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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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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布告天下,使明朕意。」 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 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冬十月己卯,行還洛陽宮。甲 申,有星孛於大辰,乙酉,又孛於東方。十一月己亥,彗 星見,犯宦者天紀星。十二月癸巳,司空陳群薨。乙未, 行幸許昌宮。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於是有司 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曆》改 年為孟夏四月。

《魏書》曰: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禪於漢,因循漢正朔弗改。帝在東宮,著論,以為「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 及即位,優游者久之,史官復著言宜改。乃詔三公、特進、九卿、中郎將、大夫、博士、議郎、千石、六百石博議。議者或不同,帝據古典,甲子詔曰:「夫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 統五行,於下,登降周旋,終則又始。故仲尼作《春秋》,於三微之月,每月稱王,以明三正,迭相為首。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考之群藝,厥義章矣。其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

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 朝會建大白之旗。

臣松之按:魏為土行,故服色尚黃,行殷之時,以建丑為正,故犧牲旌旗一用殷禮。《禮記》云:「夏后氏尚黑,故戎事乘驪,牲用元;殷人尚白,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戎事乘騵,牲用騂。」 鄭元云:「夏后氏以建寅為正,物生色黑;殷以建丑為正,物牙色白;周以建子為正,物萌色赤。」 翰,白色,馬也。《易》曰:「白馬翰如。」 《周禮巾車職》:「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 此則周以正色之旗以朝,先代之旗即戎。今魏用殷禮,變周之制,故建大白以朝,大赤即戎。

改《太和歷》曰「《景初歷》。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 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狩蒐田,分至啟 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斗建為 歷數之序。」五月己巳,行還洛陽宮。己丑,大赦。六月戊 申,京都地震。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尚書左僕 射衛臻為司空。丁未,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 庸為上庸郡。省錫郡,以錫縣屬魏興郡。有司奏:「武皇 帝撥亂反正,為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應天 受命,為魏高祖,樂用《咸熙》之舞。帝制作興治,為魏烈 祖,樂用《章武》之舞。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 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

孫盛曰:「夫諡以表行,廟以存容,皆於既沒然後著焉,所以原始要終,以示百世也。未有當年而逆制祖宗,未終而豫自尊顯。昔華樂以厚斂致譏,周人以豫凶違禮,魏之群司於是乎失正。」

秋,七月,丁卯,司徒陳矯薨。孫權遣將朱然等二萬人 圍江夏郡,荊州刺史胡質等擊之,然退走。初,權遣使 浮海與《高句驪》通,欲襲遼東,遣幽州刺史毋丘儉率 諸軍及鮮卑、烏丸屯遼東南界,璽書徵公孫淵。淵發 兵反,儉進軍討之。會連雨十日,遼水大漲,詔儉引軍 還。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 等居遼東,率部眾隨儉內附。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 為淵所脅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辛卯,太白晝見。淵 自儉還,遂自立為燕王,置百官,稱紹漢元年。詔青、兗、 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 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賑救 之。庚辰,皇后毛氏卒。冬十月丁未,月犯熒惑。癸丑,葬 悼毛后於愍陵。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圜丘。

《魏書》載詔曰:「蓋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章神明,尊祀世統,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則禘郊祖宗之制備也。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後,采摭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見經。是以制度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餘年,廢無禘祀,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 圜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圜丘曰「皇皇帝天」 ,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 ,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 ,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 ,以武宣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至晉泰始二年,并圜丘、方丘二至之祀於南北郊。

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丁巳,分襄陽、臨沮、宜城、旍陽、 邔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 廟京都」,分襄陽郡之鄀葉縣屬義陽郡。

《魏略》曰:是歲,徙長安諸鐘、簴、駱駝、銅人、承露盤。盤折銅人,重不可致,留於霸城,大發銅鑄,作銅人二,號曰翁仲,列坐於司馬門外。又鑄黃龍、鳳凰各一,龍高四丈,鳳高三丈餘,置內殿前,起土山於芳林園西北陬,使公卿群僚皆負土成山,樹松竹雜木善草於上,捕山禽雜獸置其中。《漢晉春秋》曰:「帝徙盤,盤折聲聞數」 十里。金狄或泣,因留於霸城。《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