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 韓非子 作者:韓非 戰國 |
|
|
[编辑] 初見秦第一
(本篇與 戰國策.秦策一 中 張儀說秦王 為同文, 可能係後人誤入 韓非子)
臣聞:“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為人臣不忠,當死;言而不當,亦當死。雖然,臣願悉言所聞,唯大王裁其罪。
臣聞:天下陰燕陽魏,連荊固齊,收韓而成從,將西面以與強秦為難。臣竊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謂乎!臣聞之曰:“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今天下之府庫不盈,囷倉空虛,悉其士民,張軍數十百萬,其頓首戴羽為將軍,斷死於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鑕在後,而卻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賞則不與,言罰則不行,賞罰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有功無功相事也。出其父母懷衽之中,生未嘗見寇耳。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夫斷死與斷生者不同,而民為之者,是貴奮死也。夫一人奮死可以對十,十可以對百,百可以對千,千可以對萬,萬可以克天下矣。今秦地折長補短,方數千里,名師數十百萬。秦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以此與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故秦戰未嘗不克,攻未嘗不取,所當未嘗不破,開地數千里,此其大功也。然而兵甲頓,士民病,蓄積索,田疇荒,囷倉虛,四鄰諸候不服,霸王之名不成。此無異故,其謀臣皆不盡其忠也。
臣敢言之:往者齊南破荊,東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韓、魏,土地廣而兵強,戰克攻取,詔令天下。齊之清濟蜀河,足以為限;長城巨防,足以為塞。齊,五戰之國也,一戰不克而無齊。由此觀之,夫戰者,萬乘之存亡也。且臣聞之曰:“削株無遺根,無與禍鄰,禍乃不存。”秦與荊人戰,大破荊,襲郢,取洞庭、五湖、江南。荊王君臣亡走,東服于陳。當此時也,隨荊以兵,則荊可舉;荊可舉,則其民足貪也,地足利也,東以弱齊、燕,中以淩三晉。然則是一舉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候可朝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複與荊人為和。令型人得收亡國,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廟;令率天下西面以與秦為難。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天下又比周而軍華下,大王以詔破之,兵至梁郭下。圍梁數旬,則梁可拔;拔梁,則魏可舉;舉魏,則荊、趙之意絕;荊、趙之意絕,則趙危;趙危而荊狐疑;東以弱齊、燕,中以淩三晉。然則是一舉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候可朝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複與魏氏為和。令魏氏反收亡國,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廟;令率天下西面以與秦為難。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二矣。前者穰候之治秦也,用一國之兵而欲以成兩國之功,是故兵終身暴露於外,士民疲病于內,霸王之名不成。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三矣。
趙氏,中央之國也,難民所居也,其民輕而難用也。號令不治,賞罰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盡其民力。彼固亡國之形也,而不憂民萌,悉其士民軍于長平之下,以爭韓上黨。大王以詔破之,拔武安。當是時也,趙氏上下不相親也,貴賤不相信也。然則邯鄲不守。拔邯鄲,筦山東河間,引軍而去,西攻修武,逾是羊腸,降上黨。代四十六縣,上黨七十縣,不用一領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代、上党不戰而畢為秦矣,東陽、河外不戰而畢反為齊矣,中山、呼沲以北不戰而畢為燕矣。然則是趙舉,趙舉則韓亡,韓亡則荊,魏不能獨立,荊、魏不能獨立,則是一舉而壞韓蠹魏拔荊,東以弱齊弱燕,決白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舉而三晉亡,從者敗也。大王垂拱以須之,天下編隨而服矣。霸王之名成。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複與趙氏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強,棄霸王之業,地曾不可得,乃取欺於亡國,是謀臣之拙也。且夫趙當亡而不亡,秦當霸而不霸,天下固以量秦之謀臣一矣。乃複悉士卒以攻邯鄲,不能拔也,棄甲兵弩,戰竦而卻,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軍乃引而退複,並于李下,大王又並軍而至,與戰不能克之也,又不能反,軍罷而去,天下固量秦力三矣。內者量吾謀臣,外者極吾兵力。由是觀之,臣以為天下之從,幾不難矣。內者,吾甲兵頓,士民病,蓄積索,田疇荒,囷倉虛。外者,天下皆比意甚固。願大王有以慮之也。
且臣聞之曰:“戰戰慄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何以知其然也?昔者紂為天子,將率天下甲兵百萬,左飲於淇溪,右飲於洹裕,淇水竭而洹水不流,以與周武王為難。武王將素甲三千,戰一日,而破紂之國,禽其身,據其地而有其民,天下莫傷。知伯率三國之眾以攻趙襄主于晉陽,決水而灌之三月,城且拔矣,襄主鑽龜筮占兆,以視利害,何國可降。乃使其臣張孟談,於是乃潛行而出,反知伯之約,得兩國之眾,以攻知伯,禽其身,以複襄主之初。今秦地折長補短,方數千里,名師數十百萬。秦國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與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願望見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從,舉趙、亡韓,臣荊、魏,親齊、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鄰諸候之道。大王誠聽其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霸王之名不成,四鄰諸候不朝,大王斬臣以徇國,以為王謀不忠者也。
[编辑] 存韓第二
韓事秦三十餘年,出則為扞蔽,入則為席薦。秦特出銳師取地而韓隨之,怨懸於天下,功歸於強秦。且夫韓入貢職,與郡縣無異也。今臣竊聞貴臣之計,舉兵將伐韓。夫趙氏聚士卒,養從徒,欲贅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則諸候必滅宗廟,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計也。今釋趙之患,而壞內臣之韓,則天下明趙氏之計矣。
夫韓,小國也,而以應天下四擊,主辱臣苦,上下相與同優久矣。修守備,戒強敵,有蓄積,築城池以守固。今伐韓,未可一年而滅,拔一城而退,則權輕於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韓叛,則魏應之,趙據齊以為原,如此,則以韓、魏資趙假齊,以固其從,而以與爭強,趙之福而秦之禍也。夫進而擊趙不能取,退而攻韓弗能拔,則陷銳文卒勤於野戰,負任之旅罷於內攻;則合群苦弱以敵而共二萬乘,非所以亡趙之心也。均如貴人之計,則秦必為天下兵質矣。陛下雖以金石相弊,則兼天下之日未也。
今賤臣之愚計:使人使荊,重幣用事之臣,明趙之所以欺秦者;與魏質以安其心,從韓而伐趙,趙雖與齊為一,不足患也。二國事畢,則韓可以移書定也。是我一舉二國有亡形,則荊、魏又必自服矣。故曰;“兵者,兇器也。”不可不審用也。以秦與趙敵衡,加以齊,今又背韓,而未有以堅荊。魏之心。夫一戰而不勝,則禍構矣。計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韓、秦強弱,在今年耳。且趙與諸候陰謀久矣。夫一動而弱于諸候,危事也;為計而使諸候有意我之心,至殆也;見二疏,非所以強于諸候也。臣竊願陛下之幸熟圖之!攻伐而使從者間焉,不可悔也。
詔以韓客之所上書書言“韓之未可舉”,下臣斯。臣斯甚以為不然:秦之有韓,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虛處則驚,若居濕地,著而不去,以極走,則發矣。夫韓雖臣于秦,未嘗不為秦病,今若有卒報之事,韓不可信也。秦與趙為難,荊蘇使齊,未知何如。以臣觀之,則齊、趙之交未必以荊蘇絕也;若不絕,是悉趙而應二萬乘也。夫韓不服秦之義而服于強也,今專于齊,趙,則韓必為腹心之病而發矣。韓與荊有謀,諸候應之,則秦必複見崤塞之患。非之來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韓也為重于韓也。辯說屬辭,飾非詐謀,以釣利於秦,而以韓利規陛下。夫秦、韓之交親,則非重矣,此自便之計也。
臣視非之言,文其淫說靡辯,才甚,臣恐陛下淫非之辯而聽其盜心,因不詳察事情。今以臣愚議:秦發兵而未名所伐,則韓之用事者以事秦為計矣。臣斯請往見韓王,使來入見;大王見,因內其身而勿遣,稍召其社稷之臣,以與韓人為市,則韓可深割也。因令象武發東郡之卒,閱兵於境上而未名所之,則齊人懼而從蘇之計,是我兵未出而勁韓以威擒,強齊以義從矣。聞于諸候也,趙氏破膽,荊人狐疑,必有忠計。荊人不動,魏不足患也,則諸候可蠶食而盡,趙氏可得與敵矣。願陛下幸察愚臣之計,無忽。
李斯往詔韓王,未得見,因上書曰:“昔秦、韓戮力一意以不相侵,天下莫敢犯,如此者數世矣。前時五諸候嘗相與共伐韓,秦發兵以救之。韓居中國,地不能滿千里,而所以得與諸候班位於天下,君臣相保者,以世世相教事秦之力也。先時五諸候共伐秦,韓反與諸候先為雁行為以向秦軍于關下矣。諸候兵困力極,無祭奈何,諸候兵罷。杜倉相秦,起兵發將以報天下之怨而先攻荊。荊令尹患之,曰:‘夫韓以秦為不義,而與秦兄弟共苦下天。已又背秦,先為雁行以攻關。韓則居中國,殿轉不可知。’天下共割韓上地十城以謝秦,解其兵。夫韓嘗一背秦而國迫地侵,兵弱至今,所以然者,聽奸臣之浮說,不權事實,故雖殺戮奸臣,不能使韓複強。
“今趙欲聚兵士,卒以秦為事,使人來借道,言欲伐秦,其勢必先韓而後秦。且臣聞之:‘脣亡,則齒寒。’夫秦、韓不得無同憂,”其形可見。魏欲發兵以攻韓,秦使人將使者于韓。今秦王使臣斯來而不得見,恐左右襲曩奸臣之計,使韓複有亡地之患。臣斯不得見,請歸報,秦、韓之交必絕矣。斯之來使,以奉秦王之歡心,願效便計,豈陛下所以逆賤臣者邪?臣斯願得一見,前進道愚計,退就菹戮,願陛下有意焉。今殺臣于韓,則大王不足以強,若有聽臣之計,則禍必構矣。秦發兵不留行,而韓之社稷優矣。臣斯暴身于韓之市,則雖欲察賤臣愚患之計,不可得已。邊鄙殘,國固守,鼓鐸之聲於耳,而乃用臣斯之計,晚矣,且夫韓之兵于天下可知也,今又背強秦。夫棄城而敗軍,則反掖之寇必襲矣。城盡則聚散,聚散則無軍矣。城固守,則秦必須與兵而圍王一都,道不能,則難必謀,其勢不救,左右計之者不用,願陛下熟悉圖之。若臣斯之所言有不應事實者,願大王幸使得畢辭於前,乃就吏誅不晚也。秦王飲食不甘,游觀不樂,意專在圖趙,使臣斯來言,順得身見,因急與陛下有計也。今使臣不通,則韓之信未可知也,夫秦必釋趙之患而移兵于韓,願陛下幸複察圖之,而賜臣報決。
[编辑] 難言第三
臣非非難言孔,所以難言者:言順比滑澤,洋洋纚纚然,則見以為華而不實;敦祗恭厚,鯁固慎完,則見以為掘而不倫;多言繁稱,連類比物,則見以為虛而無用;總微說約,徑省而不飾,則見以為劌而不辯;激急親近,探知人情,則見以為譖為不讓;閎大廣博,妙遠不測,則見以為誇而無用;家計小談,以具數言,則見以為陋;言而近世,辭不悖逆,則見以為貪生而諛上;言而遠俗,詭躁人間,則見以為誕;捷敏辯給,繁于文采,則見以為史;殊釋文學,以質信言,則見以為鄙;時稱詩書,道法往古,則見以為誦。此臣非之所以難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雖正,未必聽也;義理雖全,未必用也。大王若以此不信,而小者以為毀訾誹謗,大者患禍災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謀而吳戮之,仲尼善說而匡圍之,管夷吾實賢而魯囚之。故此三大夫豈不賢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湯,至聖也:伊尹,至智也。夫至智說至聖,然且七十說而不受,身執鼎俎為包宰,昵近習親,而湯乃僅知其賢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說至聖,未必至而見受,伊尹說湯是也;以智說愚必不聽,文王說紂是也。故文王說紂而紂囚之;翼候炙;鬼候臘,比干剖心;梅伯酸;夷吾束縛;而曹羈奔陳;伯裡子道乞;傳說轉鬻;孫子臏腳于魏;吳起收泣於岸門,痛西河之為秦,卒枝解于楚;公叔痤言國器反為悖,公孫鞅奔秦;關龍逢斬;萇弘分胣;尹子罕於棘;司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賤、西門豹不鬥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陳於市;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協于魏。此十數人者,皆世之仁賢忠良有道術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亂暗惑之主而死。然則雖賢聖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則愚者難說也,故君子難言也。且至言忤於耳而倒於心,非賢聖莫能聽,願大王熟察之也。
[编辑] 愛臣第四
