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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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政发〔2017〕39号
2017年7月3日
发布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6〕1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西双版纳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面向东南亚重要枢纽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西双版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民族文化绚丽多彩且别具一格。目前,我州登记有不可移动文物71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三普新发现不可移动23处;有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3个;有馆藏可移动文物233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105件,一般文物1105件,未定级文物1111件。保护利用好这些珍贵文物资源,对于传承西双版纳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我州跨越式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为我州“三个定位”目标和民族文化名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2.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州境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率达到100%,消防、安防设施配备达到100%,周边环境明显改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率达到100%,保存状况良好。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基本稳定;州民族博物馆收藏丰富、陈列优良、设施完善、安全保障到位,推动县(市)级博物馆(展览馆)建设。文博创意产业良好发展,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文物安全形势不断好转,文物行业人才紧缺状况有效缓解,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成效凸显,文物事业社会贡献更为突出,文物保护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全面落实古建筑保护的“一规划三方案”(整体保护规划、修缮设计方案、安防消防方案、环境整治方案),制定计划,逐年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州古建筑类文物保护要实现两个“全覆盖”、两个“全到位”,即:全国重点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一规划三方案”全覆盖,省级、州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全覆盖;国家、省、州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全到位,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工作全到位。

(二)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文物,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珍贵文物,分类推进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注重保护修复馆藏文物。实施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不断完善州、县(市)级博物馆和重点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监测和温湿度调控设施,对珍贵文物配备柜架囊匣,对展陈珍贵文物配备具有环境监测功能的展柜。开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作,重点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实物,丰富藏品门类。加强对贝叶经和棉纸书保护研究,摸索建立整套保护标准。

(三)加强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及民居建筑中的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和维修保护。重视征集收藏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博物馆(展览馆)建设,支持特有少数民族博物馆(展览馆)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文物收藏单位举办民族文物陈列。

(四)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将各地文物部门作为同级城乡规划协调决策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不断改善其基础设施、提升其环境质量,严禁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破坏性建设。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地区的建设项目,未经文物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有关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探索解决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资金补助问题;各县(市)政府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所有者宅基地退补和补偿机制。

(五)做好茶马古道古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实施茶马古道保护工程,维修展示茶马古道遗迹遗物,提升茶马古道保护利用水平。持续推进茶马古道沿线重点文物的维修保护工作,加强茶马古道国保单位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及时向国家、省文物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六)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和督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完善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和防盗防破坏设施,完善文物收藏单位的技术防范设施和制度建设,提高抗安全风险能力。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的管理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健全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探索实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日常看护巡查文物服务。加强文物安全监督工作,推动落实《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文物建筑消防整治“一项一策”等文物安全管理措施。

(七)做好文物著录工作。根据全州“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文物部门积极做好著录工作,要做到数字实、著录准、家底清。全面摸清文物现存数量和保存状况。依托州民族博物馆设立西双版纳文物信息中心,负责全州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信息登录和数据库建设,实现文物信息资源共享。

(八)提升博物馆工作。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藏品保护、研究和展示水平,发挥好博物馆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教育方面的功能,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州民族博物馆要带动全州博物馆(展览馆)加强藏品建设,依法整合资源,促进藏品交流,增强陈列原创性,组织举办具有我州特色的专题展览到各地巡回交流,同时积极引进外地特色展来我州展出。推进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推进博物馆消防、安防系统和设施更新换代,完善博物馆安全保障工作。

(九)加强考古工作。要依法做好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的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建设单位在立项、选址、审批前,必须征得州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省科研机构在我州开展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带动、提升我州文博事业发展。

(十)规范基础管理。对已公布的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到“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或保护员。同时要落实有人、有钱、有规划,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三有三防”工作。州、县文物主管部门要编制保护规划和修缮、修复设计方案,为提升保养能力,改善保管条件打好基础。依法实行确保工程质量的招投标方式和预算编制规范,推行文物保护规划、维修方案设计和工程实施方案第三方评审,强化文物保护项目经费绩效管理。

三、合理利用,促进发展

(一)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挖掘文物价值内涵,发挥文物在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作用。与教育部门合作,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长效机制,鼓励博物馆和中小学校在博物馆组织“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博物馆开展“流动博物馆”服务。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丰富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乡镇文化站展览馆建设,优化乡镇文化站展览馆展陈布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鼓励在西双版纳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依托民居设立展览馆。

