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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1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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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工料,向去決要回復故道。三省、樞密院速與商 議施行。」右相范純仁言:「聖人有三寶:曰慈,曰儉,曰不 敢為天下先。蓋天下大勢,惟人君所向,群下競趨,如 川流山摧,小失其道,非一言一力可回,故居上者不 可不謹也。今聖意已有所向,而為天下先矣。乞諭執 政,前日降出文字,卻且進入,免希合之臣妄測聖意, 輕舉大役。」尚書王存等亦言:「使大河決可東回,而北 流遂斷,何惜勞民費財,以成經久之利?今孝先等自 未有必然之論,但僥倖萬一,以冀成功,又預求免責, 若遂聽之,將有噬臍之悔。乞望選公正近臣及忠實 內侍覆行按視,審度可否,興工未晚。」庚子,三省、樞密 院奏事延和殿,文彥博、呂大防、安壽等謂:河不東,則 失中國之險,為契丹之利。范純仁、王存、胡宗愈則以 虛費勞民為憂。存謂:「今公私財力困匱,惟朝廷未甚 知者,賴先帝時封椿錢物可用耳。外路往往空乏,奈 何起數千萬物料、兵夫,圖不可必成之功!且御契丹 得其道,則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設險 何與焉!不然,如石晉末耶律德光犯闕,豈無黃河為 阻?況今河流未必便衝過北界耶?」太后曰:「且熟議。」明 日,純仁又畫四不可之說,且曰:「北流數年未為大患, 而議者恐失中國之利,欲先事回改。正如頃西夏本 不為邊患,而好事者以為不取,恐失機會,遂興靈武 之師也。臣嘗聞孔子論為政曰:『先有司』。今水官未嘗 保明,而先示決欲回之旨,他日敗事,是使之得以藉 口也。」存、宗愈亦奏:「昨親聞德音,更令熟議,然累日猶 有未同,或令建議者結罪任責,臣等本謂建議之人 思慮有所未逮,故乞差官覆按。若但使之結罪,彼所 見不過如此,後或誤事,加罪何益?臣非不知河決北 流,為患非一,淤沿邊塘泊,斷御河漕運,失中國之險, 遏西山之流。若能全回大河,使由孫村故道,豈非上 下通願?但恐不能成功,為患甚於今日,故欲選近臣 按視。若孝先之說決可成,則積聚物料,接續興役;如 不可為,則令沿海踏行,自恩、魏以北,塘泊以南,別求 可以疏導歸海去處,不必專主孫村。此亦三省共會 商量,望賜詳酌。」存又奏:「自古惟有導河并塞河。導河 者順水勢自高,導令就下;塞河者為河堤決溢,修塞 令入河身,不聞幹引大河令就高行流也。」於是收回。 戊戌,詔書戶部侍郎蘇轍、中書舍人曾肇各三上疏。 轍大略言:「黃河西流,議復故道,事之經歲,役兵二萬, 聚梢椿等物三十餘萬。方河朔災傷困弊,而興必不 可成之功,吏民竊嘆。今回河大議雖寢,然聞議者固 執來歲開河分水之策。今小吳決口入地已深,而孫 村所開,丈尺有限,不獨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況 黃河之性,急則通流,緩則淤澱。既無東西皆急之勢, 安有兩河並行之理?縱使兩河並行,未免各立隄防, 其費又倍矣。今建議者其說有三,臣請折之:一曰御 河湮滅,失饋運之利。昔大河在東,御河自懷、衛經北 京,漸歷邊郡,饋運既便,商賈通行。自河西流,御河湮 滅,失此大利,天實使然。今河自小吳北行,占壓御河 故地,雖使自北京以南折而東行,則御河湮滅已一 二百里,何由復見此御河之說,不足聽也。」二曰:「恩冀 以北,漲水為害,公私損耗。臣聞河之所行,利害相半。 蓋水來雖有敗田破稅之害,其去亦有淤厚宿麥之 利。況故道已退之地,桑麻千里,賦役全復,此漲水之 說,不足聽也。」三曰河徙無常,萬一自契丹界入海,邊 防失備。按河昔在東,自河以西,郡縣與契丹接境,無 山河之限,邊臣建為塘水,以捍契丹之衝。今河既西, 則西山一帶,契丹可行之地無幾,邊防之利,不言可 知。然議者尚恐河復北徙,則海口出契丹界中,造舟 為梁,「便於南牧。臣聞契丹之河,自北南注,以入於海, 蓋地形北高,河無北徙之道,而海口深浚,勢無徙移, 此邊防之說,不足聽也。臣又聞謝卿材到闕,昌言黃 河自小吳決口乘高注北,水勢奔決,上流隄防無復 決怒之患。朝廷若以河事付臣,不役一夫,不費一金, 十年保無河患。」大臣以其異己,罷歸,而使「王孝先、俞 瑾、張景先三人重畫回河之計。蓋由元老大臣重於 改過,故假契丹不測之憂,以取必於朝廷。雖已遣百 祿等出按利害,然未敢保其不觀望風旨也。願亟回 收買梢草指揮,來歲勿調開河役兵,使百祿等明知 聖意無所偏係,不至阿附,以誤國計。」肇之言曰:「數年 以來,河北、京東、淮南災傷,今歲河北并邊稍熟,而近 南州軍皆旱,京東西、淮南飢殍瘡痍。若來年雖未大 興河役,止令修治舊堤,開減水河,亦須調發丁夫。本 路不足則及鄰路,鄰路不足則及淮南,民力果何以 堪?民力未堪則雖有回河之策及梢草先具,將安施 乎?」會百祿等行視東、西二河,亦以為「東流高仰,北流 順下,決不」可回,即奏曰:「往者王令圖、張問欲開引水 簽河,導水入孫村口,還復故道,議者疑焉,故置官設 屬,使之講議。既開撅井筒折,量地形水面尺寸高下。」 顧臨、王孝先、張景先、唐義問、陳祐之皆謂故道難復, 而孝先獨判其說。初乞先開減水河,俟行流通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