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主妾無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聞千乘之君無備,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以徒其民而傾其國;萬乘之君無備,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以徒其威而傾其國。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諸候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敗也。將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勢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諸外,不請於人,議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則終於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識也。
昔者紂之亡,周之卑,皆從諸候之博大也;晉也分也,齊之奪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此類也。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從此術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盡之以法,質之以備。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謂威淫。社稷將危,國家偏威。是故大臣之祿雖大,不得藉威城市;黨與雖眾,不得臣士卒。故人臣處國無私朝,居軍無私交,其府軍不得私貸於家。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從,不載奇兵,非傳非遽,載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
[编辑] 主道第五
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治紀以知善敗之端。故虛靜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有言者自為名,有事者自為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歸之其情。故曰: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自將雕琢;君無見其意,君見其意,臣將自表異。故曰: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故有智而不以慮,使萬物知其處;有賢而不以行,觀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盡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君臣守職,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謂習常。故曰:寂乎其無位而處,漻乎莫得其所。明君無為於上,君臣竦懼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故君不躬于智;賢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於能;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故君不躬於名。是故不賢而為賢者師,不智而為智者正。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此之謂賢主之經也。
道在不可見,用在不可知君;虛靜無事,以暗見疵。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知其言以往,勿變勿更,以參合閱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則萬物皆盡。函掩其跡,匿有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謹執其柄而固握之。絕其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不謹其閉,不固其門,虎乃將在。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賊乃將生。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與,故謂之虎。處其主之側為奸臣,聞其主之忒,故謂之賊。散其党,收其餘,閉其門,奪其輔,國乃無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測,同合刑名,審驗法式,擅為者誅,國乃無賊。是故人主有五壅:臣閉其主曰壅,臣制財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義曰壅,臣得樹人曰壅。臣閉其主,則主失位;臣制財利,則主失德;行令,則主失制;臣得行義,則主失明;臣得樹人,則主失黨。此人主之所以獨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人主之道,靜退以為寶。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是以不言而善應,不約而善增。言已應,則執其契;事已增,則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故群臣陳其言,君以其主授其事,事以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明君之道,臣不得陳言而不當。是故明君之行賞也,暖乎如時雨,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神聖不能解也。故明君無偷賞,無赦罰。賞偷,則功臣墯其業;赦罰,則奸臣易為非。是故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疏賤必賞,近愛必誅,則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也。
[编辑] 有度第六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荊莊王並國二十六,開地三千里;莊王之氓社稷也,而荊以亡。齊桓公並國三十,啟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齊以亡。燕襄王以河為境,以薊為國,襲涿、方城,殘齊,平中山,有燕者重,無燕者輕;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趙,取地河東;攻盡陶、魏之地;加兵于齊,私平陸之都;攻韓拔管,勝於淇下;睢陽之事,荊軍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荊軍破;兵四布於天下,威行於冠帶之國;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荊莊、齊桓公,則荊、齊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則燕、魏可以強。今皆亡國者,其群臣官吏皆務所以亂而不務所以治也。其國亂弱矣,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則是負薪而救火也,亂弱甚矣!
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則主不可欺以詐偽;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以聽遠事,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忘主外交,以進其與,則其下所以為上者薄也。交眾、與多,外內朋黨,雖有大過,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於無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則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則奸臣進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則群臣廢慶法而行私重,輕公法矣。數至能人之門,不一至主之廷;百慮私家之便,不一圖主之國。屬數雖多,非所尊君也;百官雖具,非所以任國也。然則主有人主之名,而實托於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國之廷無人焉。廷無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務相益,不務厚國;大臣務相尊,而不務尊君;小臣奉祿養交,不以官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斷於法,而信下為之也。故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敗者不可飾,譽者不能進,非者弗能退,則君臣之間明辯而易治,故主讎法則可也。
賢者之為人臣,北面委質,無有二心。朝廷不敢辭賤,軍旅不敢辭難;順上之為,從主之法,虛心以待令,而無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視,而上盡制之。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頭,下以修足;清暖寒熱,不得不救;鏌鋣傳體,不敢弗搏慼,無私賢哲之臣,無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鄉而交,無百里之感。貴賤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輕爵祿,易去亡,以擇其主,臣不謂廉。詐說逆法,倍主強諫,臣不謂忠。行惠施利,收下為名,臣不謂仁。離俗隱居,而以詐非上,臣不謂義。外使諸候,內耗其國,伺其危險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親,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國聽之。卑主之名以顯其身,毀國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謂智。此數物者,險世之說也,而先王之法所簡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從王之指;無或作惡,從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廢私術,專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為人主而身察百官,則日不足,力不給。且上用目,則下飾觀;上用耳,則下飾聲;上用慮,則下繁辭。先王以三者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數,審賞罰。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獨制四海之內,聰智不得用其詐,險躁不得關其佞,奸邪無所依。遠在千裡外,不敢易其辭;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朝廷群下,直湊單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餘,上之任勢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漸以往,使人主失端,東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峻法,所以淩過遊外私也;嚴刑,所以遂令懲下也。威不貳錯,制不共門。威、制共,則眾邪彰矣;法不信,則君行危矣;刑不斷,則邪不勝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繩,然必先以規矩為度;上智捷舉中事,必以先王之法為比。故繩直而枉木斷,准夷而高科削,權衡縣而重益輕,鬥石設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辟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故矯上之失,詰下之邪,治亂決繆,絀羨齊非,一民之軌,莫如法。厲官威名,退淫殆,止詐偽,莫如刑。刑重,則不敢以貴易賤;法審,則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則主強而守要,故先王貴之而傳之。人主釋法用私,則上下不別矣。
[编辑] 二柄第七
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故世之奸臣則不然,所惡,則能得之其主而罪之;所愛,則能得之其主而賞之;今人主非使賞罰之威利出於已也,聽其臣而行其賞罰,則一國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歸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釋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則虎反服於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釋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則君反制於臣矣。故田常上請爵祿而行之群臣,下大鬥斛而施于百姓,此簡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故簡公見弑。子罕謂宋君曰:“夫慶賞賜予者,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者,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於是宋君失刑百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田常徒用德而簡公弑,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故今世為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則是世主之危甚于簡公、宋君也。故劫殺擁蔽之,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則未嘗有也。