(三)服务城乡发展和经济建设。发挥文物资源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丰富城乡文化内涵,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对勐腊县易武镇茶马古道中的文物建筑分别实行整体保护、外貌保护、局部保护,切实保护好其原有格局和传统风貌,实现文物保护与使用功能延续、居住条件改善相统一。培育以西双版纳民族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为支撑的休闲旅游线路,打造我州文物旅游品牌。鼓励文博单位和社会力量利用馆藏文物资源开展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延伸文博衍生产品链条。

(四)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开展澜沧江流域以及古代西双版纳对外对内交通线路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探究古代西双版纳与中原内地和东南亚地区的文化联系与交流。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文物展览交流与合作。

(五)提升博物馆展览和服务水平。实施博物馆展陈水平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州内博物馆展陈质量,提高藏品展出效率,促进馆际展览交流共享。增加博物馆文物展陈数量,积极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增强展览效果,增强展览的互动性和观众参与性。加强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提高博物馆服务能力。丰富博物馆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博物馆讲解培训和志愿服务,增强博物馆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基本陈列改造提升与展品更换,适当增加临时展览数量、频次和时长,增加藏品展示数量等,扩大藏品展示范围,提高藏品展示利用率。依托丰富民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策划出一系列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讲好西双版纳故事;加强原创性陈列展览,要设计、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增强展陈项目的针对性、趣味性,注重与教育部门加强合作,推进博物馆“进校园”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齐抓共管

1. 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州、县(市)两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文物工作的经费和安全,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推行国家出台的领导干部文物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将文物工作列入州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指标和县(市)委书记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指标。推行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护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划分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面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2. 落实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州文物主管部门要建立州级以上文物单位的巡视和文物执法督察制度,建立巡查档案。县(市)级文物管理部门要负责本辖区内所有文物单位的监管,与保护员、使用者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3. 落实相关部门的共管责任。各级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依法承担的保护文物职责。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文物等部门在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文物、文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发展、民族宗教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推行并完善州、县(市)级文物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海关、工商、文物等部门要保持对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机制,结案后及时向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新闻媒体应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4. 落实文博单位的保护责任。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文物本体的使用管理,排查险情,消除隐患,同时保持良好风貌,美化周边环境。

5. 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应急体系预案,加强全州文物单位安全智能防护体系建设,开展经常性文物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二)多方筹措,加大投入

1. 加大文物保护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州、县(市)两级财政每年都要相应提升文物保护经费的额度。

2.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在不损害文物本体的情况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使全州的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

(三)培养人才,提高素质

人才短缺是我州文物事业发展的明显短板。各级政府要根据文物工作新形势,科学合理设置和配备与当地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文博机构和人员。各级文物部门,要结合各管理层级履行文物工作职责的重点,优化系统内工作人员调配。多种渠道引进培养人才,对于考古学、文博学、历史学和文物保护等方面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人事管理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引进力度。州文物管理所(州民族博物馆)、县(市)级文物主管部门要积极招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同时加强本县(市)、本单位可塑性人才和后备人才的培养。

(四)严格执法,确保安全

1. 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推动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制定工作,健全文物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文物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的制定,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2. 强化文物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州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力量,上级文物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执法监督指导。州、县级政府要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行政执法机构的文物执法职能。州文物部门要开展文物督察,实时通报文物违法行为和案件;州、县(市)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强化文物巡查,加强文物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

