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1號.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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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學者有三時代。其大部分為法蘭西人。

第一 自路易十四治世之末年。有波窪構卑[註:Boisguillebert.]者。 著書二種。一曰法蘭西事情。(一六九七年)一曰法蘭西形勢論。(一七〇七年)有倭班[註:Vauban.]者。著什一稅論。皆以摘發法蘭西之貧狀。 彼等以統計法表示人口之減少。及政府任取嚴厲手假。亦不獲擴充收入。其弊在租稅制度之不良。一切租稅。皆由郡吏任意斷定。富者盡運動之方法。使其所有地及其佃戶之地。得以漏稅。貴族領地之免稅。其權利也。茹苦負重者。可憐之農民已耳。彼輩終歲所獲。租稅恒取其三分之一。(此外尚有應納僧侶之什一稅。及地主之租。)農民勞而無獲。遂不得不轉徙他鄉。而耕地委任荒蕪矣。倭波二氏。唱議欲去斯弊。必平租稅。一切土地。悉令納稅無差別。彼等之書。旋於千七百有七年。受刑事之宣告。由執法官毀棄之。然法蘭西人租稅制度改革必要之感自此始矣。

第二 路易十五世之中頃。王之侍醫桂內[註:Quesnay.]其人者。著一書曰經濟演講。相傳路易十五。頗愛讀此書。且訂正書中之引證。自是經濟學流行於世。桂內門下。蔚為一宗。地主如米拉波。[註:Mirabean.]高等官如郡守顧內。[註:Gournay.]亦列其中。彼等主張之原則。謂神定天然法則。以支配富力之生產。其法完善。人間所作一切法。不能媲美於天然之秩序。最良之制度。乃放任一切事物悉順天然之進行。彼等稱此學說。為地力主義[註:Physiccratie.以地土所產天然物為財源之經濟學說。日本譯曰重農主義。對重商主義而言也。] (即天然支配之意)地力主義者。亦嘗討論若何而富力發生。乃造成一種生產論。(此論之主要學說。載杜朋德努姆、[註:Dupont de Nemours.]及梅雪德拉裏委爾、[註:Mercier de la Riviere.]之著書中。)

彼等之言曰。金銀非富。符號而己。真富唯有用之物品。桂內氏於土地之產物以外。胥不認為富。彼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