人主將欲禁奸,則審合刑名者,言異事也。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則罰,非罰小功也,罰功不當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罰,非不說于大功也,以為不當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罰。昔者韓昭候醉而寢,典冠者見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覺寢而說,問左右曰:“誰加衣者?”左右對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與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守業其官,所言者貞也,則群臣不得朋黨相為矣。
人主有二患:任賢,則臣將乘於賢以劫其君;妄舉,則事沮不勝。故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要群欲,則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則人主無以異其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齊桓公妒外而好內,故豎刁自宮以治內;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燕子噲好賢,故子之明不受國。故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人主欲見,則群臣之情態得其資矣。故子之托於賢以奪其君者也,豎刁、易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其卒,子噲以亂死,桓公蟲流出戶而不葬。此其故何也?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人臣之情非必能愛其君也,為重利之故也。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緣以侵其主,則群臣為子之、田常不難矣。故曰:“去好去惡,群臣見素。”群臣見素,則大君大蔽矣。
[编辑] 揚榷第八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齒,說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無害。權不欲見,素無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虛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陰見陽。左右既立,開門而當。勿變勿易,與二俱行。行之不已,是謂履理也。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為。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上有所長,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辯惠好生,下因其材。上下易用,國故不治。
用一之道,以名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徒。故聖人執一以靜,使名自命,令事自定。不見其采,下故素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將自舉之;正與處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舉之,不知其名,複修其形。形名參同,用其所生。二者誠信,下乃貢情。
謹修所事,待命于天,毋失其要,乃為聖人。聖人之道,去智與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國危亡。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參鞠之,終則有始。虛以靜後,未嘗用己。凡上之患,必同其端;信而勿同,萬民一從。
夫道者,弘大而無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於群生,斟酌用之,萬物皆盛,而不與其寧。道者,下周於事,因稽而命,與時生死。參名異事,通一同情。故曰:道不同於萬物,德不同於陰陽,衡不同於輕重,繩不同於出入,和不同於燥濕,君不同於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無雙,故曰一。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禱。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參同,上下和調也。
凡聽之道,以其所出,反以為之入。故審名以定位,明分以辯類。聽言之道,溶若甚醉。脣乎齒乎,吾不為始乎;齒乎脣乎,愈惛々乎。彼自離之,吾因以知之;是非輻湊,上不與構。虛靜無為,道之情也;三伍比物,事之形也。三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虛。根幹不革,則動泄不失矣。動之溶之,無為而攻之。喜之,則多事;惡之,則生怨。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上不與共之,民乃寵之;上不與義之,使獨為之。上固閉內扃,從室視庭,咫尺已具,皆之其處。以賞者賞,以刑者刑,因其所為,各以自成。善惡必及,孰敢不信?規矩既設,三隅乃列。
主上不神,下將有因;其事不當,下考其常。若天若地,是謂累解;若地若天,孰疏孰親?能象天地,是謂聖人。欲治其內,置而勿親;欲治其外,宮置一人;不使自恣,安得移並?大臣之門,唯恐多人。凡治之極,下不能得。周合刑名,民乃守職;去此更求,是謂大惑。猾民愈眾,奸邪滿側。故曰:毋富人而貸焉,毋貴人而逼焉;毋專信一人而失其都國焉;腓大於股,難以趣走。主失其神,虎隨其後。主上不知,虎將為狗。主不蚤止,狗益無已。虎成其群,以弑其母。為主而無臣,奚國之有?主施其法,大虎將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寧。法制苟信,虎化為人,複反其真。
欲為其國,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將聚眾。欲為其地,必適其賜;不適其賜,亂人求益。彼求我予,假仇人斧;假之不可,彼將用之以伐我。黃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戰。”下匿其私,用試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故度量之立,主之寶也;黨與之具,臣之寶也。臣之所不弑其君者,黨與不具也。故上失扶寸,下得尋常。有國君,不大其都;有道之臣,不貴其家。有道之君,不貴其臣;貴之富之,彼將代之。備危恐殆,急置太子,禍乃無從起。內索出圉,必身自執其度量。厚者虧之,薄者靡之。虧靡有量,毋使民比周,同欺其上。虧之若月,靡之若熱。簡令謹誅,必盡其罰。
毋弛而弓,一棲兩雄,其鬥顏顏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一家二貴,事乃無功。夫妻持政,子無適從。
為人君者,數披其木,毋使木技扶疏;木枝扶疏,將塞公閭,私門將實,公庭將虛,主將壅圍。數披其木,無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將逼主處。數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枝大本小,將不勝春風;不勝春風,枝將害心。公子既眾,宗室憂唫。止之之道,數披其木,毋使枝茂。木數披,黨與乃離。掘其根本,木乃不神。填其洶淵,毋使水清。探其懷,奪之威。主上用之,若電若雷。
[编辑] 八奸第九
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術:一曰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四曰養殃,五曰民萌,六曰流行,七曰威強,八曰四方。
何謂同床?曰:貴夫人,愛孺子,便僻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托于燕處之虞,乘醉飽之時,而求其所欲,此必聽之術也。為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謂“同床”。二曰在旁。何謂在謗?曰:優笑侏儒,左右近習,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諾諾,先意承旨,觀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此皆俱進俱退,皆應皆對,一辭同軌以移主心者也。為人臣者內事之以金玉玩好,外為之行不法,使之化其主,此之謂“在旁”。三曰父兄。何謂父兄?曰:側室公子,人主之所親愛也;大臣廷吏,人主之所與度計也。此皆盡力畢議,人主之所必聽也。為人臣者事公子側室以音聲子女,收大臣延吏以辭言,處約言事,事成則進爵益祿,以勸其心,犯其主,此之謂“父兄”。四曰養殃。何謂養殃?曰:人主樂美宮室台池,好飾子女狗馬以娛其心,此人主之殃也。為人臣者盡民力以美宮室台池,重賦斂以飾子女狗馬,以娛其主而亂其心,從其所欲,而樹私利其間,此謂“養殃”。五曰民萌。何謂民萌?曰:為人臣者散公財以說民人,行小惠以取百姓,使朝廷市井皆勸權譽己,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此之謂“民萌”。六曰流行。何謂流行?曰:人主者,固壅其言談,希於聽論議,易移以辯說。為人臣者求諸候之辯士,養國中之能說者,使之以語其私。為巧文之言,流行之辭,示之以利勢,懼之以患害,施屬虛辭以壞其主,此之謂“流行”。七曰威強。何謂威強?曰:君人者,以群臣百姓為威強者也。群臣百姓之所善,則君善之;非群臣百姓之所善,則君不善之。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以彰其威,明焉己者必利,不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謂“威強”。八曰四方。何謂四方?曰:君人者,國小,則事大國;兵弱,則畏強兵。大國之所索,小國必聽;強兵之所加,弱兵必服。為人臣者,重賦斂,盡府庫,虛其國以事大國,而用其威求誘其君;甚者舉兵以聚邊境而制斂于內,薄者數內大使以震其君,使之恐懼,此之謂“四方”。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焉。
明君之於內也,娛其色而不行其謁,不使私請。其於左右也,使其身必責其言,不使益辭。其于父兄大臣也,聽其言也必使以罰任於後,不令妄舉。其於觀東玩好也,必令之有所出,不使擅進擅退,不使群臣虞其意。其于德施也,縱禁財,發墳倉,利於民者,必出於君,不使人臣私其德。其於說議也,稱譽者所善,毀疵者所惡,必實其能,察其過,不使群臣相為語。其於勇力之士也,軍旅之功無逾賞,邑鬥之勇無赦罪,不使群臣行私財。其于諸候之求索也,法則聽之,不法則距之。則謂亡君者,非莫有其國也,而有之者,皆非己有也。令臣以外為制於內,則是君人者亡也。聽大國為救亡也,而亡亟於不聽,故不聽。群臣知不聽,則不外諸候,諸候知不聽,則不受臣之誣其君矣。
明主之為官職爵祿也,所以進賢材勸有功也。故曰:賢材者處厚祿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官賢者量其能,賦祿者稱其功。是以賢者不誣能以事其主,有功者樂進其業,故事成功立,今則不然,不課賢不肖,不論有功勞,用諸候之重,聽左右之謁,父兄大臣上請爵祿於上,而下賣之以收財利及以樹私黨。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為貴,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功勞之臣不論,官職之遷失謬。是以吏偷官而外交,棄事而親財。是以賢者懈怠而不勸,有功者隳而簡其業,此亡國之風也。
[编辑] 十過第十
十過:一曰行小忠,則大忠之賊也。二曰顧小利,則大利之殘也。三曰行僻自用,無禮諸候,則亡身之至也。四曰不務聽治而好五音,則窮身之事也。五曰貪愎喜利,則滅國殺身之本也。六曰耽于女樂,不顧國政,則亡國之禍也。七曰離內遠遊而忽於諫士,則危身之道也。八曰過而不聽于忠臣,而獨行其意,則滅高名為人笑之始也。九曰內不量力,外恃諸候,則削國之患也。十曰國小無禮,不用諫臣,則絕世之勢也。
奚謂小忠?昔者楚共王與晉厲公戰于鄢陵,楚師敗,而共王傷其目。酣戰之時,司馬之反渴而求飲,豎谷陽操觴酒而進之。子反曰:“嘻!,退,酒也。”陽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飲之。子反之為人也,嗜酒,而甘之,弗能絕於口,而醉。戰既罷,共王欲戰,令人召司馬子反,司馬子反辭以心疾。共王駕而自往,入其幄中,聞酒臭而還,曰:“今日之戰,不穀親傷。所恃者,司馬也,而司馬又醉如此,是亡楚國之社稷而不恤吾眾也。不谷無複戰矣。”於是還師而去,斬司馬子反以為大戮。故豎陽之進酒,不以仇子反也,其心忠愛之而適足以殺之。故曰:行小忠,則大忠之賊也。
奚謂顧小利?昔者晉獻公欲假道于虞以伐虢。荀息曰:“君其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賂虞公,求假道焉,必假我道。”君曰:“垂棘之璧,吾先君之寶也;屈產之乘,寡人之駿馬也。若受吾幣不假之道,將奈何?”荀息曰:“彼不假我道,必不敢受我。若受我,而假我道,則是寶猶取之內府而藏之外府也,馬猶取之內廄而著之外廄也。君勿尤。”君曰:“諾。”乃使荀息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賂虞公而求假道焉。虞公貪利其璧與馬而欲許之。宮之奇諫曰:”不可許。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車亦依輔,虞、虢之勢正是也。若假之道,則虢朝亡而虞夕從之矣。不可,願勿許。”虞公弗聽,逐假之道。荀息伐虢克之,還反處三年,與兵伐虞,又克之。荀息牽馬操璧而報獻公,獻公說曰:“璧則猶是也。雖然,馬齒亦益長矣。”故虞公之兵殆而地削者,何也?愛小利而不慮其害。故曰:顧小利,則大利之殘也。
奚謂行僻?昔者楚靈王為申之會,宋太子後至,執而囚之;狎徐君;拘齊慶封。中射士諫曰:“合諸候不可無禮,此存亡之機也。昔者桀為有戎之會而有糸昏叛之,紂為黎丘之蒐而戎狄叛之,由無禮也。君其圖之。”君不聽,遂行其其意。居未期年,靈王南遊,群臣從而劫之。靈王餓而死乾溪之上。故曰:行僻自用,無禮諸候,則亡身之至也。
