其屬官皆懼,有建議當保夔州者,參議官劉子羽曰:「議者可斬也,宣撫司豈可過興州一步?繫關陝之望,安全蜀之心。」幹辦公事謝昇亦言不當遠去,請築青陽潭左右四關六屯,浚以爲然,乃劾異議者,遣子羽單騎至秦州,訪諸將所在。時敵騎四出,道阻不通,將士無所歸,忽聞子羽在近,宣撫司留蜀口,乃各引所部來會,凡十數萬人,軍勢復振。浚哀死問傷,錄善咎己,人心粗安。或謂吳玠宜移屯漢中以保巴蜀,玠曰:「敵不破我,詎敢輕進。吾堅壁重兵,下瞰雍甸,敵懼吾乘虛襲其後,此保蜀良策也。」諸將乃服。時玠在原,軍食不繼,鳳翔之民感其遺惠,相與夜負芻粟輸之,玠亦憐其遠意,厚償以銀帛,民又益喜,敵怒,遣兵伏渭南邀而殺之,又令保伍相坐,犯者皆死,而民益冒禁輸之,數年然後止。

中大夫致仕吳點卒。點,邵武人,與蔡京有舊,崇寧初,京拜右僕射,點時爲太僕寺丞,首求去,京不樂,終身以郡倅處之,淵聖受禪,擢知漳州,遂再掛冠而卒。

水賊楊華等乘船至鼎州城下,聲言乞招安,鎭撫使程昌㝢遣孔目官劉醇持檄以往,醇登舟而賊斷其首,鼓枻而去。

羣賊賀潮等數千人自郴州永興進掠衡、吉諸縣,至茶陵,爲京西制置司統制官韓京、元用所敗,遂就招。 此以紹興元年十月丁卯湖東安撫司所申增入

盜王少八掠韶、惠州諸縣,奉議郎知惠州范漴捕其黨七十餘人,誅之,後進漴一官。 此以紹興二年二月甲戌廣東提刑司所奏增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