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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0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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畝徵銀二分七釐零,每畝徵米五合八勺零,每畝徵麥六勺零。

額外荒田地、一百二十三頃七十五畝一釐零。內除荒地一百九頃九十一畝九分八釐零。熟地、每畝徵銀三分

原額地一千四百五十三頃八十七畝八分一釐零。全熟每畝徵銀七釐零

原額白馬廠、碎山廠、馬莊廠等地、三十三頃五十五畝。內荒地一頃四十四畝六分一釐。內白馬廠坡等地、二十頃五十畝三分九釐。熟地、每畝徵銀一錢

碎山廠地二頃四十畝。熟地每畝徵銀六分五釐。

馬莊廠地九頃二十畝,熟地每畝徵銀四分。額外馬場租地八頃八十畝六分一釐零。內荒地六頃六十二畝五分一釐零,熟地每畝徵銀二分七釐零。

湖租地八十二頃六十八畝六分八釐。內除荒地一十八頃七十六畝二分五釐零,熟地每畝徵銀四分

籽粒地四頃六十二畝三分五釐。全熟,每畝徵銀二分。

沿河賃基地一千二百七十間,每間徵銀三分。學田地一頃七十九畝,內除荒地五十三畝、熟地,每畝徵銀六分。

以上《連人丁》,徵銀二千三百五十兩一分九釐,共三萬九千三百七十四兩五錢六分四釐零,共米七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一升零。

共麥七百八十八石八斗二升七合九勺零。內銀總歸戶部并折色裁扣起運,共銀二萬二百九兩四分六釐零。

漕糧正耗閏耗、共米、六千三百四十八石一斗八升九合零

運軍行糧本色麥七百八十八石八斗二升七合九勺零

輕齎蓆草腳價并閏耗、及運軍行糧折色銀八百七十一兩二分五釐零。

臨清倉本色正、耗米、一千二百三石三斗二升六勺零

《蓆草腳價盤費》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五分二釐零。

學田租銀七兩五錢六分。

其餘存留解支河道夫食、官俸役食、驛站夫馬雜支等用。

班匠銀五十二兩六錢五分。

《稅契》銀一百二十兩。

牛驢抽稅銀一十八兩一錢六分。

牙雜稅銀二十四兩九錢四分。

課程銀六十九兩七錢七分。

「土貢 」 :黃蠟一十九斤九兩九錢九分九釐零,徵銀三兩九錢二分四釐零。

《腳價》銀三分一釐零。

《棉花絨》四斤七兩四錢三分二釐零,徵銀三錢一分二釐零。

《鋪墊》銀四分四釐零。

《腳價》銀二釐五毫零。

《牛角弓面》并新增共三副,徵銀七兩八錢七分六釐零。

東阿縣原額

照明萬曆間均過地八千八百七十三頃六十九畝四分一例徵糧。順治初年,承明季兵荒熟地僅存二千二百一十八頃四十二畝三分五釐。節年勸墾至康熙十九年成熟行糧地共七千八十五頃六十九畝二分三釐。至二十三年,新墾地三百八頃二十五畝九毫,內除荒地七百五十九頃零與新墾地待年「起科」 熟地七百二十頃七十五畝一分一釐一毫;與新墾地待年起科每畝徵銀二分九釐零,每畝徵米八合二勺零,每畝徵麥四抄零。

額外荒田地二百三十六頃三畝三分。內除荒地八十六頃六十五畝八分二釐七毫。熟地、每畝徵銀三分

額外馬場租地二頃六十六畝三分一釐,全熟,每畝徵銀四分。

河灘籽粒地、四十三頃三十一畝一分六毫。內除荒地三十二頃一十一畝八分六毫。內連河灘籽粒、熟地、每畝徵銀五分

鹽河葦、蒲溝熟地,每畝徵銀五分。

「鹽河灘籽粒熟地。」 每畝徵銀四分。

河道五等賃基地二百七十七間。

內一等三十八間:每間徵銀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