奚謂好音?昔者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稅車而放馬,設舍以宿。夜分,而聞鼓新聲者而說之。他人問左右,盡報弗聞。乃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神,子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師涓明日報曰:“臣得之矣,而未習也,請複一宿習之。”靈公曰:“諾。”因複留宿。明日而習之,遂去之晉。30晉平公觴之于施夷之台。酒酣,靈公起”。公曰:“有新聲,願請以示。”平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未終,師曠撫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師曠曰:“此師延之所作,與紂為靡靡之也。及武王伐紂,師延東走,至於濮水而自投。故聞此聲者,必于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必削,不可遂。”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動究之。平公問師曠曰:“此所謂何聲也?”師曠曰:“此所謂清商也。”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而聞乎?”師曠曰:“不可。古之聽清徵者,皆有德義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聽。”平公曰:“寡人之所好者,音也,願試聽之。”師曠不得已,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鶴二八,道南方來,集于郎門之垝;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頸而鳴,舒翼而舞,音中宮商之聲,聲聞於天。平公大說,坐者皆喜。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反坐而問曰:“音莫悲於清徵乎?”師曠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而聞乎?”師曠曰:“不可。昔者黃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駕象車而六蛟龍,畢方並鎋,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騰蛇伏地,鳳皇覆上,大合鬼神,作為清角。今吾君德薄,不足聽之。聽之,將恐有敗。”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願遂聽之。”師曠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玄雲從西北方起;再奏之,大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隳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懼伏於廊室之間。晉國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故曰:不務聽治,而好五音不已,則窮身之事也。
奚謂貪愎?昔者智伯瑤率趙、韓、魏而伐範、中行,滅之。反歸,休兵數年。因令人請地于韓。韓康子欲勿與,段規諫曰:“不可不與也。夫知伯之為人也,好利而驁愎。彼來請地而弗與,則移兵于韓必矣。君其與之。與之彼狃,又將請地他國。他國且有不聽,不聽,則知伯必加之兵。如是,韓可以免於患而待其事之變。”康子曰:“諾。”因令使者致萬家之縣一於知鐵。知伯說,又令人請地于魏。宣子欲勿與,趙葭諫曰:“彼請地于韓,韓與之。今請地于魏,魏弗與,則是魏內自強,而外怒知伯也。如弗予,其措兵于魏必矣。不如予之。”宣子曰:“諾。”因令人致萬家之縣一于知伯。知伯又令人之趙請蔡,皋狼之地,趙襄子弗與。知伯因陰約韓、魏將以伐趙。襄子召張孟談而告之曰:“夫知伯之為人也,陽親而陰疏。三使韓、魏而寡人不與焉,其措兵於寡人必矣。今吾安居而可?”張孟談曰:“夫董閼于,簡主之才臣也,其治晉陽,而尹鐸循之,其餘教猶存,君其定居晉陽而已矣。”君是曰:“諾。”乃召延陵生,令將車騎先至晉陽,君因從之。君至,而行其城郭及五官之藏。城郭不治,倉無積粟,府無儲錢,庫無甲兵,邑無守具。襄子懼,乃召張孟談曰:“寡人行城郭及五官之藏,皆不備具,吾將何以應敵。?”張孟談曰:“臣聞聖人之治,藏於民,不藏於府庫,務修其教,不治城郭。君其出令,令民自遺三年之食,有餘粟者入之倉;遺三年之用,有餘錢者入之府;遺有奇人者使治城郭之繕。”君夕出令,明日,倉不容粟,府無積錢。庫不受甲兵。居五日而城郭已治,守備已具。君召張孟談而問之曰:“吾城郭已治,守備已具。錢粟已足,甲兵有餘。吾奈無箭何?”張孟談曰:“臣聞董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之垣皆以荻蒿楛楚牆之,其楛高至於丈,君發而用之。”於是發而試之,其堅則雖簵之勁弗能過也。君曰:“箭已足矣,奈無金何?”張孟談曰:“臣聞董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君發而用之。”於是發而用之,有餘金矣。號令已定,守備已具。三國之兵果至。至則乘晉陽之城,遂戰。三月弗能拔。因舒軍而圍之,決晉陽之水以灌之。圍晉陽三年。城中巢居而處,懸釜而炊,財食將盡,士大夫羸病。襄子謂張孟談曰:“糧食匱,財力盡,士大夫羸病,吾恐不能守矣!欲以城下,何國之可下?”張孟談曰:“臣聞之:‘亡弗能存,危弗能安,則無為貴智矣。’君釋此計者。臣請試潛行而出,見韓、魏之君。”張孟談見韓、魏之君曰:“臣聞:‘亡齒寒。’今知伯率二君而伐趙,趙將亡矣。趙亡,則二君為之次。”二君曰:“我知其然也。雖然,知伯之為人也中,粗而少親。我謀而覺,則其禍必至矣。為之奈何?”張孟談曰:“謀出二君之口而入臣之耳,人莫之知也。”二君因與張孟談約三軍之反,與之期日。夜遣孟談入晉陽,以報二君之反。襄子迎孟談而再拜之,且恐且喜。二君以約遣張孟談,因朝知伯而出,遇智過於轅門之外。智過怪其色,因入見知伯曰:“二君貌將有變。”君曰:“何如?”曰:“其行矜而意高,非他時節也,君不如先之。”君曰:“吾與二主約謹矣,破趙而三分其地,寡人所以親之,必不侵欺。兵之著于晉陽三年,今旦暮將拔之而饗其利,何乃將有他心?必不然。子釋勿憂,勿出於口。”明旦,二主又朝而出,複見智過於轅門。智過入見曰:“君以臣之言告二主乎?”君曰:“何以知之?”曰:“今日二主朝而出,見臣而其色動,而視屬臣。此必有變,君不如殺之。”君曰:“子置勿複言。”智過曰:“不可,必殺之。若不能殺,遂親之。”君曰;“親之奈何?”智過曰:“魏宣子謀臣曰趙葭,韓康子之謀臣曰段規,此皆能移其君之計。君與其二君約:破趙國,因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如是,則二主之心可以無變矣。”知伯曰:“破趙而三分其地,又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則吾所得者少。不可。”智過見其言之不聽也,出,因更其族為輔氏。至於期日之夜,趙氏殺其守堤之吏而決其水灌知伯軍。知伯軍救水而亂,韓、魏翼而擊之,襄子將卒犯其前,大敗知伯之軍而擒知伯。知伯身死軍破,國分為三,為天下笑。故曰:貪愎好利,則滅國殺身之本也。
奚謂耽于女樂?昔者戎王使由余聘于秦,穆公問之曰:“寡人嘗聞道而未得目見之也,原聞古之明主得國失國常何以?”由餘對曰:“臣嘗得聞之矣,常以儉得之,以奢失之。”穆公曰:“寡人不辱而問道於子,子以儉對寡人何也?”由餘對曰:“臣聞昔者堯有天下,飯於土簋,飲於土鉶。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東西至日月所出入者,莫不實服。堯禪天下,虞舜受之,作為食器,斬山木而財子,削鋸修其跡,流漆墨其上,輸之于宮以為食器。諸候以為益侈,國之不服者十三。舜禪天下而傳之于禹,禹作為祭器,墨染其外,而硃畫書其內,縵帛為茵,將席頗緣,觸酌有采,而樽俎有飾。此彌侈矣,而國之不服者三十三。夏後氏沒,殷人受之,作為大路,而建旒九,食器雕琢,觴酌刻鏤,白壁堊墀,茵席雕文。此彌侈矣,而國之不服者五十三。君子皆知文章矣,而欲服者彌少。臣故曰:儉其道也。”由餘出,公乃召內史廖而告之,曰:“寡人:‘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聖人也,寡人患之,吾將余何?”內史廖曰:“臣聞戎王之居,僻陋而道遠,未聞中國之聲。君其遣之女樂,以亂其政,而後為由餘請期,以疏其諫。彼君臣有間而後可圖也。”君曰:“諾。”乃使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遣戎王,因為由餘請期。戎王許諾,見其女樂而說之,設酒張飲,日以聽樂,終幾不遷,牛馬半死。由餘歸,因諫戎王,戎王弗聽,由餘遂去之秦。秦穆公迎而拜之上卿,問其兵勢與其地形。既以得之,舉兵而伐之,兼國十二,開地千里。故曰:耽于女樂,不顧國政,則亡國之禍也。
奚謂離內遠遊?昔者齊景公游于海而樂之。號令諸大夫曰:“言歸者死。”顏涿聚曰:“君游海而樂之,奈臣有圖國者何?君雖樂之,將安得。”齊景公曰:“寡人布令曰‘言歸者死’,今子犯寡人之令。”援戈將擊之。顏涿聚曰:“昔桀殺關龍逢而紂殺王子比干,今君雖殺臣之身以三之可也。臣言為國,非為身也。”延頸而前曰:“君擊之矣!”君乃釋戈趣駕而歸。至三日,而聞國人有謀不內齊景公者矣。齊景公所以遂有齊國者,顏涿聚之力地。故曰:離內遠遊,則危身之道也。
奚謂過而不聽于忠臣?昔者齊桓公九合諸候,一匡天下,為五伯長,管仲佐之。管仲老,不能用事,休居於家。桓公從而問之曰:“仲父家居有病,即不幸而不起此病,政安遷之?”管仲曰:“臣老矣,不可問也。雖然,臣聞之,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君其試以心決之。”君曰:“鮑叔牙何如?”管仲曰:“不可。鮑叔牙為人,剛愎而上悍。剛則犯民以暴,愎則不得民心,悍則下不為用。其心不懼,非霸者之佐也。”公曰:“然則豎刁何如?”管仲曰:“不可。夫人之情莫不愛其身。公妒而好內,豎刁自獖以為治內。其身不愛,又安能愛君?”公曰:“然,則術公子開方何如?”管仲曰:“不可。齊、衛之間不過十日之行,開方為事君,欲適君之故,十五年不歸見其父母,此非人情也。其父母之不親也,又能親君乎?”公曰:“然則易牙何?”管仲曰:“不可。夫易牙為君主味。君之所未嘗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君所知也。人之情莫不愛其子,今蒸其子以為膳於君,其子弗愛,又安能愛君乎?”公曰:“然則孰可?”管仲曰:“隰朋可。其為人也,堅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堅中,則足以為表;廉外,則可以大任;少欲,則能臨其眾;多信,則能親鄰國。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君曰:“諾。”居一年餘,管鐘死,君遂不用隰朋而與豎刁。刁蒞事三年,桓公南遊堂阜,豎刁率易牙、衛公子開方及大臣為亂。桓公渴餒而死南門之寢、公守之室,身死三月不收,蟲出於戶。故桓公之兵橫行天下,為五伯長,卒見弑於其臣,而滅高名,為天下笑者,何也?不用管仲之過也。故曰:過而不聽于忠臣,獨行其意,則滅其高名為人笑之始也。
奚謂內不量力?昔者秦之攻宜陽,韓氏急。公仲朋謂韓君曰:“與國不可恃也,豈如因張儀為和于秦哉!因賂以名都而南與伐楚,是患解于秦而害交于楚也。”公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將西和秦。楚王聞之,懼,召陳軫而告之曰:“韓朋將西和秦,今將奈何?”陳軫曰:“秦得韓之都一,驅其練甲,秦、韓為一以南鄉楚,此秦王之所以廟祠而求也,其為楚害必矣。王其趣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以奉韓曰:‘不谷之國雖小,卒已悉起,願大國之信意于秦也。因願大國令使者入境視楚之起卒也。'”韓使人之楚,楚王因發車騎,陳之下路,謂韓使者曰:“報韓君,言弊邑之兵今將入境矣。”使者還報韓君,韓君大大悅,止公仲。公仲曰:“不可。夫以實害我者,秦也;以名救我者,楚也。聽楚之虛言而輕強秦之實禍,則危國之本也。”韓君弗聽。公仲怒而歸,十日不朝。宜陽益急,韓君令使者趣卒于楚,冠蓋相望而卒無至者。宜陽果拔,為諸候笑。故曰:內不量力,外恃諸候者,則國削之患也。
奚謂國小無禮?昔者晉公子重耳出亡,過於曹,曹君袒裼而觀之。釐負羈與叔瞻侍于前。叔瞻謂曹君曰:“臣觀晉公子,非常人也。君遇之無禮,彼若有時反國而起兵,即恐為曹傷,君不如殺之。”曹君弗聽。釐負羈歸而不樂,其妻問之曰:“公從外來而有不樂之色,何也?”負羈曰:“吾聞之,有福不及,禍來連我。今日吾君召晉公子,其遇之無禮。我與在前,吾是以不樂。”其妻曰:“吾觀晉公子,萬乘之主也;其左右從者,萬乘之相也。今窮而出亡過於曹,曹遇之無禮。此若反國,必誅無禮,則曹其首也。子奚不先自貳焉。”負羈曰:“諾。”盛黃金於壺,充之以餐,加璧其上,夜令人遺公子。公子見使者,再拜,受其餐而辭其璧。公子自曹入楚,自楚入秦。入秦三年,秦穆公召群臣而謀曰:“昔者晉獻公與寡人交,諸候莫弗聞。獻公不幸離群臣,出入十年矣。嗣子不善,吾恐此將仿令其宗廟不祓陰而社稷不血食也。如是弗定,則非與人交之道。吾欲輔重耳而入之晉,何如?”群臣皆曰:“善。”公因起卒,革車五百乘,疇騎二千,步卒五萬,輔重耳入之于晉,立為晉君。重耳即位三年,舉兵而伐曹矣。因令人告曹君曰:“懸叔瞻而出之,我且殺而以為大戮。”又令人告釐負羈曰:“軍旅薄城,吾知子不違也。其表子之閭,寡人將以為令,令軍勿敢犯。”曹人聞之,率其親戚而保釐負羈之閭者七百餘家。此禮之所用也。故曹,小國也,而迫于晉、楚之間,其君之危猶累卵也,而以無禮蒞之,此所以絕世也。故曰:國小無禮,不用諫臣,則絕世之勢也。
[编辑] 孤憤第十一
