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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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6 年 1 月 9 日
制定39條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8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571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
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0970009972號令
發布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4 日
增訂第30之1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681號令
增訂公布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3个分类
:
中華民國96年制定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次的法律
中華民國以司法院令特定施行日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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