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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3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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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在機巧,各肆瞽術。工匠一時胸臆之見,制度既 無軌則,時刻宜乎差誤,有過與不及之失。」今輒撰成 《滴漏循環》之法,積年而成,不勞人力,不費工財,妙通 元微,至簡且捷,雖出五里之外,篋笥皆可附行於几 案之隅,所謂天運璇璣,盡在目中矣。切見好事君子, 或用表標,或用煙篆,然香燥則易熱,香潤則燼緩,天 晴日表可驗,陰晦又不可考,二者俱非悠久之法,但 依此造,似乎簡易而精通,元微妙中之妙也。

造盂法

「其法以銅盂二隻,大一小一。大者貯水,初無定制,但 寬大過於小者足矣。如無,以磁盂代之。小者重五兩, 高三寸四分,面底並闊四寸七分,上下四直。」造之恐 度量差殊,當以太平錢五十文,準其輕重。造畢,於盂 底微鑽一竅,如針眼大,浮於水盆上,令水顛倒,自穴 外逆通上,入於盂中,用籌探之。水至子則子時,至午 則午時至,一更則一更矣。他皆倣此。

下漏法

每日天曉日將出時,將小盂浮於大盆水面上,至日 入時,自然水漏,小盂沉於水底為度。卻取出小盂,去 其水,再浮水面上,至來日天曉,仍舊沉於水底。昏曉 二時,俱以水滿為度,定其晝夜。其日停水之時,切須 濾出極淨,毋使塵滓隘其水穴,庶幾永無緩迫之失。

造籌法

用薄木竹片皆可為。如籤篦樣,隨尺寸高下,書寫時 刻,用探水定驗時辰更點,尤是簡捷。凡籌三十四分, 均布十二段,每段該二分五釐,惟寅申己亥上分外 加添四分,謂維偏添之數也,閏餘成歲折瑳之數也。 今皆捷取小盂內分刻為驗,甚徑。更捷小盂分刻處 相對,先刻取二路,以浮魚指點處是也。凡一年十二 月,止用太平錢二十文,隨月加減,鎮壓小盂。

加減法

「十一月節,晝用二十文,太平錢勻鋪小盂底,夜用空 盂。」「十二月節,晝用太平錢十九文,夜用一文。自十二 月節為始,晝減一文,夜添一文。七日一次加減,正月 節,晝用十一文,夜用九文。二月節,晝用十文,夜用十 文。三月節,晝用九文,夜用十一文。自三月節為始,每 七日一次,晝減一文,夜增一文。四月節,晝用一文,夜」 用十九文。「《五月節》,晝用空盂,夜二十文。」《六月節》,晝用 一文,夜用十九文。自六月節為始,每七日一次,晝增 一文,夜減一文。《七月節》,晝九文,夜十一文。《八月節》,晝 夜各十文。《九月節》,晝用十一文,夜用九文。自九月節 為始,每七日一次,晝添一文,夜減一文。《十月節》,晝用 十一文,夜用九文。

宋燕肅漏刻圖

宋燕肅漏刻圖

唐呂才漏刻圖

唐呂才漏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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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唐制有四匱:「一夜天池,二日天池,三平壺,四萬分壺。 又有水海,以水海浮箭,以四匱注水」,始自夜天池以 入於日天池,自日天池以入於平壺,以次相注,入於 水海,浮箭而上,每以箭浮為刻分也。

今制有「二匱二,渴烏一,石壺四十八箭,竹筒注一,銅 節水小筒一,減水盎一,退水盆一。匱二」,漆木為之,深 一尺二寸,徑三尺二寸五分;壺以石為之,深二尺一 寸五分,徑一尺三寸二分,內圍四尺一寸。渴烏二銅 為之,上者長三尺二寸,受水口徑三分,出水口一分 半;下者長二尺八寸,受水口徑二分,出水口一分。箭 以漆桐為之,長四尺,徑六分,重四兩有半,刻蓮花為 首飾,上一尺六寸刻節候,中一尺五寸分二十五刻, 每刻六分,下九分安在蓮心。減水盎、竹注筒、銅節水 小筒三物設在下匱之旁,以平水勢。退水盆設於壺 竅之下,以受退水。

稱漏水法:「晝夜計十二時,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六 十分,計水二斤八兩,箭四十八,二箭當一氣,歲統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