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非謂重人也。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為,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為重人也。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直到勁直,聽用,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當塗之人擅事要,則外內為之用矣。是以諸候不因,則事不應,故敵國為之訟;百官不因,則業不進,故群臣為之用;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學士不因,則養祿薄禮卑,故學士為之談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飾也。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希不信愛也,又且習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惡,因其所自進也。官爵貴重,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非有所信愛之親,習故之澤也,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處勢卑賤,無黨孤特。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以新旅與習故爭,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惡爭,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其數不勝也。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以歲數而又不得見;當塗之人乘五勝之資,而旦暮獨說於前。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而人主奚時得悟乎?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者,以公法而誅之;其不可被以罪過者,以私劍而窮之。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戮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於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貴之;其不可藉以美名者,以外權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不顯於官爵,必重于外權矣。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不待見功而爵祿,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
夫越雖國富兵強,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人之所以謂齊亡者,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謂晉亡者,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專之也。今大臣執柄獨斷,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襲跡于齊、晉,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聽之,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智者決策于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潔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恃其精潔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精辯之功息,而毀誣之言起矣。治辯之功制于近習,精潔之行決於毀譽,則修智之吏廢,則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三伍審罪過,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汙之吏處官矣。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故當也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十無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必不從重臣矣,是當塗者徒屬,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汙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挾愚汙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朋黨比周,相與一口,惑主敗法,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主上勞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编辑] 說難第十二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
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所說陰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彼顯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說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為,如此者身危。夫異事而當,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於外,必以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忘;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此者身危。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如此者身危。貴人或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如此者身危。強以其所不能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間己矣;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論其所愛,則以為借資;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也,徑省其說,則以為不智而拙之;米鹽博辯,則以為多而交之。略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彼有私急也,必以公義示而強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說者因為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為也。其心有高也,而實不能及,說者為之舉其過而見其惡,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則為之舉異事之同類者,多為之地,使之資說於我,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欲內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見其合於私利也。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於私患也。譽異人與同行者,規異事與同計者。有與同汙者,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有與同敗者,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也;自勇其斷,則無以其謫怒之;自智其計,則毋以其敗躬之。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擊摩,然後極騁智辯焉。此道所得,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
伊尹為宰,百里奚為虜,皆所以幹其上也。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如此其汙也!今以吾言為宰虜,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夫曠日離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不疑,引爭而不罪,則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對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雲。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此二人說者皆當矣,厚者為戮,薄者見疑,則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也。故繞朝之言當矣,其為聖人于晉,而為戮于秦也,此不可不察。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刖。彌子瑕母病,人間往夜告彌子,彌子矯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教哉!為母之故,亡其刖罪。”異日,與君遊於果圍,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君曰:“愛我哉!亡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固嘗矯駕吾車,又嘗啖我以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贈于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
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编辑] 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則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於耕農,而游士危於戰陳;則法術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減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吳起枝解於楚。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哉?此世所以亂無霸王也。
[编辑] 奸劫弑臣第十四
凡奸臣皆欲順人主之心以取親幸之勢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從而譽之;主有所贈,臣因而毀之。凡人之大體,取捨同者則相是也,取捨異者則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譽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謂同取;人臣之所毀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謂同舍。夫取捨合而相與逆者,未嘗聞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勢以毀譽進退群臣者,人主非有術數以禦之也,非參驗以審之也,必將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於上,而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
國有擅主之臣,則群下不得盡其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為臣盡力以致功,竭智以陳忠者,其身困而家貧,父子罹其害;為奸利以弊人主,行財貨以事貴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澤: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治國若此其過也,而上欲下之無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積功勞而求安,是猶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趨富貴,事上而求安,是猶聾而欲審清濁之聲也,愈不幾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無相比周,蔽主上,為奸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人主之義矣。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無規矩而欲為方圓也,必不幾矣;若以守法不朋黨治官而求安,是猶以足搔頂也,愈不幾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無廢法行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君上之法矣。故以私為重人者眾,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黨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殺簡公者也。
夫有術者之為人臣也,得效度數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國者也。是以度數之言得效於前,則賞罰必用於後矣。人主誠明於聖人之術,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是以左右近習之臣,知偽詐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盡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與比周,妄毀譽以求安,是猶負千鈞之重,陷於不測之淵而求生也,必不幾矣。”百官之吏,亦知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猶上高陵之顛墮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虛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貪漁下?是以臣得陳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職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齊,而商君之所以強秦也。
