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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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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皆為列侯。甲戌晦,日有蝕之。

三年冬十一月,罷諸侯御史大夫官。春正月,皇太后 崩。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於西北。戊戌晦,日 有蝕之。立皇子乘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陽宮。御史大夫綰奏「禁馬高五尺 九寸以上,齒未平,不得出關。」夏,蝗。秋,赦,徒作陽陵者 死罪,欲腐者許之。十月戊午,日有蝕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 級。秋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更名諸侯丞相為相。 九月,詔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獄,人之大命, 死者不可復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貨賂為市,朋黨比 周,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令亡罪者失職,朕甚憐之。有 罪者不伏罪,姦法為暴,甚亡謂也。諸獄疑,若雖文致 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十二月,改諸官名。定鑄 錢偽黃金棄市律。春三月,雨雪。夏四月,梁王薨。分梁 為五國,立孝王子五人皆為王。五月,詔曰:「夫吏者,民 之師也。車駕衣服宜稱吏。六百石以上皆長吏也。亡 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閭里,與民亡異。令長吏二千石 車朱兩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車騎從者不稱其」 官衣服;下吏出入閭巷亡吏體者,二千石上其官屬。 三輔舉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請之。先是,吏多 軍功,車服尚輕,故為設禁。又惟酷吏奉憲失中,迺詔 有司減笞法,定箠令。語在《刑法志》。六月,匈奴入雁門, 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人。秋七月 辛亥晦,日有蝕之。

後元年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 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 不當,讞者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三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夏,大酺五 日,民得酤酒。五月,地震。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蝕之。條 侯周亞夫下獄死。

二年冬十月,省徹侯之國。春,匈奴入鴈門,太守馮敬 與戰死。發車騎材官屯。春,以歲不登,禁內郡食馬粟, 沒入之。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 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 原也。夫饑寒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后親 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 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畜積,以備災害。彊毋攘弱, 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 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吏以貨賂為市,漁奪 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奸法與盜,盜甚無謂也。 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 請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詔曰:「人不患其 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患其 不富,患其亡厭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 上迺得宦,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宦,無訾又不 得宦,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 長利。」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 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 為末者眾,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 得衣食物。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 二千石聽者,與同罪。」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 級。甲子,帝崩於未央宮。遺詔賜諸侯王、列侯馬二駟, 「吏二千石黃金二斤,吏、民戶百錢,出宮人歸其家,復 終身。二月癸酉,葬陽陵。」

贊曰:孔子稱「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 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姦軌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 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 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美 矣!

武帝本紀

按《史記武帝本紀》,孝武皇帝者,孝景中子也。母曰王 太后。孝景四年,以皇子為膠東王。孝景七年,栗太子 廢為臨江王,以膠東王為太子。孝景十六年,崩,太子 即位,為孝武皇帝。孝武皇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元年,漢興已六十餘歲矣,天下乂安,薦紳之屬皆望 天子封禪改正度也。而上鄉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 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草 巡狩封禪改歷服色,事未就。會竇太后治黃老言,不 好儒術,使人微伺得趙綰等姦利事,召案綰、臧,綰、臧 自殺。諸所興為者皆廢。後六年,竇太后崩。其明年,上 徵文學之士公孫弘等。明年,上初至雍,郊見五畤,後 常三歲一郊。是時,上求神君,舍之上林中蹄氏觀。神 君者,長陵女子,以子死悲哀,故見神於先後宛若。宛 若祠之其室,民多往祠,平原君往祠,其後子孫以尊 顯。及武帝即位,則厚禮置祠之內中,聞其言,不見其 人云。是時而李少君亦以祠竈糓道,郤老方見上,上 尊之。少君者,故深澤侯入以主方,匿其年及所生長