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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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
作者:胡適

  焦循初作此書在嘉慶癸亥(1803),原稿有十五篇,即木犀軒所刻本也。至次年甲子(1804),他又刪改一遍,刪去(或歸併)了三篇,次第也大更動。今《文集》(十六)有此書自序,與刻本《通釋》首頁所載自序略同,但改序中“嘉慶癸亥”為“今年”,改“十有五篇”為“十有二篇”,篇第大不同,序尾署“嘉慶甲子秋九月”。

  他編定《文集》在嘉慶丁丑(1817),去癸亥已十四年,而《文集》中自序稱十二篇;又阮元作他的傳,述他的著作,也稱此書有十二篇。這可見十二篇本為定本,而此十五篇本為癸亥原稿。

  定本已不可見,幸得此原稿本,可以考見此書諸篇後來皆分散刪改,十之七八皆存于《文集》第九十兩卷中(其目為《一以貫之》,《攻乎異端》,《說權》,《說理》等等)。我們可以說:此書有三本:第一本即此刻本(1803),第二本為甲子改定十二篇本(未見),第三本為丁丑以前改本,即今《文集》第九,十卷中諸文。戴震的《緒言》為原本,《疏證》為改定本。定本遠勝於原本。但我看焦氏此書,卻不能不說原本最可貴,而定本失去不足惜。焦氏原本中很多露鋒芒的話,可見他作此書所以力主忠恕容忍,是為了當日門戶之爭而發的。原稿所以先論忠恕,次即論異端,而異端一個小題目乃占八條之多,皆是有感而發的。第十四篇論“據”,更可見。今倒亂其原次第,刪去“異端”、“多”、“據”,而以“聖”、“大”、“仁”為首,便不足以考見當日著書的用意了。

  十四,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