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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0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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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縣

照明萬曆間均過民田、官宦額外荒田並申允荒田境內一切等地共一萬一千七百一十七頃二十三畝八分一釐零,二則徵糧。順治初年,承明季兵荒,熟地僅存三千七百四十九頃九畝七分一釐零。節年勸墾至康熙十九年成熟行糧地一萬四百五十八頃九十一畝五分五毫零。至二十三年新墾地三十二頃三十八畝,內除荒地一千二百二十五頃九十四畝三分一釐零與新墾地待年起科,中地每畝徵銀三分六釐零,中地每畝徵米一合六勺零,下地每畝徵銀一分八釐零,下地每畝徵米八勺零。其官莊并《申允》荒田及孔孟氏地,各徵銀不等。內寄莊中地,額內地徵外每畝加徵銀五釐;下地每畝外加徵銀二釐零。

額外荒田地二百七十五頃一十七畝一分全熟、每畝徵銀二分。

原額大畝小畝一百五十六頃十一畝一分三釐零,全熟。內徵銀不等。

額外馬廠租地二頃八十畝全熟,每畝徵銀三分六釐零。

九、龍溪湖租大畝地四頃二十一畝零,全熟,每畝徵銀一錢二分七釐零。

學田地二頃九十五畝四分八釐全熟。內五十四畝,每畝徵銀六分;又二頃四十一畝四分八釐,每畝徵銀九釐。

以上連《人丁》徵銀一千五百九十六兩九錢三分,共二萬九千四百五兩六錢四分零,共米一千二百四十九石八斗七升五合九勺零;內銀總歸戶部并折色裁扣起運,共銀一萬八千四百一十三兩八錢七分六釐零。

漕糧正耗、閏耗、共米八百五十二石八斗七升三合三勺零

輕齎蓆草盤費并閏耗銀一百三十六兩七錢九釐零。

臨清倉本色正耗米二百一十六石五斗八升,腳價、盤費、蓆草銀四十五兩七錢五分七釐零。德州倉:本色正耗米一百八十石四斗一升五合五勺零。

腳價盤費、蓆草銀四十八兩七錢五分九釐零。學田租銀五兩四錢一分三釐零。

其餘存留「解支河道官俸役食。驛站里甲夫馬雜支等用。」

額外 課程銀三十一兩六錢二分。

班匠銀五十三兩一錢

稅契銀六十五兩

牛驢抽稅銀二十二兩

牙雜稅銀一百九兩

土貢 花絨一十九斤五兩一錢七分二毫,徵銀一兩三錢五分二釐零。

《鋪墊》銀一錢九分三釐零。

《腳價》銀一分八毫零。

《狐狸皮》并新增共一十六張九分二釐零,徵銀八兩四錢一分。

《牛角弓面》并新增一副,徵銀五兩六錢一分一毫零。

泗水縣

照明萬曆間均過地五千三百三十二頃二十二畝六分九釐一例徵糧。順治初年,承明季兵荒熟地僅存四百三頃九十畝二分六釐。節年勸墾至康熙十九年成熟行糧地共三千三十八頃四十五畝一分九釐零。至二十三年,新墾地二百二頃八十四畝七分四釐零,內除荒地二千九十頃九十二畝七分五釐零,與新墾地待年起科熟地,每畝徵銀二分,每畝徵米二合四勺零,每畝徵麥八勺零。

內寄莊地,除正項在原額內地徵外,每畝加徵銀四釐。

原額 額外荒田地四百一十頃全熟。每畝徵銀一分

原額 更名地、大小畝共一十四頃五十四畝。內除荒地三頃九十二畝一釐三毫。熟地、每畝徵銀五分

原額 學田地一頃八十一畝。內除荒地一頃四十畝、熟地每畝徵銀三分。

以上連《人丁》,徵銀四百六兩一錢四分六釐,共九千五百二十七兩九錢二分九釐零。

共麥二百六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二勺零,共米七百四十三石九斗三升六合二勺零。內「銀總歸戶部」 ,并折色裁扣起運,共銀六千九百九十兩五錢四分七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