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47/3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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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47/38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47/39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
1992年11月30日
联合国大会47/40号决议
47/39.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并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大会,

回顾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即决心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及销毁此种武器,并按照许多历次决议一致表示的,继续支持采取措施伸张1925年6月17日在日内瓦签署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的权威,

特别回顾其1991年12月6日第46/35C号决议其中大会强烈敦促裁军谈判会议作为最优先事项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以期在其1992年会议上就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并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达成最后协议,

铭记着1989年1月7日至11日在巴黎举行的《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缔约国及其他关心国家会议的《最后宣言》,2其中各参加国强调它们决心通过全面消除化学武器来防止任何诉诸这些武器的行动,

决心取得进展以期实现严格有效的国际管制下的全面彻底裁军,包括禁止和消除所有类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在内,

为此深信急需全面禁止化学武器,以销毁整个类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从而消除人类重新使用这些不人道武器的危险,

欢迎裁军谈判会议通过而载于其报告中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并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草案,3这是多年来紧凑协商的结果,是军备管制和裁军领域的一项历史性成就,

深信特别由于几乎普遍遵守《公约》,《公约》将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和增进所有国家的安全,因此值得全体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

还深信执行《公约》应促进化学部门扩大国际贸易、技术发展和经济合作,以便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决心确保按照成本效益有效地执行《公约》,

回顾世界化学工业的代表于1989年9月18日至22日在堪培拉举行的政府——化学业反对化学武器会议上的宣言表明支持禁止化学武器,4

铭记1992年9月1日至6日在雅加达举行的第十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的各项《最后文件》中提及《公约》的有关部分,5

欢迎邀请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参加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签署《公约》的仪式,

1.赞扬裁军谈判会议报告所载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并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2.秘书长作为《公约》的保管者,于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将其开放签字;

3.吁请所有国家签署《公约》,并随后按照其各国宪法规定的程序,尽早成为《公约》缔约国,从而促使其快速生效,早日实现普遍遵守《公约》;

4.又吁请所有国家确保有效执行这一史无前例的全球性可核查的全面多边裁军协议,从而增进作为国际和平与安全基础的合作性多边主义;

5.还请秘书长提供签字国着手进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筹备委员会工作可能需要的服务;

6.并请秘书长作为《公约》的保管者,就《公约》的签字和批准情况向大会第四十八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21130
74次全体会议




1 国际联盟,《条约汇编》,第九十四卷(1929年),第2138号。
2 A/44/88,附件。
3 《大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七届会议,补编第27号》和更正(A/47/27和Corr. 1和2),附录一。
4 见A/C. 1/44/4。
5 见A/47/675-S/24816,附件;见《安全理事会正式会议记录,第四十七年,1992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2481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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