從是觀之,則聖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恃人之以愛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幹上。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雖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國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離婁乃為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為聰也。不任其數,而待目以為明,所見都少矣,非不弊之術也。不因其勢,而待耳以為聰,所聞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天下不得不為己聽。故身在深宮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內,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亂之道廢而聰明之勢興也。故善任勢者國安,不知因其勢者國危。古秦之俗,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商君說秦孝公以變法易俗而明公道,賞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當此之時,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也,故輕犯新法。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眾,民疾怨而眾過日聞。孝公不聽,遂行商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告私奸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無所加。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罰重,而告奸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至治之法術已明矣,而世學者弗知也。
且夫世之愚學,皆不知亂之情,讘訁夾多誦先古之書,以亂當世之治;智慮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術之士。聽其言者危,用其計者亂,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俱與有術之士,有談說之名,而實相去千萬也。此夫名同而實有異者也。夫世愚學之人比有術之士也,猶蟻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遠矣。而聖人者,審於是非之實,察於治亂之情也。故其治國也,正明法,陳嚴刑,將以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使強不陵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群臣相關,父子相保,而無死亡系虜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顧以為暴。愚者固欲治而惡其所以治,皆惡危而喜其所以危者。何以知之?夫嚴刑重罰者,民之所惡也,而國之所以治也;哀憐百姓輕刑罰者,民之所喜,而國之所以危也。聖人為法國者,必逆於世,而順于道德。知之者同於義而異於俗;弗知這者,異於義而同於俗。天下知之者少,則義非矣。
處非道之位,被眾口之譖,溺於當世之言,而欲當嚴天子而求安,幾不亦難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楚莊王之弟春申君,有愛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棄其妻也,因自傷其身以視君而泣,曰:“得為君之妾,甚幸。雖然,適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適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適二主,其勢不俱適,與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賜死君前。妾以賜死,若複幸於左右,願君必察之,無為人笑。”君因信妾餘之詐,為棄正妻。餘又欲殺甲而以其子為後,因自裂其呆衣之裡,以示君而泣,曰:“餘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強戲餘。餘與爭之,至裂餘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君怒,而殺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詐棄,而子以之死。從是觀之,父子愛子也,猶可以毀而害也;君臣之相與也,非有父子之親也,而群臣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賢聖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車裂於秦,而吳起之所以枝解於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誅,無功者皆欲尊顯。而聖人之治國也,賞不加於無功,而誅必行於有罪者也。然則有術數者之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聽也。
世之學術者說人主,不曰:“乘威嚴之勢以困奸邪之臣”,而皆曰:“仁義惠愛而已矣”!世主美仁義之名而不察其實,是以大者國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夫施與貧困者,此世之所謂仁義;哀憐百姓,不忍誅罰者,此世之所謂惠愛也。夫有施與貧困,則無功者得賞;不忍誅罰,則暴亂者不止。國有無功得賞者,則民不外務當敵斬首,內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貨財,事富貴,為私善,立名譽,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眾,而暴亂之徒愈勝,不亡何時!夫嚴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罰者,民之所惡也。故聖人陳其所畏以禁其邪,設其所惡以防其奸,是以國安而暴亂不起。吾以是明仁義愛惠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無棰策之威,銜橛之備,雖造父不能以服馬;無規矩之法,繩墨之端,雖王爾不能以成方圓;無威嚴之勢,賞罰之法,雖舜不能以為治。今世主皆輕釋重罰嚴誅,行愛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幾也。故善為主者,明賞設利以勸之,使民以功賞而不以仁義賜;嚴刑重罰以禁之,使民以罪誅而不以愛惠免。是以無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讬於犀車良馬之上,則可以陸犯阪阻之患;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則可以水絕江河之難;操法術之數,行重罰嚴誅,則可以致霸王之功。治國之有法術賞罰,猶若陸行之有犀車良馬也,水行之有輕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伊尹得之,湯以王;管仲得之,齊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強。此三人者,皆明於霸王之術,察於治強之數,而不以牽於世俗之言;適當世明主之意,則有直任布衣之士,立為卿相之處;處位治國,則有尊主廣地之實:此之謂足貴之臣。湯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為天子;桓公得管仲,立為五霸主,九合諸候,一匡天下;孝公得商君,地以廣,兵以強。故有忠臣者,外無敵國之患,內無亂臣之憂,長安於天下,而名垂後世,所謂忠臣也。若夫豫讓為智伯臣也,上不能說人主使之明法術度數之理以避禍難之患,下不能領禦其眾以安其國;及襄子之殺智伯也,豫讓乃自黔劓,敗其形容,以為智伯報襄子之仇。是雖有殘刑殺身以為人主之名,而實無益於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為忠而高之。古有伯夷叔齊者,武王讓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餓死首陽之陵。若此臣,不畏重誅,不利重賞,不可以罰禁也,不可以賞使也,此之謂無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諺曰:“厲憐王。”此不恭之言也。雖然,古無虛諺,不可不察也。此謂劫殺死亡之主言也。人主無法術以禦其臣,雖長年而美材,大臣猶將得勢,擅事主斷,而各為其私急。而恐父兄毫傑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誅於己也,故殺賢長而立幼弱,廢正的而立不義。故《春秋》記之曰:“楚王子圍將聘於鄭,未出境,聞王病而反。因入問病,以其冠纓絞王而殺之,遂自立也。齊崔杼,其妻美,而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之室。及公往,崔子之徒賈舉率崔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請與之分國,崔子不許;公請自刃於廟,崔子又不聽;公乃走,逾於北牆。賈舉射公,中其股,公墜,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近之所見:李兌之用趙也,餓主父百日而死,,卓齒之用齊也,擢湣王之筋,懸之廟梁,宿昔而死。故厲雖癕腫疕瘍,上比於《春秋》,未至於絞頸射股也;下比於近世,未至餓死擢筋也。故劫殺死亡之君,此其心之憂懼,形之苦痛也,必甚於厲矣。由此觀之,雖“厲憐王”可也。
[编辑] 亡徵第十五
凡人主之國小而家大,權輕而臣重者,可亡也。簡法禁而務謀慮,荒封內而恃交援者,可亡也。群臣為學,門子好辯,商賈外積,小民內困者,可亡也。好宮室台榭陂池,事車服器玩,好罷露百姓,煎靡貨財者,可亡也。用時日,事鬼神,信蔔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聽以爵不以眾言參驗,用一人為門戶者,可亡也。官職可以重求,爵祿可以貨得者,可亡也。緩心而無成,柔茹而寡斷,好惡無決而無所定立者,可亡也。饕貪而無厭,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喜淫辭而不周於法,好辯說而不求其用,濫於文麗而不顧其功者,可亡也。淺薄而易見,漏泄而無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語者,可亡也。很剛而不和,愎諫而好勝,不顧社稷而輕為自信者,可亡也。恃交援而簡近鄰,怙強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國者,可亡也。羈旅僑士,重帑在外,上間謀計,下與民事者,可亡也。民信其相,下不能其上,主愛信之而弗能廢者,可亡也。境內之傑不事,而求封外之士,不以功伐課試,而好以各問舉錯,羈旅起貴以陵故常者,可亡也。輕其適正,庶子稱衡,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大心而無悔,國亂而自多,不料境內之資而易其鄰敵者,可亡也。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太子已置,而娶於強敵以為後妻,則太子危,如是,則群臣易慮者,可亡也。怯懾而弱守,蚤見而心柔懦,知有謂可,斷而弗敢行者,可亡也。出君在外而國更置,質太子未反而君易子,如是則國摧;國摧者,可亡也。挫辱大臣而狎其身,刑戮小民而逆其使,懷怒思恥而專習則賊生,賊生者,可亡也。大臣兩重,父兄眾強,內黨外援以爭事勢者,可亡也。婢妾之言聽,愛玩之智用,外內悲惋而數行不法者,可亡也。簡侮大臣,無禮父兄,勞苦百姓,殺戮不辜者,可亡也。好以智矯法,時以行雜公,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可亡也。無地固,城郭惡,無畜積,財物寡,無守戰之備而輕攻伐者,可亡也。種類不壽,主數即世,嬰兒為君,大臣專制,樹羈旅以為黨,數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太子尊顯,徒屬眾強,多大國之交,而威勢蚤具者,可亡也。變褊而心急,輕疾而易動發,心悁忿而不訾前後者,可亡也。主多怒而好用兵,簡本教而輕戰攻者,可亡也。貴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敵國,內困百姓,以攻怨讎,而人主弗誅者,可亡也。君不肖而側室賢,太子輕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則國躁;國躁者,可亡也。藏恕而弗發,懸罪而弗誅,使群臣陰贈而愈憂懼,而久未可知者,可亡也。出軍命將太重,邊地任守太尊,專制擅命,徑為而無所請者,可亡也。後妻淫亂,主母畜穢,外內混通,男女無別,是謂兩主;兩主者,可亡也,後妻賤而婢妾貴,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輕而典謁重,如此則內外乖;內外乖者,可亡也。大臣甚貴,偏党眾強,壅塞主斷而重擅國者,可亡也。私門之官用,馬府之世絀,鄉曲之善舉者,可亡也。官職之勞廢,貴私行而賤公功者,可亡也。公家虛而大臣實,正戶貧而寄寓富,耕戰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見大利而不趨,聞禍端而不備,淺薄於爭守之事,而務以仁義自飾者,可亡也。不為人主之孝,而慕瓜夫之孝,不顧社稷之利,而聽主母之令,女子用國,刑餘用事者,可亡也。辭辯而不法,心智而無術,主多能而不以法度從事者,可亡也。親臣進而故人退,不肖用事而賢良伏,無功貴而勞苦賤,如是則下怨;下怨者,可亡也。父兄大臣祿秩過功,章服侵等,宮室供養大侈,而人主弗禁,則臣心無窮,臣心無窮者,可亡也。公胥公孫與民同門,暴慠其鄰者,可亡也。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兩堯不能相王,兩桀不能相亡;亡王之機,必其治亂,其強弱相奇者也。木之折也必通蠹,牆之壞也必通隙。然木雖蠹,無疾風不折;牆雖隙,無大雨不壞。萬乘之主,有能服術行法以為亡征之君風雨者,其兼天下不難矣。
