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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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訓誡。而利用厚生之道。反置諸腦後也。

自周易·系辭立仁義為人道之極。至孟子而詆洪功利。等於蛇蠍。漢室崇尚儒術。沿襲至今。人間所傳述皈依者。舍忠君親上等片面為人的道德外。別無他物。於發育長養國民實際之生活。皆聽之自然。士林之彥。至以不事家人生產。交相矜寵。叩以人生進路。當何所出。則曰。希聖。希賢。否則。服古人官已耳。蚩蚩之氓。更舍順帝之則。別無可以率由之道。故我中華民族之大多數(包含農工商三種而言)。實未嘗被絲毫之教澤。其生也。純為自然之事實。其動也。純出天賦之本能。與鹿、豕、蟲、魚無殊異也。人而等於鹿、豕、蟲、魚。其生存可謂絕無意趣矣。

歐西自唯物哲學發明。文人學士。大聲疾呼。號召於眾日。人類之目的。幸福而已。快樂而已;人類之仇敵。痛苦而已。何者為幸福、為快樂。當就之?何者為痛苦。當避之?何者足以致我痛苦。當除之?此與吾國撫我則後。弱我則仇之旨。後先相應。彼中宗教道義之士。亦未嘗不斥為背於禮法。顧其勢力。浸淫磅薄。至於今日。已舉一切政治、法律、風俗、習慣而受其支配。社會群眾。各向所謂幸福快樂之途而奔馳。我講道德、說仁義、耕田食、鑿井飲之民族。與彼相見。遂以形見勢細。而無可如何。是豈民族之咎哉?不能不太息痛恨於功利主義之見嫉也。

昔者楊朱曾倡為我之說矣。全豹不可見。其義見之列書者。差近於性分之真。不作偽以欺天下。而孟氏斥為無君。詈為禽獸。然則所謂人者。絕不容有為我之念存於胸中。純為外物之犧牲。乃足以盡其性分乎。是大謬不然矣。儒家之教忠、教孝。曷嘗不以我身為中心。因其為我之君也。故當忠。為我之親也。故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