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0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外观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0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由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在2008年11月11日發表,也是何厚鏵任內發表最後一份的施政報告。
施政內容
[编辑]公共行政管治政策
[编辑]- 政府會把地區「市民服務中心」和進一步發展而成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政府資訊中心加速進行及優化跨部門合作。
- 政府會重新規範政府中、高層人員的權責和義務,並加強問責要求。
- 爭取在2009年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相關專業人員特別職程制度的修訂
法律問題
[编辑]經貿及金融政策
[编辑]- 確保澳門(本地僱員)失業率維持於較低水平。
- 政府在2009年將增撥15億元預算予工商業發展基金作支持中小企業。
- 進一步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促進金融體系完善機制。
- 進一步落實CEPA及五個補充協議以進一步深化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合作。
- 經貿部門逐步在中國大陸城市設立聯絡處並全面強化粵澳合作。
- 加強與歐盟國家的官方和民間之間交流、合作。
稅務及民生政策
[编辑]- 繼續減收全體就業居民職業稅25%,免稅額亦由95,000元增至120,000元
- 繼續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市攤檔租金、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
- 各商戶繼續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酒樓、餐廳亦繼續免納旅遊稅
- 繼續豁免房屋稅首3,500元稅款
- 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繼續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
- 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於購買不動產時,繼續可獲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的豁免(僅限於居住單位)
- 繼續對住宅單位作出電費補貼至2010年3月
- 繼續對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作出經濟補貼
- 政府將在2009年上半年實行新一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發放金額原則上不低於2008年4月的標準。
房地產政策
[编辑]- 對未有物業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自置居所,而該房地產物業價值又在300萬元及以內,實行4厘利息補貼及實行首期擔保計劃;在銀行按揭時,政府將擔保部份首期的貸款,惟購房者至少需承擔10%的首期,政府擔保部份亦不超過該物業價值的20%。
- 全力推進澳門公共房屋的興建,並定期發佈興建進度
- 繼續實施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的計劃
- 爭取將現行物業轉移印花稅由3%調低至1%
- 繼續推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高土地資訊透明度
- 嚴格審批已批出土地的轉換用途申請
旅遊業政策
[编辑]文化政策
[编辑]體育政策
[编辑]博彩業政策
[编辑]運輸範疇政策
[编辑]教育政策
[编辑]醫療政策
[编辑]社會保障政策
[编辑]- 設立「殘疾人士中央登記系統」
- 向符合殘疾分級標準條件的人士發放殘疾津貼和推行免費醫療福利
- 著手研究設立相關醫療保險和公積金制度的可行性
- 逐步建立由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構成的兩層式社會保障體系
- 政府擬在明年向每位澳門居民派發醫療券,其金額和用途將在研究後公佈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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