[编辑] 三守第十六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則國安身榮;三守不完,則國危身殆。何謂三守?人臣有議當途之失,用事之過,舉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習能人,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適近習能人之心,而乃上以聞人主,然則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見,而忠直日疏。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惡自治之勞憚,使群臣輻湊之變,因傳柄移藉,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謂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則劫殺之征也。凡劫有三:有明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國要以資群臣,使外內之事非已不得行。雖有賢良,逆者必有禍,而順者必有福。然則群臣直莫敢忠主憂國以爭社稷之利害。人主雖賢,不能獨計,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則國為亡國矣。此謂國無臣。國無臣者,豈郎中虛而朝臣少哉?群臣持祿養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謂明劫。鬻寵擅權,矯外以勝內,險言禍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惡。人主聽之,卑身輕國以資之,事敗與主分其禍,而功成則臣獨專之。諸用事之人,壹心同辭以語其美,則主言惡者必不信矣。此謂事劫。至於守司囹圄,禁制刑罰,人臣擅之,此謂刑劫。三守不完,則三劫者起;三守完,則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則王矣。
[编辑] 備內第十七
人主之患在於信人,信人則制於人。人臣之於其君,非有骨肉之親也,縛於勢而不得不事也。故為人臣者,窺覘其君心也,無須臾之休,而人主怠傲處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殺主也。為人主而大信其子,則奸臣得乘於子以成其私,故李兌傳趙王而餓主父。為人主而大信其妻,則奸臣得乘於妻以成其私,故優施傳麗姬殺申生而立奚齊。夫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餘無可信者矣。且萬乘之主,千乘之君,後妃夫人、適子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愛則親,不愛則疏。語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則其為之反也,其母惡者其子釋。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後,此後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為後而子為主,則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之樂不減於先君,而擅萬乘不疑,此鴆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這疾死者不能處半。”,人主弗知,則亂多資。故曰:利君死者眾,則人主危。故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人,為戰與馳。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與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後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則勢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於利己死者。故日月暈圍於外,其賊在內,備其所憎,禍在所愛。是故明王不舉不參之事,不食非常之食;遠聽而近視,以審內外之失,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執後以應前,按法以治眾,眾端以參觀。士無幸賞,無逾行,殺必當,罪不赦,則奸邪無所容其私。 徭役多則民苦,民苦則權勢起,權勢起則複除重,複除重則貴人富。苦民以富貴人,起勢以藉人臣,非天下長利也。故曰:徭役少則民安,民安則下無重權,下無重權則權勢滅,權勢滅則德在上矣。今夫水之勝火亦明矣,然而釜■間之,水煎沸竭盡其上,而火得熾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勝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於此,然法守之臣為釜■之行,則法獨明於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傳言,《春秋》所記,犯法為逆以成大奸者,未嘗不從尊貴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備,刑罰之所以誅,常於卑賦,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訴。大臣比周,蔽上為一,陰相善而陽相惡,以示無私,相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無道得聞,有主名而無實,臣專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權勢,則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權勢。
[编辑] 南面第十八
人主之過,在己任臣矣,又必反與其所不任者備之,此其說必與其所任者為仇,而主反制於其所不任者。今所與備人者,且曩之所備也.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無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釋法而以臣備臣,則相愛者比周而相譽,相憎者朋黨而相非。非譽交爭,則主惑亂矣。人臣者,非名譽請謁無以進取,非背法專制無以為威,非假于忠信無以不禁,三者,湣主壞法之資也。人主使人臣雖有智能,不得背法而專制;雖有賢行,不得逾功而先勞,雖有忠信,不得釋法而不禁:此之謂明法。人主有誘於事者,有壅於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資,以事誣主。主誘而不察,因而多之,則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謂之誘,誘於事者困於患。共進言少,其退費多,雖有功,其進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賞,則群臣莫敢飾言以湣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復於後,複言不復於前,事雖有功,必伏其罪,謂之任下。 人臣為主設事而恐其非也,則先出說設言曰:“議是事者,妒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聽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議事。二勢者用,則忠臣不聽而譽臣獨任。如是者謂之壅於言,壅於言者制於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責,又有不言之責。言無端末辯無所驗者,此言之責也;以不言避責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責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責其實,不言者必問其取捨以為之責。則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則皆有責也。人主欲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為之者,其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舉事有道,計其入多,其出少者,可為也。惑主不然,計其入,不計其出,出雖倍其入,不知其害,則是名得而實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謂功。今大費無罪而少得為功,則人臣出大費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無變古,毋易常。”變與不變,聖人不聽,正治而已。則古之無變,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與不可。伊尹毋變殷,太公毋變周,則湯、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齊,郭偃毋更晉,則桓、文不霸矣。凡人難變古者,憚易民之安也。夫不變古者,襲亂之跡;適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亂,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嚴必行之,故雖拂於民,必立其治。說在商君之內外而鐵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車:戒民之備也。是以愚戇窳墮之民,苦小費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謗而振小變而失長便,故鄒賈非載旅。狎習于亂而容於治,故鄭人不能歸。
[编辑] 飾邪第十九
鑿龜數筴,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趙也。鑿龜數筴,兆曰“大吉“,而以攻趙者,燕也。劇辛之事燕,無功而社稷危;鄒衍之事燕,無功而國道絕。趙代先得意于燕,後得意于齊,國亂節高。自以為與秦提衡,非趙龜神而燕龜欺也。趙又嘗鑿龜數筴而北伐燕,將劫燕以逆秦,兆曰“大吉“。始攻大樑而秦出上黨矣,兵至厘而六城拔矣;至陽城,秦拔鄴矣;龐援揄兵而南,則鄣盡矣。臣故曰:趙龜雖無遠見于燕,且宜近見於秦。秦以其“大吉“,辟地有實,救燕有有名。趙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又非秦龜神而趙龜欺也。初時者,魏數年東鄉攻盡陶、衛,數年西鄉以失其國,此非豐隆、五行、太一、王相、攝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搶、歲星非數年在西也,又非天缺、弧逆、刑星、熒惑、奎台非數年在東也。故曰:龜筴鬼神不足舉勝,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古者先王盡力於親民,加事於明法。彼法明,則忠臣勸;罰必,則邪臣止。忠勸邪止而地廣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黨比周以隱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東是也。亂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強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踐恃大朋之龜與吳戰而不勝,身臣入宦于吳;反國棄龜,明法親民以報吳,則夫差為擒。故恃鬼神者慢於法,恃諸侯者危其國。曹恃齊而不聽宋,齊攻荊而宋滅曹。邢恃吳而不聽齊,越伐吳而齊滅邢。許恃荊而不聽魏,荊攻宋而魏滅許。鄭恃魏而不聽韓,魏攻荊而韓滅鄭。今者韓國小而恃大國,主慢而聽秦、魏,恃齊、荊為用,而小國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廣壤,而韓不見也。荊為攻魏而加兵許、鄢,齊攻任、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鄭,而韓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國,恃外以滅其社稷者也。
臣故曰:明於治之數,則國雖小,富;賞罰敬信,民雖寡,強。賞罰無度,國雖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無地無民,堯、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強。人主又以過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者,上任之以國。臣故曰:是原古之功,以古之賞賞今之人也。主以是過予,而臣以此徒取矣。主過予,則臣偷幸;臣徒取,則功不尊。無功者受賞,則財匱而民望;財匱而民望,則民不盡力矣。故用賞過者失民,用刑過者民不畏。有賞不足以勸,有刑不足以禁,則國雖大,必危。
故曰:小知不可使謀事,小忠不可使主法。荊恭王與晉厲公戰于鄢陵,荊師敗,恭王傷。酣戰,而司馬子反渴而求飲,其友豎谷陽奉卮酒而進之。子反曰:“去之,此酒也。”豎谷陽曰:“非也。”子反受而飲之。子反為人嗜酒,甘之,不能絕之於口,醉而臥。恭王欲複戰而謀事,使人召子反,子反辭以心疾。恭王駕而往視之,入幄中,聞酒臭而還,曰:“今日之戰,寡人目親傷。所恃者司馬,司馬又如此,是亡荊國之社稷而不恤吾眾也。寡人無與複戰矣。”罷師而去之,斬子反以為大戮。故曰:豎谷陽之進酒也,非以端惡子反也,實心以忠愛之,而適足以殺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賊大忠者也。故曰:小忠,大忠之賊也。若使小忠主法,則必將赦罪,赦罪以相愛,是與下安矣,然而妨害於治民者也。
