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八(S-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七(S-2)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八(S-2)
A/RES/188(S-2)
又名:准許緬甸聯邦加入聯合國事
制定机关:聯合國大會
1948年4月19日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一八九(S-2)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大會第二特別屆會所通過之決議案
原始文件參見此處

一八八(S-2).准許緬甸聯邦加入聯合國事

  大會,

  備悉緬甸聯邦呈交聯合國之入會申請書暨安全理事會提請大會准許緬甸聯邦爲會員國之建議案[1]

  決議:准許緬甸聯邦爲聯合國會員國。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三一次全體會議)


  1. 參閱文件A/533。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