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7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二十二兆二十七萬基爾特(荷幣)。亞姆斯特電報新聞,謂女王訓詞,未言及荷蘭擬調停和局之事,可為注意之點。至二十九日,因德國齊泊林飛艇,破壞荷蘭中立,乃問德國嚴重抗議。此荷蘭最近之態度,又較西班牙明了也

▲日本全國之青年團

日本在日俄戰事以前,即倡組織青年團之議,各地方長官會議時亦復有此計划。此次鑒於歐洲戰局之大勢與其強弱之由,愈加註意,直視為一種重要政策將來全國皆兵主義,或基於此。近日,大坂每日新聞載其內務、文部兩大臣關於各地方青年團發布訓令,雲:「青年團體之設置,今已普及國中。其發達與否,實與國運之盛衰及地方之休戚有絕大之關系。默觀世界大勢,參酌本國情形,亟宜加以訓導,俾臻於完全發達之域。蓋青年團體,為青年修養之機關,欲養成健全高尚之國民.不可不使各團員激起其愛國心,發揮其向上力,並增進其健全之體力,以磨練其實際生活之智能。剛強勤奮,用能扶助國家進步。而養成此精神、此要素,乃為今日急切之圖。凡使之從事於各種實務、各種事業,皆所以資其修養者也。」其設置之標准如下:

(一)青年團體之組織青年團體,以畢業於義務教育及與之同年齡者組織之,其最高之年齡以二十歲為常例。

(二)青年團體設置之區域青年團體,設置於各市町村,但依各地之情形,得於小學區域或一村落之內設支部。

(三)青年團體之指導及援助者青年團體之指導者,就各地之小學校長或町村長或地方有名望之紳士中選定之。復使小學校教員、町村公吏、警察官吏、在鄉軍人及地方熱心之士,當協助指導之任。又團員已過一定年齡者,亦應努力於援助之事。

(四)青年團體之維持關於年青團體所需之經費,按團員之勤勞所收入者,以供支用。(按:此項經費現尚由公費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