當魏之方明《立辟》、從憲令行之時,有功者必賞,有罪者必誅,強匡天下,威行四鄰;及法慢,妄予,而國日削矣。當趙之方明《國律》、從大軍之時,人眾兵強,辟地齊、燕;及《國律》滿,用者弱,而國日削矣。當燕之方明《奉法》、審官斷之時,東縣齊國,南盡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斷不用,左右交爭,論從其下,則兵弱而地削,國制於鄰敵矣。故曰:明法者強,慢法者弱。強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為,國亡宜矣。語曰:“家有常業,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夫舍常法而從私意,則臣下飾于智能;臣下飾于智能,則法禁不立矣。是亡意之道行,治國之道廢也。治國之道,去害法者,則不惑于智慧,不矯於名譽矣。昔者舜使吏決鴻水,先令有功而舜殺之;禹朝諸候之君會稽之上,防風之君後至而禹斬之。以此觀之,先令者殺,後令者斬,則古者先貴如令矣。故鏡執清而無事,美惡從而比焉;衡執正而無事,輕重從而載焉。夫搖鏡,則不得為明;搖衡,則不得為正,法之謂也。故先王以道為常,以法為本。本治者名尊,本亂者名絕。凡智能明通,有以則行,無以則止。故智能單道,不可傳於人。而道法萬全,智能多失。夫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圓,萬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飾於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釋規而任巧,釋法而任智,惑亂之道也。亂主使民飾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勞而無功。釋法禁而聽請謁群臣賣官於上,取賞於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無盡力事主之心,而務為交於上。民好上交,則貨財上流,而巧說者用。若是,則有功者愈少。奸臣愈進而材臣退,則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此廢法禁、後功勞、舉名譽、聽請謁之失也。凡敗法之人,必設詐托物以來親,又好言天下之所稀有。此暴君亂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賢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稱伊尹、管仲之功,則背法飾智有資;稱比干、子胥之忠而見殺,則疾強諫有辭。夫上稱賢明,不稱暴亂,不可以取類,若是者禁。君子立法以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為非者,是邪以智,過法立智。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明主之道,必明於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義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為賞勸,不可為罰沮,人臣之私義也。私義行則亂,公義行則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義。修身潔白而行公行正,居官無私,人臣之公義也;汙行從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則人臣去私心行公義;亂主在上,則人臣去公義行私心。故君臣異心,君以計畜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害身而利國,臣弗為也;害國而利臣,君不為也。臣之情,害身無利;君之情,害國無親。君臣也者,以計合者也。至夫臨難必死,盡智竭力,為法為之。故先王明賞以勸之,嚴刑以威之。賞刑明,則民盡死;民盡死,則兵強主尊。刑賞不察,則民無功而求得,有罪而倖免,則兵弱主卑。故先王賢佐盡力竭智。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審,先王知之矣。
[编辑] 解老第二十
德者,內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於外也。神不淫於外,則身全。身全之謂德。德者,得身也。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為之欲之,則德無舍;德無舍,則不全。用之思之,則不固;不固,則無功;無功,則生於德。德則無德,不德則有德。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所以貴無為無思為虛者,謂其意無所制也。夫無術者,故以無為無思為虛也。夫故以無為無思為虛者,其意常不忘虛,是制於為虛也。虛者,謂其意無所制也。今制於為虛,是不虛也。虛者之無為也,不以無為為有常。不以無為為有常,則虛;虛,則德盛;德盛之為上德。故曰:“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
仁者,謂其中心欣然愛人也;其喜人之有福,而惡人之有禍也;生心之所不能已也,非求其報也。故曰:“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義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貴賤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親疏內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懷上宜,子事父宜,賤敬貴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親者內而疏者外宜。義者,謂其宜也,宜而為之。故曰:“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禮者,所以貌情也,群義之文章也,君臣父子之交也,貴賤賢不肖之所以別也。中心懷而不諭,故疾趨卑拜而明之;實心愛而不知,故好言繁辭以信之。禮者,外飾之所以諭內也。故曰:禮以貌情也。凡人之為外物動也,不知其為身之禮也。眾人之為禮也,以尊他人也,故時勸時衰。君子之為禮,以為其身;以為其身,故神之為上禮;上禮神而眾人貳,故不能相應;不能相應,故曰:“上禮為之而莫之應。”眾人雖貳,聖人之複恭敬盡手足之禮也不衰。故曰:“攘臂而仍之。”
道有積而積有功;德者,道之功。功有實而實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澤而澤有事;義者,仁之事也。事有禮而禮有文;禮者,義之文也。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禮為情貌者也,文為質飾者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質而惡飾。夫恃貌而論情者,其情惡也;須飾而論質者,其質衰也。何以論之?和氏之璧,不飾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飾以銀黃。其質至美,物不足以飾之。夫物之待飾而後行者,其質不美也。是以父子之間,其禮樸而不明,故曰:“理薄也。”凡物不並盛,陰陽是也;理相奪予,威德是也;實厚者貌薄,父子之禮是也。由是觀之,禮繁者,實心衰也。然則為禮者,事通人之樸心者也。眾人之為禮也,人應則輕歡,不應則責怨。今為禮者事通人之樸心而資之以相責之分,能毋爭乎?有爭則亂,故曰:“夫禮者,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乎。”先物行先理動之謂前識。前識者,無緣而妄意度也。何以論之?詹何坐,弟子侍,牛鳴於門外。弟子曰:“是黑牛也在而白其題。”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使人視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以詹子之術,嬰眾人之心,華焉殆矣!故曰:“道之華也。”嘗試釋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視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故以詹子之察,苦心傷神,而後與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故曰:“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所謂“大丈夫“者,謂其智之大也。所謂“處其厚而不處其薄“者,行情實而去禮貌也。所謂“處其實不處其華“者,必緣理,不徑絕也。所謂“去彼取此”者,去貌、徑絕而取緣理、好情實也。故曰:“去彼取此。”人有禍,則心畏恐;心畏恐,則行端直;行端直,則思慮熟;思慮熟,則得事理。行端直,則無禍害;無禍害,則盡天年。得事理,則必成功。盡天年,則全而壽。必成功,則富與貴。全壽富貴之謂福。而福本於有禍。故曰:“禍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人有福,則富貴至;富貴至,則衣食美;衣食美,則驕心生;驕心生,則行邪僻而動棄理。行邪僻,則身夭死;動棄理,則無成功。夫內有死夭之難而外無成功之名者,大禍也。而禍本生於有福。故曰:“福兮禍之所伏。夫緣道理以從事者,無不能成。無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勢尊,而小易得卿相將軍之賞祿。夫棄道理而妄舉動者,雖上有天子諸侯之勢尊,而下有猗頓、陶硃、卜祝之富,猶失其民人而亡其財資也。眾人之輕棄道理而易妄舉動者,不知其禍福之深大而道闊遠若是也,故諭人曰:“孰知其極。人莫不欲富貴全壽,而未有能免於貧賤死夭之禍也。心欲富貴全壽,而今貧賤死夭,是不能至於其所欲至也。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謂迷,迷則不能至於其所欲至矣。今眾人之不能至於其所欲至,故曰:“迷。”眾人之所不能至於其所欲至也,自天地之剖判以至於今。故曰:“人之迷也,其日故以久矣。”
所謂方者,內外相應也,言行相稱也。所謂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輕恬資財也。所謂直者,義必公正,公心不偏黨也。所謂光者,官爵尊貴,衣裘壯麗也。今有道之士,雖中外信順,不以誹謗窮墮;雖死節輕財,不以侮罷羞貪;雖義端不黨,不以去邪罪私;雖勢尊衣美,不以誇賤欺貧。其故何也?使失路者而肯聽習問知,即不成迷也。今眾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為敗者,生於不知道理,而不肯問知而聽能。眾人不肯問知聽能,而聖人強以其禍敗適之,則怨。眾人多而聖人寡,寡之不勝眾,數也。今舉動而與天下之為仇,非全身長生之道也,是以行軌節而舉之也。故曰:“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聰明睿智,天也;動靜思慮,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視,寄於天聰以聽,托于天智以思慮。故視強,則目不明;聽甚,則耳不聰;思慮過度,則智識亂。目不明,則不能決黑白之分;耳不聰,則不能別清濁之聲;智識亂,則不能審得失之地。目不能決黑白之色則謂之盲;耳不能別清濁之聲則謂之聾;心不能審得失之地則謂之狂。盲則不能避晝日之險,聾則不能知雷霆之害,狂則不能免人間法令之禍。書之所謂“治人“者,適動靜之節,省思慮之費也。所謂“事天“者,不極聰明之力,不盡智識之任。苟極盡,則費神多;費神多,則盲聾悖狂之禍至,是以嗇之。嗇之者,愛其精神,嗇其智識也。故曰:“治人事天莫如嗇。”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之謂侈。聖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少費之謂嗇。嗇之謂術也,生於道理。夫能嗇也,是從於道而服於理者也。眾人離於患,陷於禍,猶未知退,而不服從道理。聖人雖未見禍患之形,虛無服從於道理,以稱蚤服。故曰:“夫謂嗇,是以蚤服。”
知治人者,其思慮靜;知事天者,其孔竅虛。思慮靜,故德不去;孔竅虛,則和氣日入。故曰:“重積德。”夫能令故德不去,新和氣日至者,蚤服者也。故曰:“蚤服,是謂重積德。”積德而後神靜,神靜而後和多,和多而後計得,計得而後能禦萬物,能禦萬物則戰易勝敵,戰易勝敵而論必蓋世,論必蓋世,故曰“無不克。”無不克本於重積德,故曰“重積德,則無不克。”戰易勝敵,則兼有天下;論必蓋世,則民人從。進兼有天下而退從民人,其術遠,則眾人莫見其端末。莫見其端末,是以莫知其極。故曰:“無不克,則莫知其極。”凡有國而後亡之,有身而後殃之,不可謂能有其國、能保其身。夫能有其國,必能安其社稷;能保其身,必能終其天年;而後可謂能有其國、能保其身矣。夫能有其國、保其身者,必且體道。體道,則其智深;其智深,則其會遠;其會遠,眾人莫能見其所極。唯夫能令人不見其事極,不見其事極者為保其身、有其國。故曰:“莫知其極。莫知其極,則可以有國。”所謂“有國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於所以有國之術;所以有國之術,故謂之“有國之母。”夫道以與世周旋者,其建生也長,持祿也久。故曰:“有國之母,可以長久。”樹木有曼根,有直根。直根者,書之所謂“柢“也。柢也者,木之所以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德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祿也者,人之所以持生也。今建於理者,其持祿也久,故曰:“深其根。”體其道者,其生日長,故曰:“固其柢。”柢固,則生長;根深,則視久,故曰:“其根,固其柢,長生久視之道也。” 工人數變業則失其功,作者數搖徙則亡其功。一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人之功矣;萬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萬人之功矣。然則數變業者,其人彌眾,其虧彌大矣。凡法令更則利害易,利害易則民務變,民務變謂之變業。故以理觀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靜,不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人處疾則貴醫,有禍則畏鬼。聖人在上,則民少欲;民少欲,則血氣治而舉動理;舉動理則少禍害。夫內無痤疽癉痔之害,而外無刑罰法誅之禍者,其輕恬鬼也甚。故曰:“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治世之民,不與鬼神相害也。故曰:“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傷人也。”鬼祟也疾人之謂鬼傷人,人逐除之之謂人傷鬼也。民犯法令之謂民傷上,上刑戮民之謂上傷民。民不犯法,則上亦不行刑;上不行刑之謂上不傷人,故曰:“聖人亦不傷民。”上不與民相害,而人不與鬼相傷,故曰:“兩不相傷。”民不敢犯法,則上內不用刑罰,而外不事利其產業。上內不用刑罰,而外不事利其產業,則民蕃息。民蕃息而畜積盛。民蕃息而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