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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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
作者:任昉
文選卷38

  臣鸞言:被臺司召,以臣為侍中、中書監、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楊州刺史、錄尚書事,封宣城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加兵五千人。臣本庸才,智力淺短。太祖高皇帝篤猶子之愛,降家人之慈,世祖武帝情等布衣,寄深同氣,武皇大漸,實奉話言。雖自見之明,庸近所蔽,愚夫一至,偶識量己。實不忍自固於綴衣之辰,拒違於玉几之側。遂荷顧託,導揚末命。雖嗣君棄常,獲罪宣德,王室不造,職臣之由。何者?親則東牟,任惟愽陸,徒懷子孟社稷之對,何救昌邑爭臣之譏?四海之議,於何逃責?且陵土未乾,訓誓在耳,家國之事,一至於斯,非臣之尤,誰任其咎?將何以肅拜高寢,虔奉武園?悼心失圖,泣血待旦。寧容復徼榮於家恥,宴安於國危?

  驃騎上將之元勳,神州儀刑之列岳,尚書古稱司會,中書實管王言。且虛飾寵章,委成禦侮,臣知不愜,物誰謂宜?但命輕鴻毛,責重山岳,存沒同歸,毀譽一貫,辭一官不減身累,增一職已黷朝經,便當自同體國,不為飾讓。至於功均一匡,賞同千室,光宅近甸,奄有全邦,殞越為期,不敢聞命。亦願曲留降鑒,即垂順許,鉅平之懇誠必固,永昌之丹慊獲申。乃知君臣之道,綽有餘裕。苟曰易昭,敢守難奪。故可庶心弘議,酌己親物者矣。不勝荷懼屏營之誠,謹附某官某甲,奉表以聞。臣諱誠惶誠恐。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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