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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7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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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兩五錢

原額、并牧馬屯地、二千九百七十九頃八十一畝六分八釐一毫

原額銀七千一百三十六兩二錢二分二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一千八百四十四頃六畝六分九釐一毫,共派銀四千五百八十兩八錢五分七釐九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千四百九十一頃三十六畝二分三釐三毫,共派銀六千四兩九錢零。荒蕪地四百八十八頃四十五畝四分四釐;又武清縣原圈佔退還本衛達官次地五十一頃二十八畝七分;全熟地共派銀一百三十三兩三錢四分六釐二毫。

又順治四年奉

旨「將德州衛、撥給本衛屯地五百七十一頃三十二」

畝全熟,共派銀一千九百九十九兩六錢四分八釐。

任城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一千二十六丁。

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一千一百八十二丁,除優免外,實在行差人丁八百五十二丁,共派銀三百三十二兩七錢六釐。

原額屯地八百八十八頃五畝七分六釐,原額銀二千一百一十九兩四錢二分五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五百二十二頃六十四畝三分二釐九毫,共派銀一千二百四十七兩三錢三分三釐一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六百八十三頃七十一畝二釐九毫,共派銀一千六百三十一兩七錢三分三釐三毫零。

荒蕪地二百四頃三十四畝七分三釐一毫。濟寧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三千四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三千七百一十四丁,除運糧旗丁外,實在行差人丁三千二百五十二丁,共派銀一千三百兩八錢。

原額、軍屯地二千六十五頃三十二畝四分四釐

原額銀二千七百二十五兩九錢二分六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一千一百一十九頃七十四畝四分八釐,共派銀一千四百八十兩一錢八分二釐一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千九百二十八頃一十畝二分七釐九毫六絲,共派銀二千五百二十二兩二錢四分二釐七毫零。

荒蕪地一百三十七頃二十二畝一分六釐。康熙十五年,清查出額外久荒官基地九畝三釐五毫,共派銀三錢七分九釐三毫。

沂州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二千三百六十三丁。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五丁。除地震壓死人丁外,實在行差人丁一千八百五十九丁,共派銀七百一十五兩七錢一分五釐。「收併滕縣所康熙三年,見在人丁四百六十五丁。」

康熙十五年,見在行差人丁四百七十三丁,共派銀一百五十一兩三錢六分。

本衛原額、屯地一千九百八十二頃七十三畝二分四釐

原額銀四千七十五兩四分四釐四毫零。康熙三年熟地六百六十七頃九畝七分,共派銀一千三百七十二兩六分二釐四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七百二十六頃一十二畝二分,共派銀一千四百九十二兩三錢七分六釐六毫零。

荒蕪地、一千二百五十六頃六十畝九分。原額額外荒田地、一十四頃五十三畝七分六釐

原額銀九兩六錢一分七釐三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三頃一十二畝三分,共派銀二兩六分七釐。

康熙十五年相同

《荒蕪地》一十一頃四十一畝四分六釐;

本所原額軍地六百三十九頃一十六畝一分二釐,共派銀一千三百一十兩七錢九分六釐四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三十九頃六十五畝七分七釐,共派銀四百八十七兩五錢六分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四十六頃一十六畝五分三釐九毫,共派銀五百兩九錢七釐三毫。荒蕪地三百九十二頃九十九畝五分八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