3. 打击文物犯罪。公安部门要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防范工作。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文物、故意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附件:1. 西双版纳州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2. 西双版纳州可移动文物名录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西双版纳州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序号 名称 地理位置 级别 批次
1 景真八角亭 勐海县勐遮乡景岱村 国家级 第三批
2 曼飞龙白塔 景洪市大勐龙曼飞龙村 国家级 第三批
3 曼短佛寺 勐海县勐遮乡曼短村 国家级 第六批
4 曼春满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春满村(傣族园内) 国家级 第七批
5 茶马古道勐腊段 勐腊县易武乡 国家级 第七批
6 李定国祠 勐腊县曼嘎村 省级 第三批
7 中缅会谈纪念碑 景洪市热带花卉园内 省级 第四批
8 曼阁佛寺 景洪市曼阁村 省级 第六批
9 塔庄莫 景洪市勐泐文化园内 省级 第七批
10 景哈洞穴遗址 景洪市景哈乡 省级 第七批
11 曼崩铜塔 勐腊县勐腊镇 省级 第七批
12 周恩来总理泼水遗址 景洪市曼厅公园内 州级 第一批
13 勐龙烈士陵园 景洪市大勐龙镇上 州级 第一批
14 景真中心塔 勐海县勐遮乡景真村 州级 第一批
15 勐遮佛寺壁画 勐海县勐遮乡曼宰龙佛寺 州级 第一批
16 白云洞摩崖 勐腊县易武乡 州级 第一批
17 大勐龙黑塔 景洪市大勐龙 市级 第一批
18 曼广龙佛寺 景洪市嘎洒镇 市级 第二批
19 蜈蚣桥 景洪市勐旺乡城子村 市级 第三批
20 曼法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 市级 第三批
21 曼景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景村 市级 第三批
22 曼么罕村宫廷遗址 景洪市勐罕镇曼么罕村 市级 第三批
23 王震部长试验田纪念碑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三叶社区 市级 第三批
24 塔布乎 景洪市勐罕镇曼海村 市级 第三批
25 曼搭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搭村 市级 第三批
26 阿克新寨遗址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阿克新寨村 市级 第三批
27 攸乐同知城遗址 景洪市基诺乡司土老寨村 市级 第三批
28 曼允教会医院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嘎兰社区 市级 第三批
29 曼允教堂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曼允村 市级 第三批
30 允景洪澜沧江大桥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沧江社区 市级 第三批
31 塔庄盖 景洪市勐龙镇贺南东村 市级 第三批
32 曼海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海村 市级 第三批
33 东和祥旧址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671号 县级 第二批
34 黄永兴家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629号 县级 第二批
35 高迎梅家 勐腊县易武乡易平街718号 县级 第二批
36 迎春号旧址 勐腊县易武乡易平街605号 县级 第二批
37 车海琳家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 县级 第二批
38 元泰丰号旧址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705号 县级 第二批
39 守兴号旧址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710号 县级 第二批
40 福元昌号旧址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603号 县级 第二批
41 李应昌家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615号 县级 第二批
42 朱进武家 勐腊县易武乡十字街668号 县级 第二批
43 公家大园 勐腊县易武乡易平街公家大园村小组 县级 第二批
44 勐仑城子塔 勐腊县勐仑镇城子村以西1公里处 县级 第二批
45 尚勇烈士墓 勐腊县尚勇镇 县级 第二批
46 官坟梁子古墓群 勐腊县象明乡官坟梁子 县级 第二批
47 黑山大坟 勐腊县象明乡政府驻地西北5.75公里 县级 第二批
48 曼梭醒古塔 勐腊县勐仑镇曼梭醒村 县级 第二批
49 曼岭佛寺 景洪市勐罕镇曼岭村 三普新发现
50 曼洒佛寺 景洪市嘎洒镇曼洒村 三普新发现
51 曼春罕村滇罕墓 景洪市勐罕镇曼春罕村 三普新发现
52 巴来村墓葬群 景洪市基诺乡巴来村 三普新发现
53 勐旺山茶马古道 景洪市勐旺乡半坡寨村 三普新发现
54 嘎龙村佛寺 景洪市勐龙镇曼嘎龙村 三普新发现
55 章朗佛寺 勐海县西定乡章朗村委会章朗村 三普新发现
56 章朗古驿道水井 勐海县西定乡章朗村委会章朗村 三普新发现
57 章朗仙人洞 勐海县西定乡章朗村委会章朗村 三普新发现
58 章朗喃三飘坟 勐海县西定乡章朗村委会章朗村 三普新发现
59 勐混烈士陵园 勐海县勐混镇城子村委会城子村 三普新发现
60 布朗西定佛寺 勐海县西定乡西定村委会布朗西定村 三普新发现
61 曼垒双塔 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垒村小组 三普新发现
62 召庄土司陵园 勐海县勐遮镇勐遮村委会召庄村 三普新发现
63 乌龟山战斗纪念碑 勐海县勐遮镇勐遮村委会 三普新发现
64 黎明农场办公大楼 勐海县勐遮镇勐遮村委会黎明农场 三普新发现
65 景真护城沟遗址 勐海县勐遮镇景真村委会景真村 三普新发现
66 召罕勒、喃窝罕墓 勐海县勐遮镇勐遮村委会召庄村 三普新发现
67 南糯山茶厂旧址 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委会石头新寨 三普新发现
68 城子山二战遗址 勐海县打洛镇城子村委会城子村 三普新发现
69 景莱神树白塔 勐海县打洛镇城子村委会景莱村 三普新发现
70 那碧窑址 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委会那碧村小组 三普新发现
71 曼玛古井 勐海县西定乡曼玛村委会曼玛村 三普新发现
备注:勐腊县三普新发现中有九项作为单体文物被纳入国保单位——茶马古道勐腊段中

