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二字第116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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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 47)臺特二字第11613號 釋一、 連續反復請事、病假,機關長官如何處理。 公務人員如請病假二日後再請事假一日,繼而又請病假二日,似此反復請假,機關長官如發現請假者有不實或玩法情事,可作適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