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輕重錢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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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輕重錢敕
作者:李亨 
(唐肅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4

九府陳規,百王不易。或以輕為重,蓋取適時,以重為輕,用為救弊。則有形分龍馬,勢寫刀龜,子母相權,變通斯在。今國步猶阻,帑藏未充,重斂乃人困不堪,薄征則軍賦未足,是以頃令改鑄,務於濟時。自開元行用已來,頗亦公私宏益。今可於絳州諸爐,加樣起鑄,更增新郭,不變舊文。每以一錢,用當五十,利豐費約,實允事宜。其錢以二十斤成貫,自餘錢監,並聽依舊。享茲厚利,足以富國,人安俗阜,朕復何憂。仍令鑄錢使即勾當起鑄新錢,或有奸濫,所由奉法,勿至寬容。仰州縣明示錢樣,切須捉搦,勿使違越。在京官寮,比無俸料,桂玉之費,將何以堪?宜取絳州新錢,給冬季俸料,即仰所由早請,計會支給。且艱難之際,家國當同。頃者急在軍戎,所以久虧祿俸。眷言優恤,恒愧於懷,今甫及授衣,略為賙給。庶資時要,宜悉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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