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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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69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4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新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2.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902005792號令修正發布第11、35、38、54條條文;增訂第46-1條條文;刪除第9、10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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