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2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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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23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24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2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7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1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姦夫因姦謀殺本夫姦婦若僅構成刑律第二百八十九條之相姦罪並未經本夫生前告訴現在刑律補充條例已經廢止自應認為欠缺訴追條件諭知駁回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