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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1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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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一釐一毫,免糧三百四十八石九斗六升零。逐年開墾起糧

六等地一百五十九頃一十二畝六毫,共夏糧七十一石六斗四合零,共秋糧四十二石九斗六升零。順治八年十月內督撫具題奉:

旨免過有主河崩荒地八十九頃三十八畝九分零

免糧六十四石三斗六升零。逐年開墾起糧以上除荒,共實在地五千八十八頃一畝三分一釐六毫七絲,共實在本折糧一萬六千二百六石一升零。

又存留節年裁減及荒銀外,實徵銀八千九百一十二兩七錢三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