西双版纳州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8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项:分别是曼飞龙白塔、景真八角亭、曼短佛寺,曼春满佛寺和茶马古道勐腊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项:分别是中缅会谈纪念碑、曼阁佛寺、李定国祠、塔庄莫、景哈洞穴遗址、曼崩铜塔。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项:周恩来总理泼水遗址、勐龙烈士陵园、景真中心塔、勐遮佛寺壁画、易武白云洞摩崖。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项。三普新发现中尚未纳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3项。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可移动文物名录
序号 名称 收藏单位 级别
1 唐代连珠蝉纹银钵 州民族博物馆 一级
2 召片领象牙动物图案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一级
3 车里宣慰使司印 州民族博物馆 一级
4 唐代铜佛像 勐腊县文化馆 一级
5 庄列塔银片碑刻 州民族博物馆 二级
6 红陶有字勾头瓦片 州民族博物馆 二级
7 明代铁镢 勐海县文化馆 二级
8 掛头足形黄釉平面瓦 勐海县文化馆 二级
9 元青花鱼藻玉壶春瓶 州民族博物馆 二级
10 现代卷口连纹银碗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1 现代平底银钵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2 现代蛇骨形银裤带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3 现代银披肩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4 现代象牙把银壳短刀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5 现代银质网状护身衣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6 现代勐混曼环负担银牌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7 近代铜钺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8 近代铜斧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19 近代铜斧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0 现代铜质天枰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1 现代铜质三人组合僧侣像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2 近代召片领木质动物图案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3 近代召景哈木质鹿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4 近代怀郎曼凹木质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5 近代怀郎曼凹木质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6 近代叭竜谢养象牙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7 近代勐笼官员木质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8 近代木质马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29 近代象牙马印章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0 近代杜文秀指挥颁发给车里丘慰使司印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1 近代勐笼管理土把总之关防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2 近代召叭迪拨翁洒拉扎印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3 现代象牙镂空雕佛扇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4 明代青花瓷盘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5 汉代灰陶三足盆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6 东周灰陶壶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7 东周点弦文罐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8 东周灰陶算㼼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39 东周灰陶有盖豆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0 元末青花双鱼玉壶春瓶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1 明初青釉青花玉壶春瓶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2 春秋战国铜钺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3 春秋战国小铜钵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4 傣文棉纸书写天文历法“金西坦”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5 现代傣族树皮衣 州民族博物馆 三级
46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47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48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49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50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51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52 清末狮型铜质砝码 景洪文化馆 三级
53 大勐龙佛寺石碑 景洪文化馆 三级
54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55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56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57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58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59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0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1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2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3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4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5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6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7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8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69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0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1 清代都竜干塔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2 清代铜冠银片座佛像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3 清代铜冠银片座佛像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4 清代书写傣文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5 清代书写傣文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6 清代铜冠银片烟斗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7 清代铜冠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8 清代铜冠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79 清代铜冠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0 清代铜冠银片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1 明代青花缠枝莲小盖罐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2 明代铁釜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3 清代麻银錾花水壶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4 清代世袭勐邦都督之印 勐海县文化馆 三级
85 清代鎏金高莲花座铜佛像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86 清代小铜佛像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87 清代矮座铜佛像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88 清代座上有字铜佛坐像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89 明代狮子滚绣球青花瓷盘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0 明代青釉盘口短颈双系涡纹大罐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1 象牙柄鑲金鞘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2 象牙柄银鞘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3 银编花钩牌腰带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4 银四辫钩牌腰带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5 银单辫双钩腰带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6 银单辫双钩腰带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7 清代贝叶经书《嘎牙商卡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8 清代贝叶经书《嘎牙商卡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99 清代贝叶经书《嘎牙商卡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0 清代贝叶经书《嘎牙商卡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1 清代贝叶经书《嘎牙商卡呀》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2 清代勐捧地方志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3 清代李定国铁炮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4 清代李定国铁炮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5 清代李定国铁炮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6 清代李定国铁炮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7 清代李定国铁炮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8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09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10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11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12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13 明代铁器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114 明代黑釉大罐 勐腊县文化馆 三级
另有一般文物1105件;未定级文物11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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